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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首个法官遴选委员会在上海成立

行业观察 不顾一切爱上2014-12-14 收藏 : 1 查看 : 4174 评论 : 0

原创作者: 黄安琪

文章来源: 新华社 澎湃新闻

  新华社上海12月13日电(记者 黄安琪)上海市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于13日成立,并召开了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市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章程》,推选产生了上海市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批准通过法官遴选(惩戒)工作办公室、检察官遴选(惩戒)工作办公室主任人选。

  一、国内首次成立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

  据记者了解,遴选(惩戒)委员会是个新生事物,国内此前没有先例。组建遴选(惩戒)委员会,是上海司法改革试点的重要内容和一项基础性工作。

  此次上海出台的《上海市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章程》,明确规定了遴选(惩戒)委员会的制度定位、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工作纪律。《章程》明确规定,遴选(惩戒)委员会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领导,坚持法官、检察官专业化、职业化发展方向,按照“统一提名、党委审批、分级任免”的制度安排,统一提出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意见,由上海市高级法院、上海市检察院党组按规定程序审批办理。

  上海市司法改革试点推进小组办公室主任王教生表示,这次上海公布的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既有专门委员,又有专家委员组成,共15人。其中专门委员7名,由市委政法委、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人大内司委、市公务员局、市高级法院、市检察院等单位的分管领导组成。同时,从资深的法学专家、业务专家、律师代表中择选8名同志,组成专家委员。“这不仅体现了广泛性的原则,还充分体现了专业性的特点,专家委员均是上海乃至全国相关法律研究和司法业务的权威。”王教生表示。


  同时,遴选(惩戒)委员会在市高级人民法院设立上海市法官遴选(惩戒)工作办公室、在市人民检察院设立上海市检察官遴选(惩戒)工作办公室,分别承担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的日常工作。

  《章程》对决议表决制度作出规定,要求会议决议应由2/3以上委员出席,过全体委员半数通过有效,建立差额遴选的制度,确保遴选工作的实际效果。

  王教生表示,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的职能一为遴选法官、检察官;二为对高级别的法官、检察官择优选升;三是对法官、检察官严重违纪行为提出惩戒意见,并可以在一定范围内对违纪法官、检察官予以公开谴责。

  二、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20人名单

  (澎湃新闻网)上海市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今天上午(12月13日)成立,这是全国首个省级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上海市委书记韩正出席成立会议并向15位委员颁发聘书。韩正在讲话时指出,开展司法改革试点,是中央交给上海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这项工作的核心是要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目的是要提高司法公信力,让司法更好地发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作用。法官、检察官在司法工作中处于核心地位,组建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是司法改革试点的重要基础性工作,直接关系到法官、检察官市级统一管理制度的落地实施。希望各位委员充分认识遴选(惩戒)委员会的重大使命,切实担负起责任,为深化司法改革、提升司法水平、确保司法公正提供可靠组织保证。

  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负责全面考察法官、检察官参选人选的各方面表现和业绩,从专业角度提出遴选建议,是为把好法官、检察官入口提供专业支撑的重要平台和组织形式。今天受聘的15名委员包括7位专门委员和8位专家委员,他们是叶青、关保英、何勤华、沈志先、沈国明、张忠良、陆定芳、陈辐宽、郑成良、单晓光、洪基浩、盛勇强、盛雷鸣、章华、章武生(按姓氏笔画为序)。遴选(惩戒)委员会附设专家库,由资深的法学专家、律师代表等组成,共20人左右。遴选(惩戒)委员会分别在市高级法院、市检察院设立法官遴选(惩戒)工作办公室、检察官遴选(惩戒)工作办公室。

  韩正要求,上海必须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聚焦体制、机制、保障,积极稳妥扎实推进司法改革试点工作,努力为全国司法改革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经验。遴选(惩戒)委员会要发挥好专业把关作用。始终秉持专业精神、发挥专业优势,坚持从专业的角度确定和把握遴选标准,提出遴选建议,确保选任法官、检察官的专业水准。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切实履行好遴选、惩戒两方面的职能。这次司法改革试点,将对纳入员额管理的法官、检察官,明确更加严格的从业要求。要抓紧研究制定上海法官、检察官从严管理“六条禁令”,切实把好入口、出口两道关。要尽快进入工作状态,选好首批法官、检察官。全程公开遴选过程,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正性、提高公信力,充分展示司法改革试点带来的新气象、新变化。

  上海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姜平主持会议。上海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尹弘,市高级法院院长崔亚东,上海市检察院检察长陈旭出席会议。上海市领导还向遴选(惩戒)委员会专家库成员代表颁发聘书。上海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王教生介绍相关情况,沈国明代表遴选(惩戒)委员会委员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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