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动态 2014-06-05 收藏 : 0 查看 : 6813 评论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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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网据《2014年司法考试报名公告》的消息,有下列5种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公证员执业证的; 3、被处以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期限未满或者被处以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 4、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形式骗取报名的。 5、已经领取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已经领取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但尚未取得高等学校本科以上毕业证书人员,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相关阅读:司法部2014年司考报名公告全文 =订阅动态= 1、关注学法网微信号(xuefa5)让在司考路上的您少走更多弯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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