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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司考,肺腑之言

法考经验 xuefa2016-03-19 收藏 : 2 查看 : 7543 评论 : 22

原创作者: 缀网劳蛛

文章来源: 学法网

长帖慎入。本帖不在炫耀,分数也够不上炫耀的资格。写作的目的只有两个,一是为自己的这段经历画上句号;二是来回馈学法网的朋友,希望能够给相似场景下的人有所启发。我的情况可能不属于大多数,最具代表性的种类,但有些过程,我想大家都没有太大分别。

鲁迅为文、为人都够尖刻,向来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中国人。但今天,时代毕竟不同,所以为了力求切实,没有太大关系的信息我就不予隐去。堂堂正正的天朝屁民对于人肉何须害怕呢。2007年,我从西部某省稀里糊涂地落入东南某九八五大学,并且还是这大学里的中文系。大学期间,我过得很浑噩,是真的浑浑噩噩,说来你们可能都不信,恋爱没谈、游戏不会打、奖学金从未拿过、学生干部和社团活动几乎不参加,闲来无事只得早出晚归到图书馆囫囵吞枣地看一些杂七杂八的书。蒲松龄在《斗室》诗中讲“事经错误迟方悔,志在功名苦始捐”。在自我决定的基础上,做出选择,可能你会抱有更坚定的兴趣、决心,付出更多的努力,这是好事。可不好的是,并非所有的机会,都会等到你自我醒悟的那一刻。我所谓的豁达,只是勇敢地接受在我原有的条件和个性影响下那些不可避免的弯路。

大一下学期,我报了学校的法学双学位。周末、假期上课,公共课与本专业学分共用,双学位只修法学本科的十四个部门法核心课程。进入法学殿堂后,我感觉自己还是挺适合这个方向,也花了一些功夫,算是建立起最基本的法学思维,但离基础扎实、表现优秀的专业法学生还是有不小的差距。大三开始,以往的孤傲之心再次作祟,我奋力地向北大法学研究生发起冲刺,那时候连专业法硕都看不上。在这过程中认识了同级历史系,备考北大法学专业硕士的伯牙子期。至少到目前为止,我的大多数考试都不能如意。那年刑法专业题难,按照招生人数,我是可以排进面试的。但是由于普遍低于法学专业总体分数线,刑法专业缩招,我被拒之门外。历史系的同学如愿以偿,往后几年,他一直给我鼓励,望我北去,但我却偏居东南。当然,这已是后话了。

我的考研准备可以说是一场身心俱疲的鏖战,不仅跨专业,报考难度还是在最高档。大三结束的暑假前夕,当我在教学楼楼道里透气的时候,看到了学校某社团招募成员,组织到甘肃开展一个月左右支教活动的广告。作为典型的南方人,同时为了缓解复习的压力,我准备给自己一个机会到北方去看看。后来果然成行,并且在这个过程中与当时同专业学妹,现在我的妻子,谈起了两个人的初恋。考研失败以后,我本打算回家乡,也天南海北地面了几份工作,后来她眼泪吧嗒地说了一句“我还没有做好与你远离的准备”,于是我就心软了,并且选择了浙江某地的一份国企文秘工作。直到现在,我在这个地方和这份工作上一直待了将近五年。以上基本交代清楚了我的法学基础背景。

下面正式进入与考试直接相关的事情。由于所在的单位待遇还算可以,我在自己的岗位上也干得顺风顺水,颇有希望。其中,当然离不开法学知识对我的帮助,但是对于法学职业资格的需求倒并不十分迫切。因此,刚毕业那年,我报了名,基本没看书,也没怎么复习,纯粹是抱着看看卷子长啥样的心态去参加考试。甚至,考试多长时间、各卷包含哪些法都是临到头才百度出来的。最终考了340多分,我不知道这是一个什么水平,大概也是由于几年还算合格的学习,以及后期考研复习所起的作用。但,大家知道,大学课堂教学和研究生考试复习其实离司法考试还是很有距离,所以我肯定过不了的。关注学法网微信号(xuefa5)让在法律路上的您少走更多弯路!

