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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修理工"到"会计",然后主观121过法考

法考经验 法考易2020-03-04 收藏 : 1 查看 : 2828 评论 : 24

原创作者: popo_001

文章来源: 学法网 xuefa.com

客观题.png

主观题.png

首先,可能许多人不会认可我的学习过程,也无所谓了,只是想记录一下这个过程,对于我来讲这可能会是我一生中考过的最有份量的证书了。我的学习过程不值得学习。

从考过以后几乎每天都会上学法网看大家写得心得,我也一直在想我是因为什么过的。我想法律,就是规则,社会的规则,许多人没有学过法律,但不一定不懂规则。我把我自已这十几年经历写在学法网,算是对自己的一个总结,也希望可以对理解法考有所帮助,因为我觉得我是用了这十几年的社会经历考过了法考。后面结合网上的真题,我又认真的把我做题的过程,思路写了一遍,相当于又做了一遍,结合我的得分,希望可以让网友们对法考的答题及判分情况有个了解,这篇文章写得有点长,因为也开始上班了,前后写了一个月

经过一个月度日如年的日子,11月30号的早晨在上班路上,网上有说去年有提前半个小时查到的,于是趁等红灯的时候查了一下,时间在7:40左右。提示未到时间,有这样的提示估计是要准点发布了。到公司的时候时间是7点50,没敢到办公室去,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控制情绪,一直坐在车里等。8点的时候开始点,开始打不开,大约一分钟后,终于打开,121,那一刻真的无法形容了。坐在车上冷静了一会,因为考之前没有跟家里人说,太高兴了,还是给家里人打电话,一边讲电话一边下车。到楼上看到办公室门的时候,想到进去他们会问成绩,情绪有些激动,又想哭又想笑。赶紧转回来,到卫生间待了有5分钟才平静下来

简单介绍一下自己的情况,1980年的,高中学历,1998年毕业后跟师傅学习家电维修,从事了多年家电售后服务,说白了就是修理工,2009年的时候感觉干不下去了,风里来雨里去的,随着年龄的增长,身体条件也不可能再干久了。我技术方面还可以,一直做技术主管的。但是又不知道该干什么,学历也不行。家里面也出了很多事,所以是最迷茫的一段。

一个偶然的机会,认识了一位做会计培训的老师,现在想不起当时是为什么做出选择,参加了会计培训,当年考过了从业资格,第二年考过了初级会计职称。就这样在老师的鼓励下转行做了会计。因为一直比较喜欢研究电脑,工作又是电子电路方面,从2000年开始接触电脑,到后来经常给朋友组装电脑,比较了解一些软件操作什么的。加上上会计课的时候也比较拼,老师就开了一个会计电算化的培训班,让我去讲课,容忍了我最初的不专业。因为是30岁的时候转行,所以自己也很珍惜这个机会,一直很努力,到最后在会计学校做讲会计的讲师,在讲课的过程中,不但提高了会计水平,更重要的是理解了许多事,学会许多学习的方法,其实教的过程更是自己的学习过程,教,是最好的学。

学校里也代理成人高考,这中间参加了成人高考,为了考中级拿了专科,接着考过中级会计师。中级考的比较难,因为学生大多都是上班的人、大学的学生,所以学校都是晚上和周末白天上课,所以一周下来,没多少空闲的时间,更重要的是我不是个很会学习的人,我说的这个学习是坐下来,拿一本书这样的,其实就是自制差。平时讲课都是初级的内容,中级的内容也都看得懂,让我拿着书讲,我也能讲得不错。最怕的就是考记忆的东西,所以考试的时候,总是败在细节上,最后一年,老师给调了课,跟老师听中级课,才考过的。

