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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起,21部新法规影响你和我

立法动态 xuefa2016-04-01 收藏 : 1 查看 : 4460 评论 : 1

原创作者: 小冰

文章来源: 学法网综合

学法网小冰整理自:新华社|新疆网|吉林网|人民日报,2016年4月,有清明节。同时,一批新的法律法规也将在2016年4月开始正式实施,比如《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等驾考改革系列配套制度将正式施行,“自学直考”是本次驾考改革的最大亮点。《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的决定,4月1日起施行,房地产经纪人将实现全国统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将于4月1日起实施等。其中全国的有14部,地方的有7部,学法网小编带你们一起来快速浏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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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央(14部)

1、驾考改革来了 16地市试点“自学直考”

4月1日起,《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等驾考改革系列配套制度将正式施行。“自学直考”是本次驾考改革的最大亮点。4月1日起,天津、包头、长春、南京、宁波、马鞍山、福州、吉安、青岛、安阳、武汉、南宁、成都、黔东南、大理、宝鸡等16个地市的学员,在车辆条件、随车指导人员条件均满足的情况下,可在交管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上自学驾驶技能。需要注意的是,自学人员需携带学习驾驶证明、粘贴学车专用标识,并加装副刹车、辅助后视镜等装置。

驾考改革的另一大福利是“自主报考”。今后,驾驶人可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约考和缴费。驾考科目的预约顺序也较以往更加灵活,当科目一考试合格后,既可以先约考科目二,也可以先约考科目三;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同时约考科目二、科目三。新规实施后,居民持身份证和居住证即可在居住地的车管所进行驾驶证的申领、补领、换领、审验,无需在居住地和原核发地之间来回奔波。此外,新规进一步放宽上肢残疾人、单眼视障人员驾车条件,并将须每年体检并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驾驶人年龄由60周岁放宽到70周岁。

2、跨境电商税改“靴子落地”“海淘”面临洗牌

4月8日起,我国将对跨境电商进口零售商品执行新税制,对其按照货物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根据新政,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的单次交易限值由1000元提高至2000元,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0元;行邮税的50元免税额度被取消,改为按一般贸易中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率的70%予以征收;在限值以内,关税税率暂设为0%;超过单次限值、累加后超过个人年度限值的单次交易,以及完税价格超过2000元限值的单个不可分割商品,均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全额征税。现行政策下,部分企业利用优惠想方设法“拆单”避税;新政实施后,跨境电商进口零售商品的税负将有所上升,但电商企业自身能够化解部分成本,因此对消费者的直接影响并不算大。另一方面,税收成本上升意味着依靠政策红利生存的跨境电商“低门槛”时代就此终结,优秀的跨境电商有望凭借实力脱颖而出。

3、居住证持有人可在居住地申办因私出入境证件

为贯彻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自4月1日起,全国凡实施居住证制度的县级以上城市,居住证持有人申办因私出入境证件将不必返回原籍,可直接在居住地申请。居住证持有人可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向居住地的县级(含)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深圳一年多次“个人旅游”签注除外)以及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赴台定居除外),其他申请材料与当地户籍居民一致。居住证持有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将代其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接收申请材料,并制发出入境证件。出入境证件申请仍由居住证持有人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审批。出入境证件将在申请受理后的30日内签发。

4、流浪乞讨人员乘车将使用专用车票

根据民政部、中国铁路总公司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专用车票管理工作的通知》,4月1日起,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乘车将使用统一的专用车票样式。通知指出,2003年建立的救助管理制度让大量受助人员及时乘车返乡;但在工作实践中,有恶意求助人员利用制度的管理漏洞“跑站骗票”,拿到车票后自行退票、倒卖,扰乱了救助秩序。通知要求,今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乘车将使用有统一标记的专用车票,救助管理机构与当地铁路车站共同研究确定专用车票的购、退、改签、票款结算等事项,有条件的车站可指定票务窗口负责办理专用车票相关事宜。

5、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新司法解释破解“举证难”“赔偿低”

4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开始实施,直指专利纠纷案件中的举证难、赔偿低问题。新司法解释将有关侵权人获利的举证义务分配给侵权人。在确定权利人实际损失时,要求权利人对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进行举证,侵权人需提供相关账簿、资料。否则,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进行认定。若使用者在主观上是善意的,在客观上提供了合法来源,且在获得该侵权产品时向销售者支付了合理对价,将被作为善意使用者予以排除。值得一提的是,案件涉及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人民法院可以不判令被告停止被诉行为,而判令其支付相应的合理费用。

6、进入“黑名单”的违法失信企业将受约束惩戒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4月1日起施行,进入“黑名单”的企业将受到严厉的信用约束和各政府部门的联合惩戒。根据办法,因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三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而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三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不予通过“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报资格审核;不予授予相关荣誉称号。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信息将记录在该企业的公示信息中,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统一公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将与其他政府部门互联共享,实施联合惩戒。

7、新三板将对主办券商进行执业质量评价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执业质量评价办法(试行)》,将于4月1日起正式施行,办法将对主办券商进行执业质量评价。纳入主办券商执业质量评价的指标主要包括四类:一是执业质量负面行为记录;二是被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行政监管措施和行政处罚的情况;三是对市场发展的贡献;四是其他对评价有重要影响的事项。其中,执业质量负面行为的记录情况对评价结果具有关键性作用。