在这之后,今年之前,我还裸考了一次。复习程度完全同上。遗忘程度应该是有过之而无不及。但是,结果分数仍然维持在340分左右。主要原因当然也是没压力,没紧迫感。好在,通过这两次裸考我倒也不是一无所获。第一点,我真切地体会到了司法考试与法学理论的差别,法学理论教你“应该怎样”,是讲道理的。司法考试考你“是怎样”,重在具体规定。因此,你懂得“应该怎样”,肯定对于掌握“是怎样”是有帮助的,但也不是必然关联,两者甚至相悖。就像杨雄讲刑诉说的,很多刑诉规定其实没有什么道理。道理可以由此及彼,具体规定那就只能有一说一,因此记忆量很大。同时,司法考试题目比条分缕析、分门别类的专业部门法牵连更广,综合性更强。大家讲司考的难度,我想总体应该就在这两点问题上。我认识到的第二点,就是通过自己的测试,我大概知道了这个考试总分六百分中,以我的实力,有多少分是完全可以凭法学思维就能得到的,有多少分是要记忆跟掌握的。大家可能不太好理解我这里说的。在我看来,实际上,法学对学生的要求应该包含了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法学思维,二是具体的法学知识。虽然两者不是绝对分离,但是不排除有的人死记硬背的法学知识很多,但法学思维能力却就强,反之亦然。这样的话,大家复习的时候可以自我衡量,并且做出选择。哪方面不够,哪方面突破更容易。如果你的法学思维能力不强,那也就意味着你要记忆比人家更多的具体知识才可能通过考试。

今年,我之所以继续选择参加考试。有三点原因,一是曾经为法学有所付出,想给自己一个交代。尤其是大家经历过考试以后,我们都明白,其实通过司考也并不意味着就会怎样或者有什么。很多时候,我们坚持完成这件事情,可能为的恰恰是之前的事而不是之后的事。其中也包括此前所想象的许多美好。二是我原来工作中的直接领导,后来升职调走了,他很关心我。他原本是工科专业技术出身,但年轻时是文青,现在虽然身在国企,思想观念却比较现代化和自由化,他关心西方管理学、宏观经济学,不看好国企、尤其是垄断国企的前景,所以一直鞭策我不能苟且偷安,鼓励我在文字工作之外要有一技之长以立身。因此,我一直都很感激他。第三个原因是发生在今年七八月间的一次公司内部岗位竞聘。这里有些事情不方便说。只能讲,当时我突然感到一种莫名的悲凉。我觉得,在这样一个弹丸之地,有人为了那么一点蝇头小利,使用各种手段争来斗去,很没有出息。我的反抗可能没有用,以后我也可能变成沉默的大多数,但是我绝对不能沉默在一个连憋屈死都没有太大价值的地方。于是我下定决心,要给自己更多选择其他出路的可能。也是这件事情,给了我最大的动力。这就是本帖题目所谓的“志在功名苦始捐”。但问题是,这时已经是八月中旬了。也就是说,我铆足劲儿认真复习的时间,最多只有一个半月。司考题库微信号(sikaotiku)司考必备!

