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法考题库 | 法考模拟考场 民法试题讨论 | 民法题库 | 民法测试 民诉试题讨论 | 民诉题库 | 民诉测试 商经试题讨论 | 商经题库 | 商经测试
法考历年真题库 | 法考试题讨论 刑法试题讨论 | 刑法题库 | 刑法测试 刑诉试题讨论 | 刑诉题库 | 刑诉测试 行政试题讨论 | 行政题库 | 行政测试
  • 评论
  • 收藏

法考报名条件当延用司考

法考随笔 法考易2017-10-17 收藏 : 1 查看 : 9801 评论 : 34

原创作者: 太虚幻影

文章来源: 学法网 xuefa.com

法考报名条件当延用司考

文 | 太虚幻影

2017-10-17
刀下留人.png


2017末代司考落幕1月,2018首届法考即将到来。此时,除了60多万2017司考考生期待成绩,更有无数热衷法律锲而不舍备战明年后年……的考生。

其中,尤其是非全日制非法学本科即所谓“双非”考生,以及法学大专、法学在校生等,更是忐忑不安、焦虑惶恐:2018年首次法考,能够报考?

依法理,能报!

依情理,能报!

依政策,能报!

然后,首次法考报考条件官方目前尚未确定,只是明确:司法考试2017年最后一次举行,2018年起取而代之的是,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简称“法考”)

而在民间非官方则盛传:“双非”等将不再获准报考,但已在法律专业岗位者除外。即:里外不一,“但书”照顾公检法律证等系统内部。

如此,民声难免鼎沸,民情难免汹然,料官方不会冒天下之大不韪;尤其是,在践行制约行政权力的总体思维、体系和制度改革方向的今天,行政主体更需谨言慎行,更会避免行政行为“任性”。

当然,政策如何出,难以逆料。个人认为,首次法考报考条件,应尊崇法律平等、社会期待原则,并参照“从旧兼从轻”原则,承袭或不高于末代司考报名条件,

分析如下——

一、法理分析——

无论“双非”等禁考,还是“法外人”之“斩立决”,“法内人”之“法外开恩”,均有违法律基本原则。

1、报考新规,理当“从旧兼从轻”,以尊崇法律引导、社会期待原则。

官方明确:司考取消,代之以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意即:新旧考试实为一种,实同名异。因此,法考新规无论如何,在涉及报考权、通过权等“基本权利”时,都应遵循“从旧兼从轻”原则,即:在新规较旧规严苛情形下,应遵旧规——至少,应设定对新规严苛处执行之过度期、缓冲期,以尊崇法律引导、社会期待原则,方显德治善政之良法。

2、报考权利,当“内外无异”,去除权利“先占”,遵循法律平等原则。

立法立规,凡亲疏有异、内外有别、立足自身、本位至上,必为恶法劣规。报名照顾公检法纪证等类“职业近亲”、“权利姻亲”,使其近水楼台,得天独厚,无异于变相嫁接“社会裙带”、“法权脐带”,人造“法二代”、“权二代”等“先天不平等”,于法,不公;于理,不公!在现代法律体系下,社会地位、就业岗位、法权职位之“先占”,都不应成为法律特权、法律考权“先占”之源!

3、主张“双非”等禁考,当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并依照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基本原则对“原因力”进行论证。

理由所谓“严把入门关,确保高素质、专业人才”,言下之义是:其非高素质非专业。

众所周知,司考或法考,两天考尽法律专业本科四年主要专业所学,尤其从实践性、实战性上,考查法律职业实用性能力。没有寒暑几秋、废寝忘食之功,谁可侥幸过关?学法、备考数载,难道没有按部就班法本四年更用功、更刻苦、更艰辛?难道不是法律专业化培养、法律素质化提高?

反驳“禁考”说,其实只需依照法律上“谁主张谁举证”原则,责其举证,并依照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基本原则,对“双非”等“非高素质非专业”之“原因力”进行论证!否则,就应“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予认定”!

