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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卖淫罪是否一定要求卖淫女3名以上?

法律实务 疯子婆2017-06-09 收藏 : 1 查看 : 25129 评论 : 15

原创作者: 刑事实务

文章来源: 学法网 xuefa.com

组织卖淫.png

一、刑法中罪名中涉及到“组织”字眼的罪名如下

(1)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2)对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罪(3)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4)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5)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6)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7)组织考试作弊罪(8)组织、资助非法聚集罪(9)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10)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11)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12)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13)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致人重伤、死亡罪(14)组织越狱罪(15)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16)非法组织卖血罪(17)组织卖淫罪(18)协助组织卖淫罪(19)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20)组织淫秽表演罪

这些罪名中“组织”一词大部分是作动词使用的,也有少部分是做名词使用,当其作动词使用时,被组织对象是否要求“三个”以上在实务中有所争议,主要是因为在组织卖淫罪中,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答》中定义:根据《决定》第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组织他人卖淫罪,是指以招募、雇佣、强迫、引诱、容留等手段,控制多人从事卖淫的行为。对于“多人”是指三人以上,这没有争议。也就是说,实践中在组织卖淫罪处理过程中,要求组织三名或者三名以上卖淫女,如果不足三名卖淫女可能会以介绍、容留卖淫等罪名处理

二、实务困惑

由于组织卖淫罪被解释为要求组织三名以上的卖淫女卖淫,所以实务中一种观点认为,其他组织类型的罪名,其被组织对象也应该要求“三个”以上,比如组织考试作弊罪要求组织3名以上考生作弊,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要求组织3名以上残疾人或者儿童乞讨......

三、实务结论

我们认为,除了刑法或者司法解释对具体罪名有特别规定要求被组织对象“三个”以上外,其他没有单独解释过的不必限制这个条件,也就是组织1个对象也可以构成,因为组织是对人和事的综合安排,并非组织安排三个对象从事具体活动才叫组织行为。“组织”概念有多重含义,其中包含“安排分散的人或事物使具有一定的系统性或整体性”。

“”组织“作为动词的本意:“组织”作为动词,本意是“部署”、“安排”、“协调”、“推进”这项活动,这类活动一般涉及的人或环节比较多,并不是要求组织“多个”对象从事这项活动。以“组织卖淫罪”为例,组织卖淫是指安排卖淫女有序开展卖淫活动,以往对该罪名的理解重点放在组织控制卖淫女上面,因为那个时代“逼良为娼”比较多,“强迫”卖淫盛行,所以张明楷教授在《刑法学》中定义该罪名时对“控制他人从事卖淫活动”中的“控制”进行了解释,是指通过对卖淫人员施加物理的或者心理的影响,进而左右卖淫人员的意志,使其难以摆脱行为人的影响。张教授的这个定义,实际上还停留在组织卖淫罪主要对人的控制层面。

实际上,“控制”还包括对卖淫活动的控制,也就是说我们可以把“组织卖淫罪”中“组织”的重心放在卖淫活动上,近几年随着社会的发展,绝大部分的组织卖淫案件中的卖淫女都系自愿加入卖淫,并且观念开放之后,不缺乏妙龄女子“前赴后继”的去卖淫,以前卖淫组织中的“打手”之类的人都不见了,不需要再去控制、限制卖淫女的自由,取而代之的是一套卖淫组织的管理制度,约定了卖淫女自由加入后的一些操作程序、约定了分成、规定了一些步骤等等,卖淫女来去自如,今天在这个组织里,明天跳槽到另外一个组织里,或者有业务同日客窜多个组织,组织者只要对卖淫女发送信息即可,比如“几点几分到XX宾馆XX房间,服务方式xxx,费用xxx”。

综上,组织卖淫罪中“组织”可以主要是对卖淫活动的安排、组织。所以“组织”一定要求被组织对象“三个”是没有必要的。那么,两高解释中规定组织卖淫罪要求“控制多人从事卖淫的行为”,可以理解为是对组织卖淫罪构成犯罪的量化标准,因为组织卖淫罪的起点刑比较重,所以对被组织人数进行了一定限制也是可以理解的,但不要认为“只有组织三人以上卖淫女卖淫才能称为组织卖淫行为”

因此像组织考试作弊罪、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组织淫秽表演罪等并不要求被组织者满足三人以上,组织一人也可以构成。

四、理论依据及判例

如组织考试作弊罪,最高人民法院对《刑法修正案(九)条文及配套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中指出“帮助少数人在多场考试中作弊的,原则上可以认为“情节严重”(跳档加重情节)”。从解释中可以看出,并没有对考生的数量作出限制。

张明楷教授在《刑法学》中对组织淫秽表演罪的解释:一般指多次组织或者组织多人进行淫秽表演的才认定为“情节严重”(跳档加重情节),也就意味着基本犯罪可以允许组织三人以下的情况。但其另外对组织考试作弊罪的解释则认为:组织作弊是指组织、策划、指挥多人进行考试作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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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15评论

最新评论

引用 wd777 2017-6-9 16:13
干货,多谢分享!
引用 168861 2017-6-9 17:40
有用,学习了
引用 AlbertWu 2017-6-9 18:11
对组织解读很深入
随意评论:当前性观念的开放,感觉像封建时代2000多年岁月里建造用来蓄水的大坝,在改革开放后逐渐加速倒塌,多少人会被洪水卷走呢?
引用 f282585032 2017-6-9 20:06
组织一个人去就算
引用 小鹏在努力 2017-6-9 22:15
封面不错
引用 红鹤2012 2017-6-9 22:45
我觉得组织并不一定要求人数,一个卖淫女一个拉皮条的如何定罪呢?虽然三人为众,这只是字面意义,字母文字的国家都是拼音文字,他们只能从文意上理解组织,就不会有三人的说法。少数服从多数,有奇偶数之分,犯罪分子纠葛一起犯罪两个人即可。
引用 正义常在 2017-6-10 01:11
谢谢谢谢
引用 x羽化尘h 2017-6-10 09:11
被图骗进来的,看完了感谢
引用 binzhiyi 2017-6-10 11:26
红鹤2012 发表于 2017-6-9 22:45
我觉得组织并不一定要求人数,一个卖淫女一个拉皮条的如何定罪呢?虽然三人为众,这只是字面意义,字母文字 ...

一个皮条带一个卖淫女,会以容留他人卖淫罪论。
引用 gaman1128 2017-6-10 11:36
我是进来看图的
引用 xuesen911 2017-6-10 12:50
这个组织不是名词而是动词!
引用 红鹤2012 2017-6-10 13:23
binzhiyi 发表于 2017-6-10 11:26
一个皮条带一个卖淫女,会以容留他人卖淫罪论。

没学法之前我会被你搞晕,好在愚现在懂法了,这要看构成要件。
引用 cdl704633361 2017-6-10 16:07
为什么论述组织卖淫罪要用这张照片?照片上的她们是?
引用 门第jing 2017-6-10 20:02
东莞法王
引用 红鹤2012 2017-6-11 17:25
binzhiyi 发表于 2017-6-10 11:26
一个皮条带一个卖淫女,会以容留他人卖淫罪论。

一个拉皮条带好几个也可以定容留妇女卖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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