决心有了。对自己以往的认识和经验也很充分。因此,我急切地需要一个高效率的复习方法,保证在短时间内能够最大可能地多拿分数。这次,我找到了这个方法,并且改变了我前半生一个不小的误解。通过在学法网浏览帖子,我第一次接触到司考的培训课程。记得那天机缘巧合而点开的是徐金桂2015年行政法系统强化的第一课。听完之后,我感觉很好,首先是适合我自己的基础,因为很多基本原理我都知道,不需要太琐碎,只要提一提心里自然就有数儿。二是重点在于讲法学具体知识,而且还是经过整理、总结、提炼的,而这恰恰是我的弱项。第三点,也是最重要的,听完徐金桂第一课以后,我大概浏览了一下所有科目的系统强化课程,我发现只有这样的安排在我仅有的时间之内我是能够完成的。所以,这成了我的不二之选。刚才说到的误解,是从高中开始的。那时候我学习很好,因此对所有所谓补习、培训都不放在心上,不仅如此,我还认为这些培训才是完完全全的为了应试而无所不用其极,君子耻为之的。现在我之所以改观,也有两点原因,一是没有任何一个培训做到像司考培训这样,上课的老师起码是博士、教授也一大把,他们既是为了考试,但也有真才实学。这样一比,公务员考试培训简直就是骗钱的low逼啊。第二,考试不就是为了考试吗。在哪座山唱哪首歌,只要考试能过还追求什么高大上不高大上啊。

也就是从八月中旬的某天开始,我进入了一个固定的复习模式,魔鬼式的复习阶段。我把讲义每页四张、一张双面这样打印下来。如此,一般两三百页的教材就浓缩到了三、四十张A4纸上,便于我每天在办公室跟家里之间携带。事有凑巧,刚好那段时间公司工作比较空闲,不太紧要的事情我也就自己压下来。所以,我几乎每天一到办公室就开始打开视频、对着讲义听。虽说是系统强化阶段,老师讲的节奏更快,但是我基本能在听的同时把讲义教材相关部分一遍看过。白天在公司除了实在有事没办法,吃饭、上厕所之外我都在听。晚上就在单位食堂随便吃点。回到家里大概还要听到十一二点。到这里工作两年后,在我老婆还在魔都读研期间,我们结了婚并且买了房子。那段时间她体谅我忙,也就回来得少,打电话的时间也由着我选择和控制。整整一个多月,我都没打扫一次卫生,家里茶几上都能写字,直到考试完。周末,我会周五回家的路上就买好菜,后面两天闭门不出,饭也将就将就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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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引用 n50511426 2015-11-23 09:40
学习了。厉害。
引用 法海杨帆 2015-11-23 10:27
这卷四成绩。。。。但也不例外,毕竟文字功底在这放着呢,奈何本人也是文字工作者,天天与文字打交道,卷四刚及格的成绩,羞愧不已。
引用 秦开开 2015-11-23 10:30
楼主,我的工作环境和你差不多。今年第一次考,复习7个月+,也很努力,讲义,音频,和真题翻来覆去。结果300-。能不能给点建议,给一些如何高效复习的方法,唉,严重怀疑自己的能力,有点害怕继续了。
引用 缀网劳蛛 2015-11-23 13:36
希望大家多交流。
引用 gaolm 2015-11-23 13:52
楼主,你不应该过多提那些培训机构的,因为你这次过了跟他们关系不大。你的法学功底不是大多数考生能比的,那些资料对你而言只是个辅助而已
我的法学功底应该不如你,裸考340我是考不到的,但是今年考试我只看了20天,一天10小时,没看任何培训机构的辅导资料,只是单纯的三大本+真题详解+法律汇编
我觉得,对于大多数没啥法学功底的,只看那些培训机构的东西,其实很坑的,因为无法培养起自己的法律思维,这样的话,脑子好过了,脑子不好只有年复一年的被坑了,直到某天开窍
引用 缀网劳蛛 2015-11-23 14:21
gaolm 发表于 2015-11-23 13:52
楼主,你不应该过多提那些培训机构的,因为你这次过了跟他们关系不大。你的法学功底不是大多数考生能比的, ...

