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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中全会有望破解司改新问题

法律实务 不顾一切爱上2014-10-20 收藏 : 0 查看 : 4732 评论 : 0

原创作者: 邢世伟

文章来源: 新京报



  四、对话:“保障法官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是关键”

  最高法研究室原副主任张泗汉表示,希望四中全会出台禁止法院领导审批过问案件的相关举措

  1、能否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很重要

  新京报:四中全会很有可能会提及司法改革的新举措,对此你有何预期?

  张泗汉:三中全会在法治方面的表述中,实际上司法改革是最重要的部分。当中不仅提及了法院人财物的省级统管,还提及了司法责任制改革,推进司法公开等重要内容。这些司法改革的思路在三中全会已经有所体现,我想四中全会关于司法改革的内容会在三中全会的思路上进行具体化。

  新京报:司法改革哪些方面需要在四中全会中具体阐释呢?

  张泗汉:可以预期的是,三中全会以来,司法改革已逐步开展,6个试点省份的试点都在进行中。在这个过程中,很可能会出现一些新的问题,四中全会应该会对这些新问题有清晰的回应。

  新京报:哪些问题是你最关注的?

  张泗汉:三中全会对司法改革的论述中最重要的就是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问题,这个问题也是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三中全会提及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省级统管,这个要解决的是剔除司法的地方化,让法院检察院能够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以此在体制上减少或者避免地方党委、政府对司法的干预。但事实上由于法院检察院已经在当地扎根多年,与当地党委、政府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能否真正避免,这个还要看试点省份的实践成效。我个人希望四中全会能够对这个问题有更具体的阐释,审判权是国家权力,能否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非常重要。

  新京报:在司法去行政化方面,四中全会会具体提及吗?

  张泗汉:司法去行政化在三中全会中主要提的是司法责任制。深圳、佛山、珠海等一些地方已经开始进行审判长责任制改革的试点,这是非常好的。

  从目前的情况看,禁止法院领导审批案件、过问案件、交办案件还没有出台相关的具体规定,这也和当前我国法官队伍整体业务素质还没有达到很高的水平有关,但是禁止法院领导审批案件、过问案件、交办案件应成为未来我国司法改革的趋势,我也希望四中全会能够出台相关的纲领性,甚至是过渡性的举措。

  2、防止法院选择性公开裁判文书

  新京报:新一轮司法改革正进行,你认为成效如何?

  张泗汉:新一轮的司法改革是我国近10年来力度最大的改革,它的重点是解决司法体制机制中存在的问题,这些都是“硬骨头”。从目前来看,大家能够普遍看到的是司法公开的改革成效。不仅是裁判文书上网,审判流程信息、执行信息也通过互联网进行公开,公众可以通过公开的信息对法院工作进行监督,这是前所未有的。

  新京报:在未来的司法公开工作中,还应注意哪些问题?

  张泗汉:接下来更多的是落实和监督。现在最高法已经制定了规定,各个地方能否真正落实,尤其是一些司法观念还不是很强的基层法院能否真正落实,这个是公众能否对这项工作真正满意的关键。尤其要注意的是,最高法在监督时要防范个别法院选择性公开,有的法院一些有猫腻的案件用各种方法不公开,怕出现问题,这种情况也是存在的,最高法要特别关注这一点。

  新京报:你提到的这种情况容易在哪个级别的法院出现?

  张泗汉:基层法院,确切地说是极少数的基层法院,尤其是经济发展相对滞后,法律观念还较为淡薄的地区。因为这类地区法院法官的业务水平也相对差一些,加上地方的关系错综复杂,容易出现审案瑕疵,甚至错案。在这种情况下,容易出现裁判文书选择性公开的情况。

  新京报:如何防止这样的情况出现?

  张泗汉:这个没有更好的办法,就是要加强监督。最高法可以制定相关的文件,出台选择性公开的惩防办法。各个省级高院和市级中院也可以通过明暗访的方式加强这方面的监督。

  3、司法人员分类改革应避免法官流失

  新京报:司法实务界目前非常关注法院、检察院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这也是三中全会的内容之一。对目前的改革进展你如何评价?

  张泗汉:这项改革之所以受到法官、检察官们的关注,主要因为它涉及法官、检察官们的切身利益。我看到目前上海已经出台了具体方案,在员额制改革中,法官、检察官占比33%,司法辅助人员占比52%,行政管理人员占比15%。这是上海根据它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员额分配。但是,我又看到在一些没有试点的省市,已经出现了一些年轻法官担心会被“一刀切”为司法辅助人员的情况,一些年轻法官为此选择了离职。这是大家都不愿意看到的局面。本轮的司法员额制改革是一项符合司法规律的改革,是大势所趋,让优秀的法官、检察官担当重任,这对于改善该案质量,确保案件的处理公平公正起到十分关键的作用。所以,对于有疑惑的年轻优秀法官,法院的领导应该及时说明情况,避免人才的流失。

  新京报:员额制后,法官、检察官的待遇是否会有提升?

  张泗汉:目前我国的法官、检察官待遇是按照公务员序列,实际上这是不合理的。拿法官举例,他们的角色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责任很大。我想在实行员额制后,法官、检察官的待遇会有提升,让他们能够更加安心地工作。

  新京报:这种做法是高薪养廉吗?能否防止司法腐败?

  张泗汉:以我们国家现在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司法环境,可能这并不是像国外很多国家一样,真正意义上的高薪养廉,但是员额制后法官、检察官的待遇是会有提升的。你问我这能不能防止司法腐败,我觉得司法腐败有很多原因,有收入的原因,也有个人素质、司法环境等原因。提高待遇这是防范司法腐败的一种方式,让法官知道在一两个案件腐败是得不偿失的。但要真正地防止腐败,仅仅用提高待遇的方式还远远不够,更重要的是完善现有的监督机制,惩治机制,让法官不敢腐,不想腐,不能腐。

  新京报:谈到司法腐败,有人说,目前在个别刑事案件上,公安、检察院、法院站在一个角度上办案,这是最大的腐败,你怎么看待这个问题?

  张泗汉:目前确实有这样的现象,但这是个别现象。针对一起案件,公安是做饭的,检察院是端饭的,法院是吃饭的。公检法三家更多的是强调对于案件的配合,而不是各自的独立性。这种做法对于司法公信力的损伤非常大。设立公安、检察院、法院三个机关,就是为了能够保证各家对案件的独立性和相互制约,所以遇到这类情况必须严厉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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