我一直是个自学能力很差的人,或者说自制力很差的人。学东西最好就是有老师讲,现场更好。小学的时候学习也不错,一直觉得应该在学业上有所成就,但初高中家里许多变故,也放纵了学习。虽然一直也想参加自考呀什么的,但总是不切实际的空想,报名时热血沸腾,买一堆书,没几天就凉了,没有切实的行动,最后就是一场空。直到开始学会计,才慢慢正视自己,但学习基本还是要靠听讲,很少自己安静的看完教材,看也是注重理解,不喜欢记忆。考过了中级,基本完成了老师对我的期望,一个高中生,也可以了。但内心还是有一点对法律的想法。我的一个哥哥中专毕业,考过了律考。自己也一直比较喜欢看一些法律方面的东西,2015年的时候,跟老师表达了,想考个专升本法学,老师说,考这个干什么,也没啥用。的确会计中级也过了,别的也没啥了,30多岁的人了。但老师也没多说,就说想考就考个,当时看了司考条件是要本科的,法学专升本学费还比其他学科的便宜。想着考个准备吧,万一有一天用呢?
就这样到17还是16年的时候,说司考要改革了,有个关键的地方就是可能非全日制不能考了。本来也没有认真考虑过要考的事,但这样一改,感觉白去拿这个专升本了,所以就一直很关注这个事,加上工作上越来越多的信息说明,会计也离不了法律,有很多人说应该考注会,我的老师反倒说不执业的也无所谓,这个可能也是基于我的现状说,一个四五线的小城,不执业的话,注不注的真没啥,而且小城市,在事务所工资也不高。后来是16年底,还是17年来,好像是司法部长在采访的时候说,老人老办法,但具体没说怎么规定。也是那个时候开始关注考试的一些信息。18年3月明确知道可以考,我是18年7月才能拿到毕业证,所以可以参加18年首届法考。18年3月,那个时候还不知道“学法网”在法考的地位,就是百度,对法考考试的本身,认识几乎为零,不知道具体考什么,不知道有哪些培训机构,那些老师都不知道,买书都不知道买什么,还是以为跟会计一样,有明确的一科一本书那样。就这样,在网上看到一篇软文,记不清了,好像百度来的,可能有不少人听过,就是xxx法考。当时不知道是软文,写很真实的感觉,就去淘宝买了他的课程,好像698还是多少来。给了一个网盘的地址,里面有各老师的课件视频,后来知道,一般都是各机构的公开课,但因为不了解,以为都要花钱才能买到。发来一份学习计划,几页关于国内名师的介绍,这才对那些老师有了解。计划就是每天听多少课,说是要定期给XX汇报,不汇报xx会督促,但其实不管怎么样都不会主动找你的。当时说考不上第二年免费,结果可能很多人也知道了,第二年开始说负责,后来失联了。

计划要求先学刑法,柏浪涛的精讲课,基本按计划听的,开始还好,后来延迟了一些,自制力差了,用了大约二个月听完了。我的法律知识就是考会计职称的时候学的一些法律基础,简单的民法基础,公司法,票据法,合同法什么的,2002年曾经在保险公司呆过三个月,考过保险代理人资格,学过保险法。没有系统的学过,但刑法基本是听懂的,只是有一些专业的法学概念,要查一下。后来听民法,钟的,听了几节课吧,感觉不如刑法好懂,形成权之类的第一次听到,太抽象的感觉。就有些气馁,换成听三国法,杨帆的,听了有5/1的课,慢慢就放弃了,想再过一年,像样的从头学吧,工作的事情也多,就这样基本就是18年7月以后就没再听过课。

