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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一法官被强奸罪刑满释放人员杀害

行业观察 法眼天下2017-06-07 收藏 : 0 查看 : 7551 评论 : 84

原创作者: 法眼观察

文章来源: 大姚县人民法院

大姚县.png

据大姚县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布,2017年6月6日17时19分许,大姚县县城金碧路发生一起杀伤并致人死亡案件,死者系大姚县人民法院干警。犯罪嫌疑人已向大姚县公安局自首并被警方控制。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据网络消息透露,犯罪嫌疑人系刚刑满释放人员,曾因强奸罪被判刑。被害法官原系刑庭法官,刚岗位调动至立案庭,离退休仅两年!强烈谴责如此暴力行为!

从马彩云到傅明生,再到姚县法官,恶性暴力事件并没有杜绝,保护法官的力度只能加强再加强,呼吁各级法官拿出更加切实可行的举措保护好所有法官,不要让辛苦奋战在司法前线的法官,流泪又流血!愿逝者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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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表态过的朋友 (3 人)

已有84评论

最新评论

引用 wd777 2017-6-7 11:38
谴责
引用 大班子领导 2017-6-7 11:47
杀的好
引用 Laughing哥 2017-6-7 11:48
强烈谴责和抗议
引用 康宝 2017-6-7 11:48
这种人真是恶习不改啊,这辈子别想出来咯
引用 会弹吉他 2017-6-7 11:49
是冤案还是量刑过重?关注
引用 芥末夜带刀 2017-6-7 11:49
大班子领导 发表于 2017-6-7 11:47
杀的好

你这学的是什么法,你本人的品格都有问题
引用 xpk123456 2017-6-7 11:51
大班子领导 发表于 2017-6-7 11:47
杀的好


引用 赤道与南极 2017-6-7 11:52
又是冤案?
引用 binzhiyi 2017-6-7 11:52
标题党吗?法警是法官吗?
引用 司考不过不是人 2017-6-7 11:55
大班子领导 发表于 2017-6-7 11:47
杀的好

你也配学法?
引用 nissa 2017-6-7 11:55
大班子领导 发表于 2017-6-7 11:47
杀的好

没有人性的东西
引用 nissa 2017-6-7 11:55
大班子领导 发表于 2017-6-7 11:47
杀的好

没有人性的东西
引用 就这一次 2017-6-7 11:55
      我有点疑惑:刑庭一向是人手不够的


       而立案庭,其实大部分工作是输入电脑之类的事业性工作,只需要一名具备法院资格的人就行了,其它的只需具备相应的法律知识即可


       那么,是什么原因让领导把一名一线业务口的资深法官,打发到一个事务性的庭?我不由的陷入了深思。又是什么原因让一名强奸犯(一般刑期都不会短)记恨这么长时间?


       建议,先让舆论飞一会儿,同时调看原审卷宗;必竟,这个人,强奸犯罪,刑期已满,国家的求刑权已经消灭;现在所谓的故意杀人,仍只是犯罪嫌疑人,请不要再用强奸犯来称呼他,必竟嫌疑人也是有人权的。
引用 乱来法师1 2017-6-7 11:56
幸好死刑没有废除。那些强烈呼吁废除死刑的圣母婊们该思考一下,死刑一旦废除将会导致怎样的后果
引用 Liangjia 2017-6-7 11:58
外地法院安保系统应该加强了!!!
引用 850062521 2017-6-7 11:58
大班子领导 发表于 2017-6-7 11:47
杀的好

傻逼!
引用 likaice 2017-6-7 11:58
大班子领导 发表于 2017-6-7 11:47
杀的好

就你这样的人还在混学法网?
引用 likaice 2017-6-7 11:59
binzhiyi 发表于 2017-6-7 11:52
标题党吗?法警是法官吗?

孩子,你是在学法,看内容要仔细,人民法院干警!不是法警
引用 就这一次 2017-6-7 12:00
       怎么一会儿干警,一会儿法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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