8、流浪乞讨人员返乡,将有专用车票

民政部、中国铁路总公司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专用车票管理工作的通知》,对流浪乞讨人员专用车票管理问题作出了规范。自今年4月1日起,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乘车将使用统一的专用车票样式,退票或改签产生的退票款“直接退回购票所用公务卡或账户,不得退给受助人员”,以杜绝“跑站骗票”的现象。

9、最高法鼓励发明创造,但应避免专利权不适当扩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将于4月1日起实施。针对“举证难、赔偿低”的问题,《解释二》第二十七条对专利侵权诉讼中有关赔偿数额的举证规则进行了一定程度的完善。在参考商标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有关证据妨碍规定的基础上,根据专利权人的初步举证以及侵权人掌握相关证据的情况,将有关侵权人获利的举证义务分配给侵权人,并将此与专利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的赔偿额的计算顺序相衔接。

10、锂离子电池禁止使用客机运输

国际民航组织(ICAO)委员会已批准修订其技术指南中有关锂电池运输的规定,新规定将于2016年4月1日正式实行。禁止使用客机运输没有设备包装的锂电池货件,因此所有锂离子电池货件必须带有仅限货机运输的标签。由于UPS在一些地区使用客机运输货件,所以这一变化将限制可提供锂离子电池运输服务的起运国和目的国。此项限制并不影响与设备包装在一起或包含在设备内的锂离子电池运输。此外,寄件人必须将锂电池货件(仅指电池)与其他货件分开单独交运。

11、小微企业不再需要按月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合理简并纳税人申报缴税次数的公告》,4月1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小型微利企业实行按季申报缴纳增值税或预缴企业所得税,不再需要按月申报,进一步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增强纳税人获得感。

12、11省市实行机动车“国五”排放标准

据环保部与工信部公告,东部11省市(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辽宁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广东省和海南省)自2016年4月1日起,所有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油车、轻型柴油客车、重型柴油车(仅公交、环卫、邮政用途),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

13、煤矿安全许可证发放更严格

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修订出台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将于4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办法》进一步严格了煤矿依法许可的安全条件。例如,将建立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井下劳动组织定员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等,设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防治水管理机构,装备井下安全避险系统等新要求,纳入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条件。

14、房地产经纪人全国统考

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关于修改《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的决定,4月1日起施行。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和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由房地产经纪行业组织负责管理和实施考试工作,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

二、地方

1、新疆,首部水路交通地方立法4月1日正式施行

新疆首部水上交通地方立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路交通运输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16年1月22日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16年4月1日起施行。《办法》主要涉及船舶和船员、水路运输、水上交通安全、应急处置、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等内容。乌鲁木齐路政海事局海事科科长赵俊介绍,目前乌鲁木齐有水上乐园、乌拉泊水库、柴窝堡水库、天山大峡谷、红雁池等10余处水域,有经营船只的仅有水上乐园一家。赵俊表示,以前都是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进行管理,里面很多都是针对大江大河制定的管理办法,对新疆不太适用。尤其是以前对载客12人以下的小型客运船舶没有明确的管理要求,而新疆这类船占到了84%。赵俊说,此次立法中,明确这类船只水路运输经营规定的服务标准、环保要求,通过登记备案的方式监督管理,还专门针对船员酒驾、疲劳驾驶、病假做了明确要求,为水上交通安全做了有力保障。

2、北京,四种渠道参与举报 最高获奖5万元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对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实行奖励有关规定(暂行)》4月1日起实施,举报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放射性废物管理、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相关法律规定的环境违法行为,经查属实,将给予举报人100元-50000元奖励。

3、上海,“毒星”禁播、吸毒三年停驾

《上海市禁毒条例》4月1日起实施,条例中,关于禁毒宣传教育考核评估,吸毒人员文化市场禁入,吸毒人员动态管控解除条件,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衔接等条文,都属于上位法没有明确规定而本次立法所创设的内容。

4、安徽,医疗机构禁止邮售、网售处方药

《安徽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也将于4月1日起实施,明确提出医疗机构禁止邮售、网售处方药。

5、青岛:城市低保提至650元

4月1日起,山东青岛将继续大幅调整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62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5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42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70元。

6、内蒙古: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自2016年4月1日起在呼和浩特、通辽、鄂尔多斯和乌海市四个地区各级公立医疗机构试行,主要对影像类检查和实验室诊断类项目进行了下调。影像类平均降幅15%,检验类项目平均降幅10%。同时,取消挂号费,上调门诊诊察费,如:三级医院门诊诊察费中的普通门诊诊察费从2元调整到5元,副主任医师门诊诊察费从3元调整至10元,主任医师门诊诊察费从4元调整至15元。

7、沈阳:实施阶梯气价 基础气价降至2.95元

据沈阳燃气集团消息,沈阳燃气阶梯气价计划于4月1日起正式执行,同时基础气价从现行的3.3元/立方米下调至2.95元/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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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g7710 2016-4-2 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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