考试的时候,就想去感受一下吧,首次法考,看看怎么考。考试过程比较顺利,也没有心理负担,很吃惊,居然同性恋,什么的都有,另外就是觉得,法制史考得多,好像跟之前网上说的,法制史什么的都可以不学不一样。每道题都认真的看了,做到最后差3分钟就考试结束了,最后的分数是169。应该说这个分数给了我极大信心,因为我根本没像样的学习。所以2019年开始的时候,信心十足,当时想起码得把客观过了。因为xxx那没有课件了,就按老师的名字搜,于是从先修开始,刑法还是柏浪涛,行政李佳,民法钟秀勇的没有这样的先修,再者也感觉他的课对我来讲不是很合适。对老师,没有谁好谁不好,就是适不适合自己。钟老师课讲的很好,但不适合我。当是先修有曹兴明,韩祥波,下来听了一下,感觉曹的适合,刑诉左宁,民诉戴鹏,三国还是杨帆。上班还是没有时间,也静不下心来,在家里孩子小,只有上下班在车上的20多分钟。大约是从2019年2月底开始听,按刑民行政刑诉民诉到三国,三国听了几节感觉不行,因为那时就要7月了,到考试也听不完。感觉自己还是喜欢刑法,而那个时候刑法已经听过去几个月了,就下了背诵版的,还没有听完的时候,就到了客观题的考试了。就是这样去的考场。进的时候挺有信心的,因为18年那样还169,今年起码还听一遍重点课的先修。考完出来,有凉的感觉,2019的客观不像18年有那么多的出人意料,有很多感觉偏理论,也就是背诵记忆的东西,这不是我擅长的,我更喜欢案例的分析。同样也是到最后一刻才做完,时间很紧张。出来以后感觉完了,想着还是得好好的学习才行,这样通不过考试。

几天后,查分的日子,没有半夜起来,想着反正也这样了。早上6点,查了一下,真是不敢相信,182。没有太多的兴奋,因为考试的感觉很不好,所以感觉主观题怎么也过不了,侥幸过客观,但主观要自己写,要法言法语,就是最简单的写一份起诉书,都不知道怎么写。当时的想法是参加考试感受一下,第二年不行就辞职,总之必须过了,有时候想想又觉得以自己的自制力可能永远过不了,反正当时心态一阵一阵的。所以查完分以后也没有特别的针对主观题进行学习,继续每天上下班听之前的课,到临近主观题考试的时候,刑法背诵听到最后了,诉讼时效那里

知道我考试的同事都鼓励我努力一把。刚好十一放假,天天在学法网看主观题一些答题技巧什么的,心得之类的。就想要不试一下,于是十一假期接着请了一周假,请到考试。这样因为没跟家里说过要考,十一在家陪孩子玩,我们是放假5天,第6天就跟家里说要上班,去了会计学校,忘记说了,近二年因为工作忙,基本不在学校上课了,偶尔去代几次课。学校二楼有教室那段时间空闲,就在那开始了一周的主观备战,把买的教材都拖到教室,其实基本都没看,因为喜欢读书,也喜欢买书,不管做什么,都是先买一堆书,虽然有时候看不完,但心里有底气。法考也是买了好多书,但基本没看。关于主观题的之前买了一本,十一又买了二本,京东直接送货到教室。参考了近年的考试,网上的观点,第一题就是依法治国,我背诵不行,好记性不如烂笔头,抄了二道书上的答案,起码心里有些概念什么的,总结了近五年的题,感觉在依法治国的几个要点里,只有人民当家作主没考了,就重点看了看这方面的观点

民法听钟秀勇的主观课的前几节,说要考建筑合同,民间借贷24条,了解了一下。有时候公司有事,打电话,很容易走神,一天看不多少东西。刑法感觉听了那么多,做了一道模拟题,感觉挺难,看了几道真题答案,几道模拟题。商法选了张海峡,听了前五节,第一节他说,商法最好拿分了,主观题就一部法,公司法。本来做财务,对公司法人资格什么比较理解,所以行政法直接放弃了,赌主观跟去年一样二选一,公司法出主观想着搞不好要跟破产关联,就看了一下破产法法条,必竟考试给法条,了解一下,到时候翻也知道往哪翻。还有一点就客观题感觉有好几道跟破产法相关,而近二年,经常在新闻里看到企业破产。所以我断定要考这方面的东西。在这一周里同样经历了多次的心态转变,有几次看着题,感觉真是不可能会考过,自己不知道的东西太多了。有时候甚至感觉永远不可能考过了,自己自学的能力太差,自制力太差,必竟主观要自己写,不是客观。最怕的题就是法律文书,写起诉书,判决书什么的。要是考2018年的主观题我就不可能过。