谢谢关注,您能看完帖子,耐心令我感动。您的观点我是赞同的。您所提到的培训机构的定位和作用问题,我想我在帖子里面都是表达清楚了的。结论也基本与您相似。世界上没有完全相同的两片叶子。论坛分享的作用不就在于为人所用吗。写帖之时,务在客观,能够在多大面积适用,我想这一面在我,而更多的判断和选择应该在于读者。这里我也补充一点意见,与您探讨,文中亦已提到,原来我是不信任辅导和培训的,因为这些只能入耳,难以入脑入心。但是,经过这次过后,我们不能否认辅导机构在总结与考试相关的具体法律规定、考点知识上所具有的作用。从整篇文章看,我的思路是,要干成一件事既需要决心,也要充分的努力。司法考试从技术上,既有法律思维的考察,也有具体的法律规定的考察。我对辅导培训的强调也是在于后一点。再次谢谢您的回应,希望能够多多交流。
引用 缀网劳蛛 2015-11-23 14:30
gaolm 发表于 2015-11-23 13:52
楼主,你不应该过多提那些培训机构的,因为你这次过了跟他们关系不大。你的法学功底不是大多数考生能比的, ...

另外,刚才没有细看。三大本教材、真题详解、法律汇编。我粗粗算来,就这几样东西的篇幅,您能在20天内完成,那能力和毅力我真是差得太远啦。向您致敬。
引用 gaolm 2015-11-23 14:49
缀网劳蛛 发表于 2015-11-23 14:30
另外,刚才没有细看。三大本教材、真题详解、法律汇编。我粗粗算来,就这几样东西的篇幅,您能在20天内完 ...

我去年看了30天,主要就是三大本,最后10天才看真题详解,所以今年三大本只花了一周大概70小时吧,因为2500页真正需要仔细读的也就1000页
法律汇编我是提到了去看下法条,参考作用,真正读的就一个:民诉解释。500多条,花了一天
你像我这样看,肯定也目前分数过,很大可能400+,原因很简单,社会主义法理三大本12页,今年考了起码60分,卷4的17还有那个民诉的,读三大本的都可以高分,尤其是7,看似刑法,实际是就是民诉解释对诉讼改革方向的确定
引用 gaolm 2015-11-23 15:08
缀网劳蛛 发表于 2015-11-23 14:21
谢谢关注,您能看完帖子,耐心令我感动。您的观点我是赞同的。您所提到的培训机构的定位和作用问题,我想 ...

我的意思是,因为你的法学功底在那呢,所以应试靠培训机构的资料即可,但是大多数人没你这功底,却一味依靠这些,辛苦大半年脑子里还是一团乱麻
今年我考场在城郊,去那还堵车,所以大家都在附近开房,整层整层大半是考试的,考完第一天,大家交流,发现有些人脑子迷糊的很,基本概念都不能准确的说出来。。。苦读大半年,换来这结果。。。
司考确实是体力活,需要毅力,内容太多了,我估计绝大多数人都是看完后面忘前面,所以我才强调基础,对考试来说就是三大本。因为具体法律实在太多,基础不行或者理解能力不是那么好,结果肯定是年复一年的浪费时间
你看这两天的帖子,凡是说多么努力多么努力没过的,全部都是提各种讲义音频做题之类的,没一个提到三大本的,我考试时候接触的考生,大部分没看过三大本!我也买了套书,但是只翻过几次就丢一边了,里面我有疑惑的找不到任何答案,音频视频我觉得浪费时间,毕竟阅读速度远超讲话速度的,我时间太少
关于具体的法律规定,我觉得法律思维有了,那些基本是顺其自然的了。比如你提钟秀勇说民诉,我觉得他在胡扯,民诉里任何一条都有法理基础或者制度基础,不是硬性规定
引用 缀网劳蛛 2015-11-23 15:24
gaolm 发表于 2015-11-23 14:49
我去年看了30天,主要就是三大本,最后10天才看真题详解,所以今年三大本只花了一周大概70小时吧,因为25 ...

