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请学法的朋友吃饭以前:某人入室盗窃,刚进屋,女主人回来了,他躲到床下,还是被发现,遂暴力出逃,被抓。该情形依法应定入室抢劫,至少判十年。 1、后来请来一个学法律的好朋友吃了一顿饭: 吃饭途中,学法律的朋友分别给他讲了盗窃罪、抢劫罪、强奸罪的定罪及量刑,结果他改了口供,称当时入室是想强奸,最后以强奸未遂,判了三年,因为强奸罪与入不入室无关。 2、再后来这小子又找到某刑法博士请他吃了一顿饭。 博士告诉他,当初你应该这样讲,当你想强奸时,发现该女奇丑无比,便逃跑,最后就可以被认定强奸中止,因无损害后果而免罚。 结论:一定要珍惜身边学法的朋友,没事就找他们聚聚,多请他们吃吃饭,多多学法。学法网微信号(xuefa5)法律人必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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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内容 (2014-10-9 22:08):
“楼主没过司法考试”,应为“楼主虽然我没过司法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