现在想来,我之所以能过,首先感谢法考的改革,重案例,如果像从前,我指定考不过,再就是给法条,考试的时候,没法条我过不了,当然有很多人说没用,就像有人说这个老师不好,那个老师好一样,我觉得要对自己的条件有个客观的认识,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记得有人说过,非法本通过率比在校生高,我觉得在现在的情况下,是可能的,就是因为社会经验,法律不就是解决社会矛盾的吗,那在处理这些矛盾的时候,不一定非得学过法律才能公平,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判断标准。即使没学过法律,有的人也可以给出一个公平的结论。还有一点,就是考前的那几天,虽然没学多少东西,但学的都用上了。所以有很大的幸运成份在里面。

主观题开考,早上没敢喝太多水。到考场以后,没着急进去,不像年轻的时候了,考个试到了就进考场。先找到考试的教室,但没进去,在外面坐着,看了几眼依法治国,还是想怎么也记几个词。快到点的时候,才进去,大部分人已经进去了。我用得是五笔打字,1999年当时报过电脑学习班,那时候都是用五笔。考试的时候也穿插着用拼音。拿到纸本的法条,给了二本,一本大的,一本补充薄的。也有电子法条,但感觉用起来太复杂,不如纸的好找,这个因人而异吧。然后就开始翻,想熟悉一下。也没注意时间,突然听到键盘声,抬眼一眼,已经开始2分钟了。

下面是我做题的答案,还有我的思路。我是尽量回忆了我在考场上的作答,尽量还原。

前面说了,开始2分钟后,我开始看题,依法治国的题,大约写了650个字,也可能是680,记不清了,因为这个有要求,所以看了,不能少于600。后面的题没有在意过字数,因为也没要求。开始写的依法治国总目标,然后,法治政府是这个总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他提到了党的领导,就是根据资料的内容,改编一下。有一点算是自己的思想吧,法治政府建设是最关系到老百姓的幸福感的,政府依法行政,公平公开,直接关系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大约就是这样吧,凑起来的。估计最多能得一半分算好了。用了一个多小时,当时心里很着急,因为二次客观都是卡到最后几分钟做完。

刑法,看了好多人的答案,对于问题,有一点跟大部人不一样的是,我记得当时是问量刑了,在学法网上我只看到有一个网友提到,很多人没提这个。总体是按案情发展答题的,按材料编了号:

1,洪某与蓝某合谋抢劫,致赵某重伤,构成共同犯罪,根据刑法多少条犯抢劫罪致人重伤,应处十年以上……(这是翻的法条,因为量刑我不太清楚。)蓝某离开后,洪某以为赵某死亡,将赵某溺亡。有两种观点,一是对于洪某来说,是犯罪的延续,根据刑法,应以抢劫罪致人死亡论处。二是,将赵某溺水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与前罪抢劫致人重伤,数罪并罚,根据刑法多少条,应处……。(题目里当时好像说的是公安没有破案,)(因为前面听课刚好听到关于追诉时效的问题,所以这里关注到题目的时间。)结合后面材料,根据刑法(此处找法条)洪某,与蓝某所犯上述罪行已超过追诉时效。这里抄了法条,就是要追诉,要报最高检批。(此题有学法网网友说要表明自己的观点,考试的时候不知道是这样,所以没有说明支持哪一个观点

2,虚假证明担保,构成骗取贷款罪(这个忘记有没有找法条了)。用真实身份租B公司车,不构成犯罪。利用伪造文件诈骗C公司贷款,构成诈骗罪。(当时想合同诈骗罪了,但不熟悉具体区别,知道合同诈骗包容评价为诈骗,就诈骗了。然后包括后面几个罪,怕时间不够,没再具体查法条,确认量刑,感觉不写也不致扣太多分。)

3,(洪某行贿罪我可能没写,记不清了)根据刑法规定,白某构成受贿罪。(斡旋受贿是考完试看网友的答案,才知道有这个,可能听课的时候没有以为这是个独立罪,以为是个手段。)李某不构成犯罪。

