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 学法网
一、【司考口诀1·1988年宪法修正案】 转让土地使用权,私营补充引监管 二、【司考口诀2·93年宪法修正案】共有五包真(正)经献(县)上。 【解释】 共: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有:国营改国有。 五:县级人大五年任期。 包: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正: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县:指县级人大的任期。 三、【司考口诀3·99宪法修正案】老公非礼,奸淫惯了,危险啊,只等分手。 【解释】 老(劳):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 公: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成分并存; 非: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各并为非公有制经济。 奸淫惯了:国家对非公有制经济:引导,监督,管理。 危:反革命改危害国家安全。 只(治):依法治国。 等(邓):邓小平理论; 分: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四、【司考口诀4·2004宪法修正案】国事紧急,三剑客特地要整土司,哥要鼓励支持保护社会人权五年。 【解释】 国事:国家主席依法进行国事活动。 紧急:戒严改紧急状态。 三:三个代表,三个文明。 剑(建):爱国统一战线增加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 特:全国人大中增加特别行政区选出的代表。 整(征)土司(私):对土地和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征收或征用。 哥(歌):增加国歌。 鼓励支持:对非公有制经济鼓励支持引导,并依法给予监督和管理。 社会: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 人权: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五年:乡人大代表五年任期 五、【司考口诀5·行政区划】省批乡,院批县,全国人大特省建。 【解释】1乡的一切区划由省政府批准。 2自治州和县级一切区划事项由国务院批准,但国务院可授权省政府审批县级部分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 3国务院批准省级的区划 4全国人大批准省级的建置,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和制度。 六、【司考口诀6·地方派出机关】县设省批区公所,区设上批街道办,公署要到国务院 【解释】区公所由县级人民政府设立,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街道办由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设立,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 行政公署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设立,国务院批准。 七、【司考口诀7·民族自治地方国家机关领导任职的民族要求】行政首长必须是,人常法检应该有,其他机关合理配。 八、【司考口诀8·宪法修改】人常五分一,三二主席团 【解释】1.全国人大常委会或者全国人大五分之一以上的代表可以提出宪法修改案。 2.宪法修正案的通过需要全国人大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 3.宪法修正案由全国人大主席团公布。 九、【司考口诀9·紧急状态的决定】人常全部紧,部分国务院。 【解释】全人常决定全国范围内,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进入紧急状态。国务院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 十、【司考口诀10·需全国人大选举的职位】人常三主席,法检选首席。 【解释】全国人大根据主席团提名,选举产生: (1)人常三主席: “人常”指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 “三主席”指国家主席、副主席、军委主席。(2)法检选首席: “首席”指一把手,即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十一、【司考口诀11·需全国人大决定的职位】席提总,总提其,军事委员副主席。 【解释】1、席提总,指全国人大根据国家主席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任免。 2、总提其,指全国人大根据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其他组成人员的任免。 3、军事委员副主席,指全国人大根据军委主席的提名决定军事委员其他人员(含军委副主席、军委委员的人选) 十二、【司考口诀12·全国人大对国家领导人的罢免】四团十分一,法检罢首席。 【解释】全国人大主席团或者三个以上代表团,或十分之一以上的代表可以提出罢免案。 十三、【司考口诀13·全人常决定的职务】国家正部级,军委副主席,法检去首席。 【解释】1、“国家正部级”指全人常在国务院决定的最高职务是正部级。 2、“军委副主席”是指全人常可决定军事委员会副主席以下的组成人员。 3、“法检去首席”指全人常决定两高一把手外的所有职位。 十四、【司考口诀14·需要地方人大选举的职位】人常选全体,行政正副职,法检一把手。检长还需上常批。 【解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选举本级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人民政府正副职,本级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检察长还需上级检察长报同级人常批准。 乡人大选举乡人大主席副主席乡长副乡长。 十五、【司考口诀15·地方人大罢免】一团和人常,代表十分一,乡是五分一,法检罢正职,人常政府罢全体。 【解释】1.县级以上人大主席团或人大常委会或十分之一以上的代表可以提出对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人民政府的组成人员、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的罢免案。 2.乡人大主席团或五分之一以上的代表可以提出对乡人大主席、副主席、乡(镇)长,副乡(镇)长的罢免案。 十六、【司考口诀16·地方人常决定的职位】行政去正副,法检无正职。直辖地区有例外。 【解释】1.地方人大常委会根据行政正职的提名决定除正副职外的其他组成人员。2.地方人常人民法检除正职以外其他组成人员。3.根据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名决定省内按地区设立和在直辖市内设立的中级法院的院长;根据高院院长的提名决定的其他组成人员。4.根据省检检长的提名,决定在省内按地区或直辖市内设立的检察院分院的组成人员。5.助理审判员和助理检查员分别由院长和检察长任免。 =相关阅读= 1、2016年司考冲刺必备资料汇总 http://bbs.xuefa.com/thread-536758-1-1.html 2、2016年司考冲刺必备经验技巧 http://bbs.xuefa.com/thread-536480-1-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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