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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司考网上报名后 现场确认所需材料

法考动态 2010-06-05 收藏 : 0 查看 : 1472 评论 : 0

原创作者: 司考办公室

文章来源: 普法网

  2010年司法考试网上报名成功以后,接下去就要开始准备2010年司法考试现场确认报名的材料,据2010年司法考试报名公告的规定,现场确认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 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人员未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可以使用第一代有效居民身份证。现役军人未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可以使用军官证、士兵证。
  
  持护照报名的,除提交护照外,须同时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明或者户籍证明。
  
  2. 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普通高等学校201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所在学校出具的格式证明(格式证明在司法部网站下载)和本人学生证。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复印件。
  
  3.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且要求享受放宽地方政策的,须提交居民户口簿(打印版)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中填写的户籍代码应当与户籍地一致。
  
  4.司法行政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参见:2010年全国各省市司法考试报名公告
  
  报名人员应当根据司法行政机关要求交纳报名费用。
  
  经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确认其报名材料真实、齐全,符合报名条件,且已交纳报名费用的,准予发放准考证主证。经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复审合格,准予生成准考证副证,由报名人员从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
  
  应试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主证与副证参加考试。

2010年司法考试网上报名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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