4,洪某检举黄某程某构成立功。进入政府办公室盗窃财物,根据刑法规定构成盗窃罪,(但不敢确认是按多少金额量刑,所以量刑没写。)但其主动交代,构成自首,可从轻论处(考试的时候脑子里没有准自首概念。)。青某(记不清了,应该最后写了信用卡诈骗罪。当时应该翻法条了,也想过侵占)

5,黄某雇程某伤害周某,根据刑法规定,构成的共同犯罪。程某构成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但其不知周某身患白血病,可从轻处罚(这个记不太清,也不记得是不是观点展示了,展示也是伤害加过失致人死亡)。黄某构成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的间接正犯。程某将黄某打成重伤,根据刑法规定,构成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与前罪数罪并罚。

关于具体法条的编号,查过的就写了,查不到的一般写根据刑法规定。

刑诉:1,有问题,因为王某为A市法院法官,所以A市法院应回避,由上级法院指定管辖。(关于问题,记不清了,有说问的是法院管辖。有说不是。我是只答了法院。这个可以说不学法也差不多能答一点,平时看新闻,就了解了。就是不知道用法言法语怎么说)

2,不能径行起诉。根据法律规定(不知道什么法律呀)应由公安机关侦查以后再起诉。(大体是这么个意思,具体怎么写忘记了)

3,以监察机关为主,必要时可以要求公安,检察机关协助。(这个当时找法条了,法条上没有监察法,监察法只是在18年的时候,当时指nan针做了一段监察法全面解析的视频,由杜洪波,左宁讲的。这几年从新闻上也知道点,大部分都是说由监委如何如何,所以就这样答了。)

4,不符合,根据法律规定,认罪认罚要在审查起诉期做出。(这个在听先修时,左宁特别提到了,这个点是重点,说了美国辩诉交易,为什么要实行这样的制度等等,印象深刻。考试的时候也许应该写上,认罪认罚是为了减轻法官工作量,什么的,如果到法院再认,失去了意义什么的,是不是要更好的一点。)

第四题:这个题看了好几个回忆版真题,感觉都不是很准确,但自己也记不清了,所以就随便找了一个。

1,合同有效。但没有办理过户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流质契约这个概念考试的时候不知道,还是考完看大家的讨论才知道)

2,丙公司原告,甲公司为被告,乙公司为第三人。(这里听民诉的时候戴老师带点口音,在车上第一次听到有独三,无独三的时候,不知道是什么,后来上网搜才知道。但不清楚具体怎么区分有独无独,所以就写了第三人。)

3,可以。(这个忘记怎么答了,但估计也就做了判断,写了个可以。)

4,不是共同债务。(这个平常看新闻,经常有这方面的案件。)因为妻子不知情,且资金并没有用于家庭日常开支。根据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不能作为共同债务。

5,出质有效。根据票据法相关规定,汇票记载不得转让的,转让后,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这个因为在会计上学习的,所以也没考虑多了,直接就是这样答的,考试的时候可能还多写了几句,总体就是这个思路。)

6,不能。根据法律规定,只有财务,人员,业务混同才能构成人格混同,丁公司仅使用了原材料,不足以判定二者人格混同。(这一点是国庆假期听公司法的课听的,日常也接触过很多公司的配套公司会把设备放到客户的车间生产。)

7,好多人都没记得了,没找到题。

8,根据公司法破产法相关规定,债权人可以申请破产重整。

9,受理重整后,……(这个抄的法条,破产法20条)

10,这个好像抄的破产法第21条。好像加了应在规定时间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还有很多人说有一道题最后两问是选做还提示了,这个我没有看到,也没有提示,只是提示了行政和商法选一道。

商法:最后一题。

1,成立,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写了优先认购权。

2,不成立,这个理由具体怎么描述的忘了,就是按优先认购权,说了超过比例的不行。

3,可以取得质权,理由大体意思是:出质20%没有超过其自有份额。

4,可以取得质权,丙公司对代持不知情。根据物权法106条(这个当时查了法条,是为了找法条号),可以取得质权。

5,这个题已经记不清了,当时还有十几分钟就结束考试了。而且程序这块本来就没有听什么课。按网上回忆版的题,我也可能答的是E公司无法取得救济,因为质押部分为B公司自有部分。

