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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国作家雨果《悲惨世界》里的泰纳第在滑铁卢战场上搜刮战士尸体上的财物,发现了一只胳膊上的金表,就使劲全力把人拽了出来,取走了金表,却在无意当中使该人(蓬麦西上校)获救。 问: 1、泰纳第非法占有他人金表行为,属于盗窃还是侵占? 2、蓬麦西上校的获救事实能否阻却泰纳第侵害财产行为的违法性? 请用两种观点回答。 我自己做的答案,仅供参考。 第一题答案:泰纳第构成侵占罪。盗窃和侵占的区别就在于非法占有的财物是有主物还是无主物,如果非法占有有主物,就构成盗窃罪;如果非法占有无主物,就构成侵占罪。本题中泰纳第以为偷盗的是死人的财物(无主物),实际上是活人的财物(有主物)。泰纳第具有盗窃的故意却实施了侵占的事实,按照主客观一致的观点,在侵占范围内主客观一致,构成侵占罪。 第二题答案:泰纳第无意当中的救人行为属于偶然避险,如果认为偶然避险成立紧急避险,就能够阻却其侵害财产行为的违法性,反之,如果认为偶然避险不成立紧急避险,就不能阻却其侵害财产行为的违法性。偶然避险是否成立紧急避险,有两种观点,避险认识不要说(结果无价值论)和避险认识必要说(行为无价值论)。 1、避险认识不要说(结果无价值论): 根据该学说观点,成立紧急避险只要客观上避免了危险,不要求主观上认识到这一点,结论就是偶然避险成立紧急避险,能够阻却其侵害财产行为的违法性。本题中泰纳第虽然不具备避险认识,但客观上起到了避险的结果,按照该学说,成立紧急避险,能够阻却其侵害财产行为的违法性,泰纳第无罪。 2、避险认识必要说(行为无价值论): 根据该学说观点,成立紧急避险要求主观上具备避险认识,如果没有避险认识就不能够成立紧急避险,结论就是偶然避险不成立紧急避险。本题中泰纳第不具备避险认识,其无意当中的救人行为不成立紧急避险,就不能阻却其侵害财产行为的违法性。但毕竟泰纳第的行为制造了好的结果,不构成侵占罪既遂,而构成侵占罪未遂。 更多:法考攻略,让法考路上少走弯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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