看了你的相关回复。你尤其强调三大本,也尤其贬低考试培训。我觉得这都有所偏颇。我理解,也基本赞同你的观点,其实三大本相当于法学教材,这是为学法律打基础和培养基本的法律思维的。那么如果您同意如此定位的话,窃以为看三大本不如读经典的法学教材。这也是为什么大多数专业法学学生基本不看三大本的原因。我从大学开始,通过实践形成了一个观点,不管你学习哪门知识,只要是想系统地学习,最好的起步书籍就是经典的大学教材。大学教材在理论架构和系统梳理上所下的功夫是普通书籍所达不到的。至于考试培训,我们不排除他存在为了利益而虚假宣传的目的,但是大家自己在选择的时候要取其长、弃其短。你走的路成功了,我走的路成功了,但是我们不能认为我们走过的成功的路就是唯一正确的。你为他人拨云见日,排除误解,找到正途的热心我很敬佩,但是我不赞同你以己为是,以人为非的偏狭态度。任何一种办法既要考虑可操作性,又要考虑不同的人各各不同的特殊情况。倘若真有人信了你,按照你所指的走下去还是没通过,那你将如何解释,抑或把原因推到别人身上去吗!与君共勉。
引用 缀网劳蛛 2015-11-23 15:33
gaolm 发表于 2015-11-23 15:08
我的意思是,因为你的法学功底在那呢,所以应试靠培训机构的资料即可,但是大多数人没你这功底,却一味依 ...

看你这条回复,我更坚信我前面所言不虚。你的心还是不平啊。你在批驳我的观点的时候,一点谦虚的态度都没有,这也则罢了。关键是内容都没看清楚。无怪乎,你不知道,其实你所说的我在帖子中原原本本也都提到过。这里请你注意,我讲有的法律规定没有太多道理这是具有相对性的,主要问题是这句话是出现在我说刑诉那里的;其二,钟秀勇是讲民法的,也不是讲民诉的。你的观点是没有问题的,指出这两个错误,是希望提醒你能够心平气和、谦逊谨慎一点。与君共勉。
引用 gaolm 2015-11-23 16:03
缀网劳蛛 发表于 2015-11-23 15:24
看了你的相关回复。你尤其强调三大本,也尤其贬低考试培训。我觉得这都有所偏颇。我理解,也基本赞同你的 ...

发在论坛的经验谈,不是谈如何学好法律,而是如何过司考,给明年要考的点一条明路
经典法学教材跟考试不衔接,内容深的多,对于大多数考生来说,没有针对性。唯一值得看的就是张明楷的刑法学,因为他的观点垄断司考刑法了,别的么,对于法学功底低的来说,不如不看,要看等过了再看,不然只有负面作用,这也是为什么许多法本的考几年过不去的原因,不是没法学素养,而是处于高不成低不就阶段,法律是个逻辑严密的机器,这阶段知道的多了反而容易导致混乱。在一个,司考每年错题少么?不同观点不同答案,但是标准答案是三大本的
我强调三大本是因为这是基础,大多数人甚至包括目前从事法律工作的,包括法本的,法学基础可能只是某一部门法强,别的差的很,但是司考是所有都考
那些培训资料不过是空中阁楼,下边没桩子,是起不来的。我贬低他们,是因为这论坛所有人都在一味强调各种资料各个老师,包括你这裸考340的,这对明年的考生来说,是事倍功半的歪路,一味的说好好好,但是对于多数人来说,好在哪呢?没基础,不过是年复一年的浪费时间而已
三大本,对于考生来说,是打基础的最好工具
我0基础,非法本,大龄,去年看一个月358,今年20天388,理解能力应该强于大多数人,但是我相信对于大多数人来说900小时应该能过,前提是拿出300小时打基础。但许多人恰恰不肯拿出这300小时来
论坛的经验谈,全是各种老师,失败贴,也全是如何如何看讲义听音频,见不到一个说读三大本了又努力学习了不过的,三大本销量低么?
搞法律的,身边哪个不是一堆参考书?司考,有比三大本更好的参考书么?
引用 gaolm 2015-11-23 16:11
缀网劳蛛 发表于 2015-11-23 15:33
看你这条回复,我更坚信我前面所言不虚。你的心还是不平啊。你在批驳我的观点的时候,一点谦虚的态度都没 ...

