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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所有,转载请务必注明 学法网 http://www.xuefa.com 及作者,否则必将追究法律责任 试卷一可以说是“高投入,高产出”的试卷了。 一、法理学 大家都认为很难,我也觉得很难。 不少考生说:“我书看的懂,题目全做错,怎么办?”但是法理学的确不是靠突击可以获的高分的,是真真正正的理论大学,就像它的名字一样,“法理学”。可以建议考生们,前期看一些法理学的著作,如出题老师,付子堂先生的《法理学初阶》《法理学高阶》《法理学进阶》就是不错的选择,考生可以根据自己不同的基础,从中选择一至二本进行研读。 除此之外,从应试角度来讲,法理学的考点明析,重点突出。这给我们应试备考,指出了一条明路。除此之外,有一当一部分试题,不看题目,照样样可以做的出来。关键在于关键词(关键词解题法是个相当有效的司考应试方法,后边会在各试卷中说明)。举个例子,2012年司法考试真题第一卷的第11题: 2003年7月,年过七旬的王某过世,之前立下一份“打油诗”遗嘱:“本人已年过七旬,一旦病危莫抢救;人老病死本常事,古今无人寿长久;老伴子女莫悲愁,安乐停药助我休;不搞哀悼不奏乐,免得干扰邻和友;遗体器官若能用,解剖赠送我原求;病体器官无处要,育树肥花环境秀;我的一半财产权,交由老伴可拥有;上述遗愿能实现,我在地下乐悠悠。” 对于王某遗嘱中“我的一半财产权”所涉及的住房,指的是“整个房子的一半”,还是“属于父亲份额的一半”,家人之间有不同的理解。儿子认为,父亲所述应理解为母亲应该继承属于父亲那部分房产的一半,而不是整个房产的一半。王某老伴坚持认为,这套房子是其与丈夫的共同财产,自己应拥有整个房产(包括属于丈夫的另一半房产)。关于该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王某老伴与子女间的争议在于他们均享有正式的法律解释权 B.王某老伴与子女对遗嘱的理解属于主观目的解释 C.王某遗嘱符合意思表示真实、合法的要求 D.遗嘱中的“我的一半财产权”首先应当进行历史解释 这道题,题干相当长,一读题干全想民法去了,思路离开法理了,思路错了就容易做错题,而且在考场上时间有限,能在最短的时间内,拿到最多的分数,难以说不是一种广大考生的诉求。 具体到这道题,不看题干能不能做对呢?我们看一下选项,A选项,“王某老伴与子女间的争议在于他们均享有正式的法律解释权”。其中有一个词“正式的法律解释权”强烈的吸引着我们的眼球。那么,何为“正式的法律解释权”呢?它指的是有特定的国家机关、官员和或其他有法律解释权的人所享有的对法律作出的具有法律上约束力的解释的权力。它的主体,是特定的,用老百姓能理解的话,就是“官方的解释”,这样一来,A选项自然是错的。 B选项“王某老伴与子女对遗嘱的理解属于主观目的解释”,这之中同样有一个显眼的辞藻“主观目的解释”,其又称为立法者目的解释,是根据立法者立法时的原意进行解释。那么很自然,B选项也是错的。立法者的目的不可能是和具体案例中,某人的遗嘱有关联。可以说是主宾不搭配。 C选项,“王某遗嘱符合意思表示真实、合法的要求”,这个选项,不看题干谁也不知道。那么我们看一下D选项。“遗嘱中的“我的一半财产权”首先应当进行历史解释”,其中,最让我们眼前一亮的是“首先”和“历史解释”这两个词。我们知道,不管对什么的解释,文义解释是最为“首先”的。就算什么法律都没学过,这个也应该知道是错的。我们说,借鉴历史,展望未来,都是以今天、现在为根本,怎么可能把历史放在第一位呢! 所以,这道题,不看super长、super烦人的题干,同样做对了,答案是C。 这样看起来,法理很简单,但是要在一定的知识基础上进行的。那么法理我们要记住些什么,才能对法理的题目游刃有余呢?最主要的,就是,马克思法学关于法的本质结论,这里最主要就是三句: 1、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 2、法所体现的意志由一定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 3、法所体现的意志也受经济以外诸多因素的影响。 法的特征,6个字,“普、国、规、可、程、强”。 法的作用,指引自己,评价别人,预测你我他,教育大多数,强制一小撮。 法的渊源,正式与非正式;法律渊源的效力原则。 法律规则、法律原则、法律条文、法律概念之间的关系。 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假定条件、行为模式、法律后果。法律事实的概念与分类。 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法律解释、法律监督的原则、方法等等。东西不多,自己读书盲目一片,跟着老师学,或然开朗,高分不难。