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干货 2013-05-11 收藏 : 0 查看 : 3637 评论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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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题库:http://bbs.xuefa.com/exerlist-13-1.html 劳务派遣岗位:相对于作为企业基本用工形式的劳动合同用工而言,劳务派遣用工是一种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相关专题:2013年司考大纲(全文+对比+解读等司考大纲最全信息)【一帖在手,大纲可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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