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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边一位党校辞职的70后律师,至今无归属

律师路上 律师路上2019-12-16 收藏 : 2 查看 : 5696 评论 : 23

原创作者: zhangweibin

文章来源: 学法网 xuef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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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网上很多朋友或许会有疑问,怎么你身边的辞职人员都过得不错,难道就没有辞职后过得不怎么顺利的,辞职了后悔莫及的。我想说的是,我上面讲的两个例子辞职都已经5年左右的,从事律师行业5年了,收入比体制内高一点,有点小积蓄应该很正常。的确,辞职时间较短的,没有听说在收入方面飞速增长的。事物发展由量变到质变,螺旋式向前发展,这个规律同样适用于律师职业。如果有人幻想辞职后从事律师行业马上致富,我还是建议你去买彩票比较好

转型成功的例子讲了两个,这次我找一个“负面”的例子,给大家敲敲警钟。我放眼望去,只有这个党校的T,暂时的处境的确不太乐观,说出来供大家参考。

T律师,75左右出生的,辞职之前系A县党校在编工作人员,具体编制的性质不详。T律师从事律师行业已经十多年了,我也审理过T律师代理的案件。或许会有朋友会问,公职人员怎么能兼职做律师呢。这个估计属于历史遗留问题,A县确有部分公职人员在做律师,有党校的、有司法局的、有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很长时间内,谁都不把这个窗户纸捅破,一切就这么“和谐”地进行着。

今年A县司法局换了几个副局长,主管律师业务的副局长,怕公职人员兼职做律师出现问题后自己背锅,就把这些人的证扣了。这些人就面临着要么辞职做律师,要么就安心上班。这种情况下,很多人都选择了辞职,继续做律师。T律师也不例外,9月份提出了辞职。T律师之前所在的律所是一家国资所,恰好今年改制,换了名,管理人员也换了,我猜T律师应该会继续留在这家改制后的所。

T律师留在A县,有很多优势,可以利用当地的人脉、不用离开家人等等。但T律师跟我说,他想去深圳,投奔同学。过了段时间我再联系他,他说他想去北京,深圳有户籍限制去不了。目前T律师还在A县,处于已经辞职但没有找到归宿的状态。A县有三家律所,凭T的资历进家律所应该不难,但T的目前处境有点让人费解。

T目前的处境,有没有让他产生后悔辞职的念头,这个不得而知。我回A县,与朋友聊天,有时候会聊到T。当地律所的朋友说,T喜欢在朋友圈讨论国家大事,发表看法,有些意见、看法与主流不太符合。律所怕接受T后,因T的意识形态问题受到牵连,所以很多所对T都是敬而远之。听了这些,我才恍然大悟。很多事情不合常理,细究起来必有背后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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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引用 洛洛2019 2019-12-15 19:30
T太窜,太嚣张,混体制混社会都会吃亏。我就是这样过来人,比如刚工作时,自己不入党就算了,还怂恿一起考进体制的同事不要入党,说七说八,那时自己真够不文明用语的。用愤青心态犯大忌。
引用 球星侦探 2019-12-15 20:01
洛洛2019 发表于 2019-12-15 19:30
T太窜,太嚣张,混体制混社会都会吃亏。我就是这样过来人,比如刚工作时,自己不入党就算了,还怂恿一起考进体制的同事不要入党,说七说八,那时自己真够不文明用语的。用愤青心态谈论政治犯大忌,老毕等人多惨。

不要做愤青,太浅薄,没意思
引用 Gatelbl 2019-12-16 09:23
做律师谈政治就是不务正业,这是你有资格妄议谈论的吗,一个底层律师而已。
引用 西门大官人2020 2019-12-16 11:33
还是要外圆内方
引用 荒无人烟 2019-12-16 15:42
这也不存在辞不辞职的问题,照你说的这个情况,这人包括周围人大部分都是拿着国家的饭碗,干着自己的私活,本身心思就没在本职工作上,辞职是自然而然的事了。都活了这么大年纪,还不明白,不谈政治好好赚钱不就行了吗?
引用 冬天的知了 2019-12-16 15:50
小老百姓谈论政治其实没啥意义,因为站的不够高看的也不会远。
引用 vipcoo 2019-12-16 18:58
洛洛2019 发表于 2019-12-15 19:30
T太窜,太嚣张,混体制混社会都会吃亏。我就是这样过来人,比如刚工作时,自己不入党就算了,还怂恿一起考进体制的同事不要入党,说七说八,那时自己真够不文明用语的。用愤青心态犯大忌。

mmp加我一个
引用 chow6117 2019-12-17 12:33
“怕公职人员兼职做律师出现问题后自己背锅,就把这些人的证扣了。”凭什么可以扣证呢?
引用 特别观察员 2019-12-22 21:00
教师不是公务员,允许兼职做律师的!
引用 zhangweibin 2019-12-23 08:04
特别观察员 发表于 2019-12-22 21:00
教师不是公务员,允许兼职做律师的!

党校不是高校
引用 特别观察员 2019-12-23 14:42
zhangweibin 发表于 2019-12-23 08:04
党校不是高校

我没说算高校啊!谁告诉你只有高校老师才算教师??

“低校”(小学)、技校、职校、幼儿园、档校、…也有很多教师!
引用 特别观察员 2019-12-23 14:48
如果该人系其单位电工、会计、卫生保健员、司机等岗位正式职工,则更不涉及兼职禁令!
引用 zhangweibin 2019-12-23 15:32
律师法第十二条: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中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的人员,符合本法第五条规定条件的,经所在单位同意,依照本法第六条规定的程序,可以申请兼职律师执业。
引用 特别观察员 2019-12-23 15:44
如果该人系其单位的会计、电工、司机、卫生保健员等岗位正式职工,则更不存在禁止兼职问题!!
引用 特别观察员 2019-12-23 15:47
zhangweibin 发表于 2019-12-23 08:04
党校不是高校

但其教学岗位职工 却属于教师,懂?
引用 特别观察员 2019-12-23 15:52
连事业单位职工和公务员都傻傻分不清,楼主还在这里指点江山?
引用 特别观察员 2019-12-23 16:01
国家电网的正式工程师、淮河水利委员会的正式会计也是“公职人员”,哪部法律禁止他们干兼职社会律师了?
引用 今天没带烟 2019-12-23 16:20
支持楼主,别理会某些杠精,你写的东西很接地气,很有参考借鉴意义,论坛需要这样的清流
引用 zhangweibin 2019-12-23 16:26
今天没带烟 发表于 2019-12-23 16:20
支持楼主,别理会某些杠精,你写的东西很接地气,很有参考借鉴意义,论坛需要这样的清流

搞法律的吗,要的就是勇于怀疑的精神,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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