6,这个最后了,还是前面说的,这种类似程序性的真的没听过什么课,当时就写了:哪个公司可以提,哪个不行。具体哪个因为看到的回忆版题感觉都不是很准确,而且做到这的时候好像还有不到10分钟就结束了,所以就很着急,如果回忆题目准确的话。好像不行的有D,心里想的是跟D没啥关系。

这个题做完,也没时间检查了, 大体点开每个题看了看没有漏答。就还有1分钟了,直接点了交卷。出来去卫生间回来,里面还有几个人在答题,好像是机器有问题延时的。

出来以后总体的感觉是做的还是比较顺,法条起了大作用,很幸运,感觉题不是很难,隐隐觉得能考过的感觉。又觉得是不是自己想得太简单了,根本不符合法言法语的要求。所以此后的一个月等待成绩的日子,真的度日如年,有些事没有希望也罢了,有了希望又不确定,之后有法考网友在学法网上晒答案,自己也想过,但那时候真的不想去回忆。查完成绩,买了好多法律的书,王泽鉴的,张明楷的,还有各种,法考老师有一段时间在微博推荐书,从中买了好多。考过之后更要好好学了。继续在车上听课。因为根本没有想到会通过,所以也没有仔细想过考过以后要不要改变现在的工作。也没有认真想过要再改行,去做一名律师。对律师这行业真的不了解。特别在我们这小城市,到了这个年龄,也不可能去别的城市发展了。考这个证倒不是没有想过做律师,但更多的还是想着以财务工作为主。其实天天看学法网上那些从业,实习的经历,刚毕业的,没结婚的,年龄小一些的,去大城市拼一下,真的挺羡慕的。但人到了一定年纪,如果没有积累,想要改变真的挺难,要考虑家庭孩子老人吃饭的问题。所以看别人的经历,是一种参考,但不能照搬。比如都是40岁的公务员,要职称做律师,也不一样,人脉,自己的素养是最关键的,而这些东西有时候表面上是看不出来的。有时候看别人这样了,自己不一定可以,自己能做到的,别人也未必行。充分认识自己,挺重要的。

今年遇到这个疫情,在家好久没上班,听了一些IPO的课,有好多都是律师讲的。复工以后,因工作关系见了一位律师,也是工作关系认识的,就请教了一些我们这律师实习,执业方面的一些要求。小城市可能实习要求也低一些,我问社保要求,说也没特别要求社保,可能有就行,说之前办的实习没有说社保的事。在学法网上看很多人说社保的事,以为都是这样,所以感觉实习的话不太现实,没有案子,小城市也不可能给多少收入,家里不可能支撑那么久。谈的还是很好,因为之前公司的案子,接触过几次,做事风格什么的互相还比较认同。知道我考过,想让我去他的所里实习。不用去上班,有事去就行,有案可以一起做。说这样也很好,在企业上班,一方面企业喜欢这样的人,另一方面企业有法律方面的需求,可以做,做不了可以拿到所里。因为还没有拿证,我说回去考虑一下。拿到证再具体谈吧。

考过了,心态真的不一样,兴奋过后,更是压力。就像很多学法网网友说的,考过后,才知道,这仅仅是个开始。以后要学习的东西更多,对我本人而言,是更多更多

就这样吧,写了好久长时间,终于写完了,写得也比较乱。如果你觉得我的法考经历是胡编,我也没有办法,因为有时候我自己也不相信我过了。算了一下,2019年听过课总计90小时左右。所以不相信请绕行吧,不必高抬贵手敲几字来骂我了。如果你想交流一下法考的答题技巧,对法律的理解,欢迎讨论。

最后,凡是过往,皆为序章。在此特别感谢柏浪涛老师,从老师身上学到了许多东西,当然还有其他几位老师,未曾谋面,也没交过学费,所以今年又买了老师们2020年的书,算是回报。还有学法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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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24评论

最新评论

引用 ww2330999 2020-3-3 19:21
楼主要去做律师吗?靠这个证的目的是什么呢?
引用 popo_001 2020-3-3 19:44
ww2330999 发表于 2020-03-03 19:21
楼主要去做律师吗?靠这个证的目的是什么呢?