二、情理分析——

交通管理,旨在安全通畅。道路设标划线,无不提前提示,违规预警,虚线引导、长线缓冲,而后,才是实线设禁,黄线定谳。反之,时时处处以罚代法,必将事与愿违,导致有路难循,无法适从。

贵贱贫富,智商情商,彼此本无关联。如欲控制学法人口增涨,对法律人才“计划生育”,采取目标性、特定化“独生政策”,对其他学法者全面“禁欲”、“绝育”,无异于保护职业“既得利益者”,以出生定优劣,以职业定生死!

国家先后进行15次律考、16次司考,据官方公布基本数据,通过率与是否法科,是否本、专、研,是否全日制、非全日制,并无关系。民间甚至流传,非法本、法专等通过率更高,所谓根正苗红、正宗嫡传的学历,在法律考场并无优势。

无关系、无优势,不能因此断定法科之于法考无用,只能说,法科与法考有别。如欲二者相应,则需调整——或法科教育,或法考方式。而这,不能因调整之“未能”、“无能”而迁怒于考生本身,让考生承受理想、人生“结扎”之痛!

考试本身不足以检验专业素质,或不足以实践检验法律能力,应从考试本身深究因果,另寻良方,而不能武断剥夺公民考试权为“行政捷径”。

既然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31次考试,均未能让真理得到证明,则真理或非“真理”;31年考试,未能让事实得以公证,则公证或非“公证”。

如官方确有反证依据,那么,官方就应依行政信息公开制度,依多年来考生不断呼吁,将全国报考人员职业、学历——学历层次如专科或本科,专业类别如法本或非法本,学历类型如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等,与通过率,与实际工作水平量化指标,与接案率、错案率等等数据,一并予以公布,以释众疑;在此基础上,再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裁决。

从律考到司考再到法考,无一不牵动国人之心。每年开考,各层司法官员、党政要员,无不亲临考场,巡视指导,强调考试关乎依法治国,关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乎百年中国梦……言者动情,闻者动容。

因为,这是国家统一法考,国考第一考,涉及千百万有志者命运!

因为,这是公开公平公正遴选依法治国人才,优选法治国家专才,精选法治社会的栋梁!

于是,学法蜂拥,考生云集,2017,64.9万报考,而背后那些深怀梦想有志于法考者,何以万计!

因此,一旦宣判前述“双非”等类考生之“死刑”,无异于宣判学法者人生目标、前途命运之“死刑”!

三、政策分析——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对“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 ”作出部署,提出: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提高职业口素养和专业水平。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健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建立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制度。

15年律考、16年司考的成功经验,业已形成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相对稳定的理论体系、考试范围和案例化题型等模式,足以说明其考试之实践性与实用性,说明这种考查选拔法治专门人才之路可行、可靠;长期以来10%左右低通过率,说明考题难度之大、覆盖面之广,足以证明考试检验出专业性、精粹化程度。

正是这种报考资历不拘泥于法律本身而是兼顾更强开放性、更广适应性的理念,成就了这个国人公认的高难、实战性第一“国考”,成就了专业考试选拔法治高素质人才的权威,成为强化专业性、职业化、正规化有效途径。

在此基础上,现实需要的,是考试办法如报名条件等的规范完善,而不是另起炉灶,更不是釜底抽薪。

法考严规,旨在优选俊才,场外设禁、未考先死,无异于未审先判,非为选才,实为禁才!

综上,继续允许符合司考报名条件者报考法考,方符合法律平等、公平正义、从旧兼从轻、法律诚信、法律引导原则;如认为确应判处“死刑”而禁考,就需有效的相关证据、数据,公开、全面、深入、有力地证明:通过率低,通过后与实际专业化、职业化、正规化以及职业素质、道德水平差差等,与“双非”等学历、资历等存在确切、唯一的因果关系否则,应“疑罪从无”、至少“疑案从轻”予以“死缓”,留下严苛新规适用的足够缓冲期。

一句话,2018法考——

刀下留人!—— “双非”等禁考,“死刑”可缓、能缓、当缓!
7

赞一个

刚表态过的朋友 (7 人)

已有34评论

最新评论

引用 cfau 2017-10-17 16:08
结论:双非绝对不能考了

理由
1瑞达内部对双非资格讨论待定,其他都能考

2改革大体方向就是一禁止非全日制二禁止非法律专业人员。人家全日制非法本和自考法本好歹有其中一个达标,2018再放宽也会让这两个专业考,好好想想,双非占了哪个优势?你问非法本能不能考,人家默认为你问的是全日制非法本,肯定回答你能考了。

