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动态 2010-06-10 收藏 : 0 查看 : 820 评论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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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推荐:带详细解析并自动记录错题的司考题库 学法网据《海南2010年司法考试报名等相关事项的公告》消息,海南2010年司法考试现场确认时间、确认地点、确认材料情况如下: 一、现场确认时间 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1日至20日(周六、周日不休息)。 二、现场确认地点 已经在网上报名的人员须在7月1日至20日(周六、周日不休息)期间内到海口市凤翔路海南省司法厅办公大楼二楼203室进行现场审核确认,否则无效。 1.在我省工作、学习非本省户籍的人员,持工作、学习单位开具的证明或者社区居住证明均可以在我省报名。 2.我省国家司法考试报名采用数码照相的方式现场摄取考生照片信息。 3.报名人员在报名时可以选择使用少数民族文字试卷参加考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设维吾尔、哈萨克、蒙古文试卷,内蒙古自治区设蒙古文试卷,西藏自治区设藏文试卷,吉林省设朝鲜文试卷。 三、现场报名材料 现场确认时,报名人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持护照报名人员除提交护照外,须同时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明或者户籍证明。 2.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表。(网上报名者应提交打印含有本人信息的报名表) 3.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普通高等学校201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所在学校出具的证明(格式证明可在司法部网站下载)和本人学生证。 4.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报名人员,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复印件。 5.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且要求享受放宽地方政策的报名人员,须提交户籍证明(打印版的人口信息查询表)原件,以及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中所填写的户籍代码应当与户籍地一致。 6.非本省户籍的报名人员要提供由工作、学习单位开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上述报名材料真实、齐全,符合报名条件的,当场发给准考证主证,经复审合格后,生成准考证副证,由报名人员自行从司法部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副证(A4纸),如不能打印准考证副证必须向司法考试办公室提前预约打印,并自行到司法厅二楼203室领取准考证副证。 报名人员现场确认时,应当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核定的标准交纳报名费200元/人。 为了方便考生缴费,我省实行刷卡缴费方式,报名人员携带银联卡(各大商业银行均可)在现场报名缴费。因报名人员原因致使报名无效的,不再退还其报名费。未尽事宜或仍有疑问可拨打《海南2010年司法考试报名咨询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