我没什么平不平的,你的观点我根本没怎么批驳,我开始回复只是觉得,又多了个将许多人引入歪路的经验帖子,推荐哪个法哪个老师的。
民诉刑诉不过是习惯性用词,因为前面谈到民诉解释了
我就问一句,刑法或者刑诉,你能找出一条没法理基础或者制度基础的所谓硬性规定的条文么?甚至可以放大到司考的那1000页法律汇编,又有几条所谓硬性规定的?
引用 缀网劳蛛 2015-11-23 16:37
gaolm 发表于 2015-11-23 16:11
我没什么平不平的,你的观点我根本没怎么批驳,我开始回复只是觉得,又多了个将许多人引入歪路的经验帖子 ...

我怎么就把人引入歪路了,请问大德。你所谓的考试培训不能培养法律思维难道我在帖子里没讲过吗,我前面花那么大篇幅来讲法律基础都是干什么的。同一个事情难道只有从你嘴里说出来才是正途?这里举个简单的例子,我比你还坚信法律是正义观念的法律化,所以它一定是有道理的。但是,你读没读过政治学或者法哲学,正义观念并不是亘古不变的。进而,从微观角度来讲,试着回答你刚才那铿锵一问,你倒是给我说说看法律中绝大多数关于期间和期日的规定这不是硬性规定是什么,它都有什么大道理。也许你会回答这是公平正义与司法效率共同作用的结果,这样大体不错,但为什么民事判决上诉期限是15天,刑事判决上诉期限就只有10天,这你也可以回答为了缩短未决羁押对嫌疑人的人参限制,那为什么不是14天跟9天呢。如果你认为我这是抬杠,那我告诉你,在日本,地方法院判决的上诉期限就是14天。
引用 gaolm 2015-11-23 17:13
缀网劳蛛 发表于 2015-11-23 16:37
我怎么就把人引入歪路了,请问大德。你所谓的考试培训不能培养法律思维难道我在帖子里没讲过吗,我前面花 ...

你这逻辑能力。。。
你的法律基础是你自己的,你推荐这个老师那个老师,别人的基础跟你一样么?你这是经验谈,如何过司考的经验谈
顺便告诉你民诉刑诉上诉期限不同的原因,民诉判决后双方也可以协商解决,判你赔人10万,你商量立马给他8万行不?不行,那咱就再上诉打官司,对方急着用钱或者没精力打官司了,可能接受哦。事实上,很多民诉案子就是在判决后双方和解解决的。
多这5天原因很简单,民诉刑诉性质不同,民诉中有执行和解,刑诉有么?别把刑附民跟刑混哦
民诉在下达判决通知书后双方还可以庭外和解,刑诉可以么?
法理啥的我就不跟你谈了,即使期间期日都是有法律上或者制度上的原因的
至于3,5,7,10之类的天数,那些更都是制度基础了,同样刑诉民诉直接向上级法院上诉,上诉书转交给一审法院的期间一个3天一个5天,知道为什么这么规定么?原因很简单,找出一个基本的完成相应法律流程的时间而已,在正常情况下既能保证效率又不会在时间上捉襟见肘,这是任何规定期间的一个基本方法。大到法律,小到日常,你跟人约定个时间,难道不考虑双方方便么?难道你会随便定一个?
引用 缀网劳蛛 2015-11-23 19:46
gaolm 发表于 2015-11-23 17:13
你这逻辑能力。。。
你的法律基础是你自己的,你推荐这个老师那个老师,别人的基础跟你一样么?你这是经 ...

