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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考客观题通过后很得意?其实比赛才刚开始!

法考经验 法考易2019-09-07 收藏 : 4 查看 : 8734 评论 : 45

原创作者: 秩序之晨

文章来源: 学法网 xuefa.com





8月31日、9月1日,早上6:50到考点,大干两天,我观察考生们,几乎每个考场有五分之一弃考。考生们考试时,我也看了一下考题,也不是多么偏、难、怪。但是有二分之一考生纯是打酱油的。

有的在那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用纸上描红那几个字,有的玩头发,有的睡觉,我巡考过去,捅她都不醒,还有迟到29分钟的78年大哥。一般考场都有62、63年的老大哥。男的普遍秃顶,女生大部分是90后,有98、97年的孩子。几乎女性考生达到三分之二。

我为大家着急,这种考试居然三分之一提前交卷,还剩一个小时交卷走了的,我估计希望不大了。真正苦苦拼搏了一年或几年,一定会仔细审题,不存在提前交卷。

所以,第一考过了真的不稀奇,或者说,下半场才是残酷的,有去年的老考生。我负责告诉大家,主观题是没有人迟到、提前交卷走的,一定是要互相厮杀到最后一秒的

那些过了一考觉得幸运的,我只能很呵呵,但也祝贺大家,明年还有机会。因为你都没提前几个月做出一起复习主观题的准备,真的很难啊。

如果你说你之前一天8小时过的客观题,你想一次过主观,说不客气的话,二倍的时间和努力应该可以了。千万别把自己当人了,要把自己当成魔鬼,忘记痛苦,忘记七情六欲,忘记庆幸,你要碾压其他那三分之二的幸运儿,最后站到那10%几的堆里,才算赢

现在,还早呢!赶紧收心,吃饭、睡觉的时间都是一种奢侈了。

干就完了。

主观题考试,尽量多打字,不得已不要删除,有能力一定引用法条,具体到条款项甚至目,专业和不专业一目了然。如果老是玩“根据相关规定”,我觉得应该算业余玩家,但不是说就没有机会。司法部要是给你配备法条,还给你充足时间,结果你把法条地上一扔,那你的几率一定大大降低了。平常做题、办案经常翻阅法条的人,其实不难,就是一种习惯而已。

当然,有人会说,你在误导别人,老子就没翻也过了。那你厉害,自己背法条。反正我是背不下来,我只是大概知道法条的位置,考场上现找的。

当然,如果你就没准备翻法条,那你就语言逻辑、文字表达等其他方面提高呗。把主题关键的点打出来也可以。

还有千万不要吃我吃过的亏。就是漏题。这个亏绝对不要再吃了!太吓人了!

最后,我预祝大家所有的努力都有所收获。

10月13号再相见。祝你一定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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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45评论

最新评论

引用 ohi8 2019-9-7 13:42
说的对 我觉得从备考到报名再到考试每个环节都在淘汰人  只有真正努力的人才能坚持下来 最后成为那百分之十多的 毅力实力运气缺一不可吧   一考分两考后更是把那些打酱油的毅力实力不够的在客观题就淘汰掉了 最后在主观题的就更是残酷的撕杀  每个人都是有备而来
引用 大米粥0909 2019-9-7 14:16
不认同写具体法条的说法,一道题可能会涉及不止一个法条,除非大神能写全还写对,对一般人来说很难写对,写错法条还不如不写
引用 秩序之晨 2019-9-7 14:27
大米粥0909 发表于 2019-09-07 14:16
不认同写具体法条的说法,一道题可能会涉及不止一个法条,除非大神能写全还写对,对一般人来说很难写对,写错法条还不如不写

法条不是全文摘录,而是关键的几个点要有而已。有法条、有分析、有结论。确实很容易脱颖而出。胡子眉毛一把抓,没有大前提、小前提、结论这种,不是说一定不行,也有机会,就是档次有所下降而已。形式完美按五分档起打分,混乱的三分起呗。连结论都错的,就给个辛苦分。可以参见司法部指导案例用书,就会懂这个道理。
引用 秩序之晨 2019-9-7 14:29
还有比如涉及一个法条,你引用三个法条,但包含那一个,也没问题,物权法、合同法、担保法有交叉是很正常的。结论对,能自圆其说就可以。还有主观题结论往往不唯一。主要看分析过程。
引用 大米粥0909 2019-9-7 14:35
秩序之晨 发表于 2019-9-7 14:27
法条不是全文摘录,而是关键的几个点要有而已。有法条、有分析、有结论。确实很容易脱颖而出。胡子眉毛一 ...

