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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级至10级伤残待遇标准

法律实务 法眼天下2018-07-10 收藏 : 2 查看 : 5638 评论 : 0

原创作者: 信之源

文章来源: 学法网 xuef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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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2.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2.伤残津贴

(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

(三)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

(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

(3)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

(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

注:

❶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前十二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❷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若本人工资低于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前本人十二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的,以后者为基数计发。

❸按建筑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本人工资按工伤发生时佛山市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执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按解除劳动关系时佛山市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执行。

以上便是最新的工伤工资发放标准,遭受工伤虽然不能进行工作,但是还是会有一定的工资发放,所以受伤一定要好好了解清楚工伤工资发放标准,好好地保护属于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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