法考干货 2012-09-16 收藏 : 0 查看 : 5553 评论 : 0
文章来源: 学法网 xuefa.com
1.甲、乙、丙分别就法的概念和本质展开讨论:甲:①现代法学家一般主张“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这表明,在现代法治社会,法律与道德是浑然一体的;②法律与道德可以相互转化,二者都具有规范性和强制性,都是人们应当遵守的社会规范;乙:①马克思主义法律观与其他法学流派的根本区别在于是否承认法律的正式性;②实证法学与非实证法学派的争论焦点,在于法律与道德是否存在本质上的必然联系;丙:①法律具有可诉性,道德不具有可诉性,因此,司法实践中法官不得依据道德来判案;②“不得因思想绞死任何人”,这表明,在法治社会中,法律的调整对象是人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①乙②丙① B. 甲②乙①丙② C.甲①乙②丙① D. 甲②乙②丙② 【答案】D 2.下列关于法律规则、法律作用以及法律价值的说法,正确的有? A.我国婚姻法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该条规定表明,自由是法律的最高价值,但也要受到法律的限制 B.我国合同法规定:“出卖的标的物,应当属于出卖人所有或者出卖人有权处分”,该条规定属于确定性规则,对相关当事人具有确定的指引作用 C.我国收养法规定:“送养人不得以送养子女为由,违反计划生育的规定再生育子女”,该条规定表述的是义务性规则 D.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滂和诬告陷害”,该条规定完整表达了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 【答案】ABC 3.下列有关法律渊源、法律关系、法律效力等说法,正确的是? A.法律关系只能依据法律规定来建立,必然蕴含了国家意志 B.法律关系的客体必然包含某种特定的利益,其范围和种类根本上取决于物质生活条件 C.我国民法通则规定:“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遵守国家政策”,这表明,国家政策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作为司法审判的依据 D.法的溯及力是指法律对其公布前的事件和行为是否有效,为了约束国家权力和实现法律的确定性,现代国家一般遵循“法不溯及既往”原则 【答案】ABC 4.我国刑法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该规定体现了法律价值冲突解决原则中的比例原则 B.该规定主要在描述正当防卫的特征,属于非规范性条文 C.该规定不是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应用到个案的 D.任何人只要符合正当防卫条件,都不应负刑事责任,这种情形属于法律责任的免除 【答案】A 5.在一起故意杀人案件中,被告人罪行极其严重,应当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但被告人具有法定和酌定的从轻处罚情节;然而,被害方反应强烈,若案件处理不当,会引起群体性事件。法官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后,判处被告人死刑缓期执行,同时依法决定限制减刑。下列评论正确的是? A.司法审判必须坚持“事实为根据法律为准绳”,不得考虑案外因素 B.司法审判不仅要把法律正确地适用于具体事实,更要审视对于实际效果及可能的社会影响,力求做到案结事了 C.执法为民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因此,法官必须按照受害人的要求进行判决 D.可预测性和可接受性都是法官审判要考虑的因素 【答案】BD 6.2012年6月,有网民发帖称,自己因电脑里有95部黄色电影,被该县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15天、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其个人电脑也被没收。后该县公安局以“处罚不当”为由,撤销了对当事人的处罚。下列评论正确的有? A.“法律不问琐碎之事”,一般而言,法律只能调整具有社会意义的行为 B.行政执法具有主动性、单方性的特点 C.国家权力需要法律的保障和控制,但不受法律约束的权力空间是可能存在的 D.法律的作用范围有局限性,必须要综合发挥法律、道德、政策等社会规范的作用 【答案】ABCD 7.下列表述符合立法法规定的有? A.全国人大无权改变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的民族自治区的自治条例 B.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制定的不适当的地方性法规 C.国务院有权改变和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制定的不适当规章 D.民族自治条例与地方性法规冲突的,应当优先适用地方性法规 【答案】ABC 8.下列关于我国“行政法规”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有? A.行政法规是规范和调整行政法律关系的总称 B.行政法规是由行政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总称 C.由全部的行政法规构成的法律部门称作行政法部门 D.行政法规是一种效力仅次于宪法和法律的法律渊源 【答案】D 9.近年来,随着城乡一体化建设进程加快,集体土地被征用后,农村集体会获得一定数额的征地补偿金。