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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惠州考生12月7日以前可申请司考成绩异议

法考动态 2012-12-05 收藏 : 0 查看 : 1086 评论 : 0

原创作者: 本报记者

文章来源: 南方都市报

  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日前已经公布,惠州考生可通过司法部网站、中国普法网等方式查询。考生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于12月7日前,本人前往惠州市司法局司考办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

  书面申请应写明申请人姓名、准考证号、考试所在考区、考点和考场。逾期申请的,市司考办不再受理。此外,考生应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成绩通知单(黑白、彩色打印均可),并妥善保管。惠州市司考办不再另行寄发书面成绩通知单。

  据介绍,全国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360分。广东省放宽报名学历条件的地方合格分数线为315分。凡在惠州市报名参加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且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360分及以上)的应试人员(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报名时户籍为放宽报名学历条件的地方、选择享受放宽报名学历政策条件、且考试成绩达到放宽的地区合格分数线(315分及以上)的应试人员,应于2012年12月30日前到本人户籍所在地司法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实行网上填报申请信息、现场提交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的方式。网上申报昨日已截止。现场提交申请材料时间为12月16日-30日,地点为惠州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惠城区下埔大道22号司法大楼七楼)。凡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办理现场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此外,普通高等学校201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待2013年取得毕业证书后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具体时间和办法另行公告。现阶段无需办理网上申请及现场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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