能都写全肯定是好的,但是大多数人没这个能力,整体分析过程比写具体法条更重要,不要为了写具体法条忽略了其他的,在考场上大多数时候是晕乎的,能写对真不容易,写错了罪过更大。考试分析那样标准的答案全国能有多少人能达到,大家多数是普通人。
引用 秩序之晨 2019-9-7 14:49
大米粥0909 发表于 2019-09-07 14:35
能都写全肯定是好的,但是大多数人没这个能力,整体分析过程比写具体法条更重要,不要为了写具体法条忽略了其他的,在考场上大多数时候是晕乎的,能写对真不容易,写错了罪过更大。考试分析那样标准的答案全国能有多少人能达到,大家多数是普通人。

其实那个主观题每一个科目,就是十到二十黄金考点,几乎反反复复的重复,那些法条固定的要死,把那些法条提炼出来,记住在法条书具体位置,平时就可以练习,如何提炼概括,到时候完全就是简单的搬运而已。但是,看到题,大脑中无法做到案例与大前提之间来回穿梭,我建议不要在考场上硬翻书找了。找的前提是你知道它在哪!不知道的就得靠自己分析了。
引用 秩序之晨 2019-9-7 14:55
也不是大多数人没有找法条的能力,司法部绝对不希望选拔出10%几的人,连动手能力都没有,一半以上通过的人,是可以自己寻找法条办案的,这是趋势。也不能将来的法官、检察官都是靠自己脑子里的想法决定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依法是前提。我觉得可以运用人家已经提供给你的法条,事半功倍。
引用 filip7 2019-9-7 15:09
但是今年是否配备电子法条 ,以及如果配备 电子法条能否进行目录检索、能否复制都未可知 。
如果是纸质版法条,考场会不会直接用去年那本,这样刑诉法和一些新的司法解释就很难引用了。
这些疑惑目前还没有定论
这样把重心压在法条的人就要承担很大风险了
引用 0801011187 2019-9-7 16:57
兄台在司法局高就啊
引用 来了老弟 2019-9-7 18:11
醍醐灌顶
引用 无敌侠客 2019-9-7 18:58
秩序之晨 发表于 2019-09-07 14:55
也不是大多数人没有找法条的能力,司法部绝对不希望选拔出10%几的人,连动手能力都没有,一半以上通过的人,是可以自己寻找法条办案的,这是趋势。也不能将来的法官、检察官都是靠自己脑子里的想法决定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依法是前提。我觉得可以运用人家已经提供给你的法条,事半功倍。

法官办一个案子,起码一个月吧?考场上,来得及翻法条吗?重点法条就那么多,平时要注意积累,考试翻,就是临时抱佛脚,提供法条,本来就不是让你翻的,引诱那些投机主义者,真正想录用的,还是有真正分析能力的人。互联网时代,还需要刻意翻法条吗?
引用 无敌侠客 2019-9-7 19:00
翻法条,成了考试的考核标准,太滑稽了,这绝对不是考试的初衷。
引用 台北 2019-9-7 19:45
堂主,你又出现了
引用 13764160544 2019-9-7 20:10
去年一个法条没用
引用 秩序之晨 2019-9-7 21:59
无敌侠客 发表于 2019-09-07 18:58
法官办一个案子,起码一个月吧?考场上,来得及翻法条吗?重点法条就那么多,平时要注意积累,考试翻,就是临时抱佛脚,提供法条,本来就不是让你翻的,引诱那些投机主义者,真正想录用的,还是有真正分析能力的人。互联网时代,还需要刻意翻法条吗?

中国的法官比较苦的一年办案量达到1470件,基层法院法院最少在200件到300件,法官都是白天开庭,加班起草判决书的。基本上同时办理多个案件,不存在临时抱佛脚,而是不提供法条,要用自己的法言法语重现法条,意思要求准确,而提供法条是为人让你节省时间,省去自己去组织语言。当然你自己可以准确写出也可以的,就像中国人吃饭用筷子,印度人用手而已,能吃就可以。也有不翻书过的。看自己选择。我选择翻书,我觉得提前一个星期,熟悉法条的位置,比考上现想法条写的快,当然我翻法条可以做到10秒中翻到。超过20秒一律不翻了。
引用 无伤 2019-9-7 22:24
法律人一般都不把别人的话当金科玉律
引用 张博勋 2019-9-7 23:20
老哥,谢谢你的提醒!现在就收心了。
引用 13646501590 2019-9-7 23:50
不敢苟同
引用 萱萱baby 2019-9-8 01:02
那些过了一考觉得幸运的,我只能很呵呵,但也祝贺大家,明年还有机会。因为你都没提前几个月做出一起复习主观题的准备,真的很难啊。

如果你说你之前一天8小时过的客观题,你想一次过主观,说不客气的话,二倍的时间和努力应该可以了



感觉自己很了不起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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