开始没想做律师,会计有律师资格,换工作多一份自信,或者以后往董秘方向。
引用 popo_001 2020-3-3 19:51
还有许多错别字,改不了了。
引用 suzhaoqian 2020-3-4 12:26
真是个人才
引用 梅涤生 2020-3-4 12:56
通过法考和学历没关系,二个必要条件:1,识字 2,努力坚持。
引用 qhd7880236 2020-3-4 18:48
写的真是乱七八糟,这样也能考120......
引用 popo_001 2020-3-4 19:55
qhd7880236 发表于 2020-03-04 18:48
写的真是乱七八糟,这样也能考120......

感谢批评,春节在家写了一些,正月二十复工后,写了一些,本想修改一下再发,懒了。就是个心路历程吧。
引用 suzhaoqian 2020-3-5 07:20
中国不缺人才,复兴指日可待。
引用 manibi 2020-3-5 07:32
打法本的脸
引用 寇鹏 2020-3-5 08:37
内容就不看了,加油吧
引用 Reagan 2020-3-5 16:43
老哥,首先特意登录留言,以表对您的敬佩之情。其次,我也是为了职业发展方向学了会计和本年法考,看了您的贴,备受鼓舞,一同加油!
引用 popo_001 2020-3-5 19:31
Reagan 发表于 2020-03-05 16:43
老哥,首先特意登录留言,以表对您的敬佩之情。其次,我也是为了职业发展方向学了会计和本年法考,看了您的贴,备受鼓舞,一同加油!

谢谢鼓励,在考试方面我真的没什么值得学习的。写得虽然长但还是有些东西没法说的明确。但有一点我始终相信,努力总会有结果。其实我一直觉得会计,法律或者很多东西是相通的。当年老师让我去讲课是因为我做技术的时候也承担培训的任务,有一点讲课的经验。对于会计之所以能深刻理解,来源于讲课。讲课久了,量变到质变,当基础通了。后面就简单了,所以我说中级我考了好几年没过,但让我拿着书讲我可以给学员讲明白。后来听法律时,可以说很少有听着不理解的地方。所以我说感谢考案例,考记忆我指定不过。就像许多人说有些法本考不上,我挺理解。就像会计一样,理解很重要,我一直说学会计其实数学不重要,语文重要,就是理解能力。在一个公司中,招聘学生学校很重要,但到了中年,哪个公司会因为你是名校就用你,更重要的是你的经历与能力。所以同样的证在不同的人手里作用也不同,关键是自己内心的想法。就像很多问我为什么考,是想干律师吗?其实我也没想过是不是非要去做律师,也许财务管理现在更适合我,有了法考证,做财管,底气更足。写这个心得一方面是总结。另一面也希望我的经历可以网友思考一下法考要考查的东西。学习的思路,不是我的方法。谢谢你的回复,也让我受益了。
引用 许巍 2020-3-6 09:25
四十岁了,考证意义不大了
引用 凉爽哥 2020-3-6 12:45
加油
引用 chenrongshen 2020-3-6 18:07
太长了
引用 燕倾城 2020-3-7 07:56
励志
引用 燕倾城 2020-3-7 07:56
许巍 发表于 2020-03-06 09:25
四十岁了,考证意义不大了

四十对于男人来说,还是正当年吧
引用 吕桃桃 2020-3-8 13:33
qhd7880236 发表于 2020-03-04 18:48
写的真是乱七八糟,这样也能考120......

我很佩服楼主,原因是楼主以一个高中毕业生起步,一点一滴做到了这些,他没有那些辍学不读白手起家的传奇经历,身上仍有他自述的各种各种的毛病,但很真实。我佩服阅历丰富经验老到又肯分享的人!
引用 popo_001 2020-3-8 15:38
刚刚看到牵连犯,想起刑法考试的时候有一问还答了伪造证件罪,吸收犯。网上找的回忆版很多细节没有,时间久了忘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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