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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法律职业资格申请5大变化

法考动态 2012-11-29 收藏 : 0 查看 : 2356 评论 : 0

原创作者: 国家司法考试处

文章来源: 安徽司法厅

  日前,根据司法部的相关政策,我省今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的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有五大变化:

  一是申请方式改成网上申请。

  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统一实行网上填报申请信息、现场提交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的工作方式。网上申请时间为2012年11月24日9时至12月4日24时,申请人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填写法律职业资格申请信息完成网上申请程序。

  二是提交下列材料均须原件。

  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包括本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等原件,而其材料原件的复印、相关信息查询等均由审查机关办理,不得交由申请人自行办理。

  三是一般不需要各市司法局进行学历验证。

  司法部今年对全国法律职业资格申请人学历证书实行统一审核的工作方式,网上申请结束后,国家司法考试司提取申请人学历信息,统一交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核验,并于12月14日前将核验结果通过管理平台通知各地。对于已通过教育部统一核验的,各市司法局可不再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

  四是要求申请人提供近期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

  往年是要求提供3张照片。

  五是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符合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并在异地报考的申请人,不再通过邮寄方式调转申请人报名档案。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的申请人资格申请由其户籍所在地市级司法行政机关受理,申请人报名信息由司法部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管理平台统一调转,受理申请的户籍地市级司法行政机关可登录管理平台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并打印存档,不需要再在报名地申请地之间转寄申请人报名材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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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热点问题一问一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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