我一开始就把情况说得很清楚。我不如你聪明,所以不敢奢望所有人都跟我一样。但是我也不敢设想所有的人都跟你一样,原来你对别人的设定是,别人看到你说一就是一,别人都没有脑子的,我不知道这是你的悲哀还是别人的悲哀。什么叫经验,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经验,也没有脱离个人具体实践的经验。我不像你,自己有那么一点点实践,就要把他上升到公理一样的高度。难怪乎论坛上每天都会有那么多奇怪的论调。我的逻辑再有问题,但至少我不会答非所问。我在向别人介绍经验的时候,更不会一定要把人家踩在脚下。这里再次纠正,请你自行核实,到底什么叫执行和解。在一审判决上诉期限内,裁判都还没生效,压根儿都没进入执行阶段,这在你那里这叫做执行和解,我倒是第一次听说。多这五天是因为执行和解,我更是不敢苟同。如此类推,行政诉讼一审判决后,有的情况双方可能可以改变原有状态,有的则不能(对不起,我实在是不敢用你所说的执行和解这个词),那为什么行政诉讼一审上诉期限也是15天呢。在你的法律体系里,还有判决通知书这个东西,好奇妙。“一个基本的完成相应法律流程的时间”,请问你这个基本的完成相应法律流程的时间到底是多少啊?还是那个问题,中国民事判决一审上诉15天,日本14天,德国只有7天。这里面当然有很多合理的理由。但是不能绝对化,不能把所有的东西都坐实。尽信书不如无书,尽信法,不如无法。以免被你曲解,我还是自己注明吧,我批判的是教条主义,可不是赞同读书无用论或者理论虚无主义哦。其实,说句老实话,本质上来讲,我们俩的分歧在技术上并不大,也不是主要上的,而是你的态度。与君共勉。
引用 缀网劳蛛 2015-11-23 19:48
gaolm 发表于 2015-11-23 17:13
你这逻辑能力。。。
你的法律基础是你自己的,你推荐这个老师那个老师,别人的基础跟你一样么?你这是经 ...

至于约会定时间,我当然不会随便定一个,但是我想也绝对不是只有唯一一个。
引用 gaolm 2015-11-23 22:55
缀网劳蛛 发表于 2015-11-23 19:46
我一开始就把情况说得很清楚。我不如你聪明,所以不敢奢望所有人都跟我一样。但是我也不敢设想所有的人都 ...

我不乐意在论坛讨论法律问题的原因是,书呆子太多,一个问题引出无数问题,最后成为死循环。
简单回答下你
1 具有执行力法律文书的不仅仅是判决书,最简单的执行担保先行给付这俩词听过吧?别的咱就不说了,自己琢磨琢磨一审判决未生效期间可以出现执行和解的情况吧。这在现实中非常多,别停留在讲义里了,过了司考,需要解决实际的法律问题了。
2 判决书跟执行通知书同时送到情况少么?现实中非常多,这玩意就叫他判决通知书,当然,是埋汰司法系统的,没办法这个法律体系古怪的地方很多,讲义是不会告诉你这些的,庭审之后多久判决没规定,判决又可以公告送达,中间花样就百出了,顺便告诉你哦,这情况很多时候是能上诉的哦
说别人僵硬教条之前还是先想想是不是说的自己吧,也不知道谁僵硬谁教条
引用 缀网劳蛛 2015-11-24 08:58
gaolm 发表于 2015-11-23 22:55
我不乐意在论坛讨论法律问题的原因是,书呆子太多,一个问题引出无数问题,最后成为死循环。
简单回答下 ...

哈哈哈。一个坚持死啃三大本的人说一个不看三大本的人是书呆子。一个认为所有法律规定都有道理可循的人说一个不相信的人是书呆子。我感到非常荣幸!谢谢啊。可问题是,每次的新问题都是你引出的啊。我从来都是被动应付,没有主动向你提过问题啊,因为我实在不敢恭维你的答案。打死不认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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