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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19日 星期四 昨夜独自一人在高庭的家中。小区的开发商不知是良心发现还是迫于政府的压力,终于要硬化地面了。在这之前,都是泥土地面,晴天时尘土飞扬,雨天时泥泞难行。钩机将凹凸不平、碎石堆砌的地面松动、平整,看样子,这几天就要打水泥地面了。 替所里前辈无偿代书一份上诉状。上诉人(一审被告)是路桥公司,被上诉人是车队老板(一审被告)与加油站(一审原告)。车队老板私刻项目部印章,以路桥公司名义到加油站赊购油品,并出具欠条,欠条上有车队老板的签字与项目部印章。一审法院判决路桥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我在上诉状中,列明了如下要点:1.路桥公司与车队老板不是挂靠关系。2.路桥公司对车队老板的授权范围不包括“采购、买卖等事项”。3.本案是买卖合同纠纷,非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应当严格遵守合同相对性原则,没有法律明确规定,不能随意突破。4.车队老板对路桥公司不构成表见代理,其根本没有权利外观。5.加油站未尽到审核、注意义务,存在重大过错。此份上诉状,耗时三十分钟,帮所里前辈的忙,无任何费用。我以为,实习阶段,千万不要有金钱本位的思想,前辈们肯把任务托付给自己,就是对我们最大信任与历练了。在实习阶段,没有太多的案件让我们上手,让我们锻炼,借助前辈们的资源,能使自己成长,就是最大的收益。不计较一城一地的得失,最终才能赢得天下。 陪师姐到君临法院调卷。中院新来八名法官助理,六名女的,两名男的。在立案窗口,有两名女性法官助理,负责业务接待,态度那是相当和蔼可亲,有问必答,从不厌烦。我与师姐一口气查了七个案子的分配情况,都一一给予查询。新人,尚未被官本位的思想侵蚀,尚未被老人们同化,对工作充满着热情,内心保持着清明。但终究,她们也会变得冷漠,如同那些老资历的同事们! 夫人要在周六宴请三位女同事来家中做客,特央求(暴力威胁)我收拾一下屋子。儿子给我打下手,跑前跑后,收拾了三个小时。儿子所有的玩具,各种长枪短炮,各种钩机铲车,各种零零散散,都从客厅中搬至阳光房码放整齐。餐厅的大米、白面,收拾进厨房的柜子中,冰箱中用不着的挡板、盒子等,均从冰箱头上,搬至阳光房堆放。 被一位网友骂了,心情极度不好,动用了所有的理智来熄灭怒火。被狗咬了,还能去咬狗一口嘛! 我自高中时期,便养成了写日记的习惯,大学四年,工作六年,都没有间断过。截至2018年年底,已经有七大本纸质的日记了。我从今年开始,才用电脑写日记的。所以,我并不是为了在网上发表日记而写日记的。律师的工作,充满着新奇,充满着有趣,日记内容也更丰富多彩,我把这份多彩分享给大家,别无他意。 骂我的网友说,我给律师丢尽了脸!没见过世面,像一个农民工!对此,我只能这样回复: 一、我只是真实地记录我的生活、工作,而恰好我是一名实习律师。如果生活的琐碎、工作的细枝末节是丢人的表现,那么这个“面子”不要也罢。人首先是人,其次才是职业上的人!真实的人生就是吃喝拉撒,如果为了追求职业上的“殊荣”而放弃或者忘记自己为“人”的话,那这份“殊荣”不要也罢。 二、我是真的没见过世面。我今年三十岁,只坐过一次飞机,没见过长城,没游过云南,没吃过龙虾,更没有豪车,更没有名牌衣服。我会为购买三百元的皮鞋而犹豫半天,我会为年节的人情礼物而斤斤计较。但这样的我,又有何错呢?中国之律师,或者说中国之民众,在人生某个阶段的时候,大多也都是如此吧!生而富贵之人,毕竟是少数。 三、我之前真的是农民工。我知道力工的日工资是150.00元,瓦工的日工资是220.00元,我知道每个木工的手指甲都有淤青,每个电焊工的手臂都有瘢痕,我知道农民工的宿舍奇臭无比,我知道农民工的饭菜缺油少肉!我在建筑行业待了六年之久。农民工会为了0.5分(半个工)与工长争执到脸红,因为那是他的血汗!他们确实脏,衣衫褴褛,夏季时,散发着馊味!任何人都不配贬低他们,当今时代,挣命的人,是最值得尊敬的人!我从不否认自己曾是农民工,且常常引以为自豪。忌惮自己过往的人,割裂自己过往的人,才是可耻的。 |
最新评论
接受建议,多谢指正。
那个说你的网友,才不配与你一较高低,他说你的同时透露出自己的一身酸臭味和嫉妒心。相比之下,只会让那个网友更加显露出自己的无德无能。鄙夷之人才会动不动说出那些拉低层次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