3个人认为2018会拿双非来开刀,2019拿全日制非法本和自考法本开刀,2020年逐步过渡为纯法本考试模式。

4双非还是考个法硕比较靠谱。考了法硕毕业了毕竟有研究生文凭也有无限参加司考的机会
引用 cfau 2017-10-17 16:11
根据第三点看来,这种逐年开刀,也符合三年过渡期一说,同时也符合机构目前所说的非法本三七开,看口子开多大这种说法
引用 太虚幻影 2017-10-17 16:27
cfau 发表于 2017-10-17 16:08
结论:双非绝对不能考了

理由

本文只以说理方式提出建议,为“双非”等呼吁。(已向司法部“国家投诉受理办公室”提出)
引用 cfau 2017-10-17 17:34
太虚幻影 发表于 2017-10-17 16:27
本文只以说理方式提出建议,为“双非”等呼吁。(已向司法部“国家投诉受理办公室”提出)

祝你好运
引用 浙江的法律人 2017-10-17 21:01
大家向司法部提意见呀

引用 浙江的法律人 2017-10-17 21:01
人多力量大

引用 anan9 2017-10-17 21:02
没什么不是抗争来的,原来说的禁非法本考,非法本打击面太广抗议嗓门大,才变了个法子先整双非。但其实先整双非严格讲也占不到理,除非政府先自己承认非全日制和全日制文凭并不是它宣称的那种平等,才可以踢出非全日制。另外,自己也学法的,别人云亦云。双非这个概念要分开读:非全日制和全日制的文凭比平等度,法本和非法本的专业方向比平等度。说的更明白点,如果全日制非法本可以考,非全日制非法本也应当可以考,这才是讲道理的。跟着人家讲双非怎么怎么的,有没有想过是不是中计了。
引用 开门见山大哥 2017-10-17 21:02
有理有据
引用 水果湖 2017-10-17 21:06
希望这网传的,18年后报名条件一切照旧!
引用 jnydyks666 2017-10-17 21:34
高高高,真乃高人也!以理服人,以情动人,文字功底非同一般。其中提到的过度期、缓冲期一说,既有自身合理性,又贯彻了两办意见和各方诉求,本人很是赞同。如果有人反对过度期、缓冲期的话,那就百花争鸣一下吧,毕竟“控辩对抗”有利于“法官”“居中裁判”。

引用 manibi 2017-10-17 21:58
不司考,死不了你,整天无所事事,在这儿意淫。只会纸上谈兵,学法律已把你学成书呆子一个,可悲,可笑!
引用 manibi 2017-10-17 22:08
华为老总对一个向其敬献洋洋洒洒数万言的“建议书”的北大毕业的员工骂其有精神病,并令人事部门予以辞退。楼猪就是这位北大“才子”。
引用 驴儿源儿 2017-10-17 23:09
希望一切照旧,我觉得不会双非限制,这样不合适,要不限制非全日制+非法本。   不可能留一个非全日制的法本……
引用 Liaoxingxing 2017-10-18 14:30
限全日制非法本更搞笑,法律是综合的社会科学,留下一群法本的人自娱自乐?完全排斥其他学科自成一体?
引用 cfau 2017-10-18 16:12
Liaoxingxing 发表于 2017-10-18 14:30
限全日制非法本更搞笑,法律是综合的社会科学,留下一群法本的人自娱自乐?完全排斥其他学科自成一体?

没办法,两办的意见写了那么多字,核心意思就是禁止非全+非法本。
引用 ericyl 2017-10-18 16:20
非全禁止,很正常;现在地方招聘公务员雇员大多限制非全考试资格
引用 偶像的黄昏 2017-10-18 17:48
法律本科学历就应该可以报考
引用 dama148 2017-10-20 16:46
兄弟,口子没有全堵上,可以先学一个法硕啊。不必太纠结!
引用 ken-007 2017-10-25 19:40
法学网有几条心术不正、恨灾落祸、以偏概全的狗天天吠,以你这心态素质言行莫说从事法律工作,就连当搬运工也不配。。。不知道从哪里来的自大骄横底气?

相关阅读

关闭

学法网【今日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法考题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