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 南方报网—南方日报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一出,媒体纷纷解读。10月24日的《人民日报》作了个图解,5大原则、6大任务、10大亮点,五分钟了解公报核心内容,一目了然。在这10大亮点中,我被“律师可当法官”所吸引。当然,这里所说的“律师”,不单单是律师这个群体。除了律师之外,法学家、法学专业毕业生也可以当法官。这里所说的“法官”,也不仅仅指法院里的裁判者,它是法官、检察官、立法工作者的代称。 从优秀律师中遴选法官,这在五到十年前恐怕还只是写在学者们的论文里。即使在近几年,这个提法也不过是停留在司法改革的文本当中。这次从依法治国的新高度写进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对那些心怀法官梦的律师们来说,犹如一夜春风,充满了向往和期待。 说到做律师还是做法官,我曾经写过一篇《选择做律师的原动力》的文章。我毕业那会儿,对铁饭碗很向往。但那时公检法的门非常难进。而那时,中国的律师制度正在全面改革,律师所实行自收自支,律师不再属于国家公职人员。干得好了,有车有房;干得不好,三餐不继。当时我的同学当中,有能力的进了公检法,而我则做了律师。 学法律的人,普遍都心怀正义。实现公平正义,永远是我们这代法律人心中的情结。法院代表正义,而法官是正义的守护神。尽管现实中存在这样那样不如人意的地方,但我们践行公平正义的理想从未动摇。正是源于这份对正义的向往和信仰,从事律师工作十余年,我心中的法官梦,依然清晰而执着。 从优秀律师中遴选法官,无疑是培养优秀法官的一个途径。律师有丰富的法律职业经验,这些经验对从事审判工作很有帮助;律师在工作中累积的职业尊荣感,有利于对法官职业的认同和尊重;律师有大量的社会经验,体悟人情世故,感受百姓冷暖,有利于裁判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这些,都是律师当法官的优势。 “让律师去当法官,给你50万元年薪,你会去吗!”在一次研讨会上,一位法官朋友这样问我。我说我肯定去,不是为了50万元年薪,就为了圆自己的法官梦。而且我相信,在中国,心怀法官梦,不在乎薪酬的律师,大有人在。但前提是,我们的制度一定要确保法官依法断案,除了法律,法官没有上级。(作者蔺存宝系广东宝慧律师事务所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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