#p#分页标题#e# 二、法制史 特点是,东西多,分数少。捷径就一句,听课抓重点。法制史要拿到80%的分数绝非难事。总之,法制史主要是把握一条历史发展的主线,及各个朝代或各个国家主要成就就行了。 三、宪法、职业道德与经济法有相同的特点,相当一部分题的正确选项,是法条的原文重现或同意替换。举个例了,2012年第一卷第24题: 关于各少数民族人大代表的选举,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A.有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每一聚居的少数民族都应有代表参加当地的人民代表大会 B.散居少数民族应选代表,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可少于当地人民代表大会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 C.聚居境内同一少数民族的总人口占境内总人口数30%以上的,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应相当于当地人民代表大会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 D.实行区域自治人口特少的自治县,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可以少于当地人民代表大会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的1/2 我们对比一下选项和法条, ![]() 这道题体现了这几个科目在司法考试中的两大特点: 1、正确选项,往往是法条的原文重现或同义复现,而错误选项往往是法条原文的改写。 2、“不得”两个字强烈的吸引着出题着的眼球,所以我们在复习时,对考法条原话比较多的科目,要更多的关注含有“不得”的法条。 四、三国法 看似很难,因为没有直接的法条依据,但是考题不难,是整个卷一中我认为最容易得分的。所以千万不可以轻视也不可以放弃。国际公法每年就这些知识点,掌握了基本理论答题就轻松了。国际私法中有很大一块是考察《法律适用法》,对于它的内容,我们具有多年授课经验的老师已经把整理成了表格,同学们做的只是要把那一表格熟记就OK了! 另外一种就是完全陌生的题目,我根本没背过,也没看到过,怎么办?千万不要晕,告诉自己冷静。因为这类题目对于大家都是陌生的,完全陌生的题目肯定不难,有些只要从常识来推理就可以了。比如碰到自己没有见过的题目时,这个时候就放手一博,猜吧,但是猜也不是盲目,而是用逻辑和平时积累的知识去思考。这一特点最突出的,就是广大考生最不想学的,法律实务中,除了开会也用不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下面我们来看一下怎么凭逻辑蒙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题。拿2012年司法考试第一卷的第4题做个例子: 4.关于公平正义,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人类一切法律都维护公平正义 B.不同的时代秉持相同的正义观 C.公平正义是一个特定的历史范畴 D.严格执法等于实现了公平正义 A选项中,含有相当刺眼的两个字“一切”,含有一切的绝对主义95%以上都是错的。B选项,“不同的时代秉持相同的正义观”,明白违背我们从小到大耳熟能详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予盾的特殊性原理。C选项“公平正义是一个特定的历史范畴”,这句话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话,就是真理具有相对性呀,每一个历史阶段的公平正义观必然是不一样的,同一时期的不同地区的公平正义观,也不是不完全相同的,不同是世界的常态,相同是世界的变态。 D.严格执法等于实现了公平正义。一句著名的话,为我们排除了D选项,即,“世界上没有完全一样的两片叶子”。所以答案就是C。这就是蒙,蒙绝对不是扔硬币。原文及精彩评论《学习卷一的方法》 相关阅读:司考模拟考场(卷一)限时模拟测试卷 学法网免费司考题库(众多高分通过司考的考生强烈推荐,精选上万道司考试题,带详细解析,自动错题记录、排名等功能,司考题库地址 http://bbs.xuefa.com/tiku.html =热门推荐= 1、让您不再错过最有价值的司法考试信息,【点击进入邮件订阅】司考最新信息! 2、手机微信关注学法网(微信号:学法网 )法律、律师、司考资讯随身带! 3、关注学法网微博 http://weibo.com/xuefa 关注最有价值的法律、司考、律师资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