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动态 2012-09-20 收藏 : 0 查看 : 1069 评论 : 0
文章来源: 武汉司法考试网
1、应试人员凭准考证主证、副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进入考场,证件不齐、不清楚者不得入场。 2、考试开始30分钟后,应试人员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内,应试人员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3、应试人员除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必需文具外,不得随身携带任何书籍、笔记、报纸、电子用品、通讯工具等物品进入考场。 4、条形码必须在开考后30分钟内粘贴,否则视为违纪。 5、应试人员不得将试卷带出考场,否则将依据《国家司法考试违纪处理办法》作出相应处理。 6、考试成绩单不邮寄,请于规定时间到报名点领取。 武汉市司法局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电话:82658177,82658163。(更多:2012年司考考前要闻) 本地相关:2012年武汉司法考试考点乘车线路图 相关阅读:(1)2012年司考冲刺卷四突破必备资料(2)2012年司考押题预测信息汇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