但是,对于已经出嫁到外村集体但户籍仍保留在本村集体、并且在本村集体生产生活的“外嫁女及其子女”能否参与补偿金分配,村民们则表现出较大争论,有些村民认为,中国传统就有“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的说法,既然已经嫁到外村集体,当然不能参与分配;有的村集体甚至通过村规民约将“外嫁女及其子女”排除在外。这体现出村规民约与《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的冲突。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有? A.村规民约、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及妇女权益保障法,都是我国法的正式渊源 B.为了保障村民的自治权利,法官审理此类案件时,应当优先适用村规民约 C.解决外嫁女问题,法官必须要处理好法的正式渊源与非正式渊源的关系#p#分页标题#e# D.实行依法治国,必须要破除绝对“法律中心主义”,综合运用政策、道德及法律等规范,广泛使用调解、和解等手段,促进矛盾化解,做到案结事了 【答案】AB 10.据报道,2010年底,某公安机关通过微博向网民发布“通缉令”,悬赏Q币征集破案线索,仅用了9天时间就侦破了一起重大刑事案件。事后人们议论纷纷,有人认为,应当慎用这种网上淘凶行为,这种行为法律尚无规定,网民转发“通缉令”有越权之嫌,并且有可能对他人的名誉、隐私等权利带来损害。对此下列评价正确的有? A.科学技术的发展,改变了法律规范正当化的前提,对法律的运行产生重大影响 B.社会上出现了“微博缉凶”行为,法律并没有相关规定,这是法律局限性的表现 C.社会是法律的前提和基础,法律永远都不会超前于社会的发展 D.如果微博缉凶等行为引起了严重的社会问题,则需要及时进行立法规制 【答案】ABD 11.王某坐火车期间,与旅客许某搭话。期间,王某利用为许某泡方便面之机,投放了安眠药,许某食用后不久昏昏欲睡。王某趁机拿走许某价值3,000元的财物,后许某被抓获。对于许某是否构成“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法官产生了争论。甲法官认为,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包括在从事旅客运输的各种公共汽车、大、中型出租车、火车、船只、飞机等正在运营中的机动公共交通工具上对旅客、司售、乘务人员实施的抢劫”,王某的抢劫行为发生在火车上,应以“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论处;乙法官认为,对“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认定应注意探求法律的精神,本案中王某的抢劫行为虽然发生在“公共交通工具上”,但并没有严重破坏公共秩序,也没有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如果认定为“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会违反罪刑相适应原则。下列评论正确的有? A.《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属于正式解释,与所解释的法律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B.甲法官的解释侧重实现法律的可预测性,乙法官的解释侧重实现法律的可接受性 C.在法律规则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不得适用法律原则 D.该案的处理表明,语言具有开放性,法律解释必然存在于法律适用过程中 【答案】BD 12.甲驾车闯红灯,将正常过马路的孕妇乙蹭倒,被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罚款200元,乙虽未受伤,但因受惊吓在送往医院途中产下一子丙。对此事件,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甲与交通管理部门之间的法律关系是保护法律关系 B.引起甲与交通管理部门法律关系的是法律行为 C.交通管理部门的罚款决定是一种法律事实 D.乙与丙之间的法律关系是平权法律关系 【答案】ABCD 13.张某与男友李某同居并怀孕,一心打算与李某结婚,却意外发现李某已有家室并育有两子,于是,张某以侵犯贞操权为由将其告上法庭。法院认为,男方已有家室,却怀着不健康的心理,采取欺诈手段骗取女方情感和贞操,违背了善良风俗和良心,根据《民法通则》第七条“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判定李某侵犯了张某的权利,但由于法律没有贞操权的规定,于是比照人身损害赔偿的有关规定,赔偿张某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对该案的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该案法官使用了法的非正式渊源的有关知识 B.贞操权是不是法定权利,需要借助有关法律规定来判断 C.李某赔偿张某2万元是绝对义务的承担方式 D.该案的法官使用了类比推理的方法 【答案】ABD 14.下列关于法律证成的说法,不正确的有? A.无论是内部证成还是外部证成,都需要借助一定的推理规则和方法 B.外部证成主要解决的是内部证成中的事实和法律是否合理的问题 C.内部证成的主要目的在于查明案件事实 D.依据法律规定直接作出判决,主要使用的是外部证成的方法 【答案】CD 15.48岁的农村妇女张某到王某家的别墅做保洁工作,因工作一段时间后一直未收到工资,张某便偷走王先生的手机想抵工资,没想到该手机经鉴定,价值6万元(数额特别巨大)。下列评论不正确的有? A.“不知法者不定罪”,张某不知手机的价值,不应当定罪和处罚 B.“法律不问动机”,张某虽因未收到工资而盗取手机,但动机不影响量刑 C.法律具有普遍性,任何人实施了盗窃财物的行为,都应当按照财物的实际价值定罪 D.张某的犯罪动机以及没有认识到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等因素,都应当是审判中应当考虑的因素 【答案】ABC 16.2010年11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根据该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可针对全国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发布某些具有指导作用的指导性案例,并且规定“各级人民法院审判类似案例时应当参照。”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指导性案例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属于法的正式渊源 B.指导性案例可以弥补成文法的局限,利于实现同案同判 C.指导性案例具有司法适用力,属于司法解释的范畴 D.各级法院审判类似案件,都应当参照指导性案例,在这个意义上,指导性案例就是判例法 【答案】B 17.马克思说:“立法者应该把自己看作是一个自然科学家,他不是在制造法律,不是在发明法律,而是在表述法律,……如果一个立法者用自己的臆想来代替事物的本质,那么我们就应该责备他极端任性。”下列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 A.任何立法都不得违反客观规律,在这个意义上,法律就是客观规律 B.立法者在立法过程中只能表述法律,必须排除价值判断和衡量 C.社会与法律具有相辅相成的关系,二者互为前提和基础 D.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根本上受物质生活条件的制约 【答案】ABC#p#分页标题#e# 18.2009年,某镇政府镇长潘某利用职权,为某房地产公司总经理陈某提供帮助,低价获取200亩土地。后潘某以亲属名义与陈某共同注册成立工贸公司,以“开发”上述土地。潘某未实际出资,也未参与公司经营管理。2010年,陈某将该工贸公司及土地转让,将转让所获利润480万元以公司名义分配给潘某。对于潘某收受480万元的公司利润是否构成受贿罪,产生了较大争议。张法官认为,要综合判断480万元财物的性质,不应拘泥于形式。潘某利用职务为他人低价获取土地提供便利,并且,潘某既未实际出资,也未参与公司的经营;另外,480万元并非公司利润,而是利用职务便利使陈某低价获取土地并转卖后的获利,属于以合办公司为名变相受贿,应以受贿论处。下列评论正确的是? A.“将转让所获利润480万元以公司名义分配给潘某”是法律推理的小前提 B.480万元是否属于受贿款,应当借助解释学循环的方法来确定 C.张法官的解释具有一定的价值取向性 D.张法官使用了外部证成的方法,没有借助内部证成 【答案】ABC 19.在一起行政处罚案件中,原告人因违法经营网吧,其32台电脑被该市工商局予以没收,原告人认为,工商局未告知原告有听证的权利,应当予以撤销该决定。工商局执法人员刘某认为,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的“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并没有“没收财产”的规定。法官审理后认为,虽然该条规定没有明确列举“没收财产”,但是该条中的“等”系不完全列举,应当包括与明文列举的“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类似的其他对相对人权益产生较大影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做出没收较大数额涉案财产的行政处罚决定时,未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或者未依法举行听证的,法院应当认定该行政处罚违反法定程序。下列评论正确的是 ? A.工商局执法人员刘某的解释属于行政解释 B.该案的处理结果表明,法律具有程序性的特点,违反程序的行为应当一律被认定为无效 C.法官的解释属于学理解释 D.法官使用了体系解释的方法 【答案】CD 20.宋某任某国土资源局负责人,其拟定的补偿费结算清单是支付征地补偿的依据。某镇干部黄某在协助办理土地征用时,以解决辛苦费为名,请宋某想办法。宋某遂虚列了一张共计 10余万元的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明细表。之后,该县财政局拨付了包括宋某虚报的10余万元在内的征地补偿款,黄某送给宋某 3万元。对于黄某、宋某等人是否构成贪污罪,产生了争论。甲法官认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但是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按照贪污罪定罪处罚。因此,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的“公共财物”应限于“本单位财物”,宋某所骗取的财物属于县财政局,不构成贪污罪,应构成诈骗罪;乙法官认为,“公共财物”不限于“本单位财物”,1997年刑法将“贪污罪”从“侵犯财产罪”中独立了出来,由此可以推断立法者目的在于侧重保护公共财物及公职人员的廉洁性,而非“本单位财物”,应认定为贪污罪。下列评论正确的有? A.甲法官使用了体系解释的方法 B.乙法官使用了目的解释的方法 C.法官的争议表明,规范与事实之间存在缝隙,需要运用法律解释手段来弥补 D.“公共财物”是否限于“本单位财物”,主要解决的是法律推理的大前提问题 【答案】ABC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