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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关于办理法律资格证书申请的注意事项

法考动态 2010-11-30 收藏 : 0 查看 : 719 评论 : 0

原创作者: 司法局

文章来源: 武汉司考网

  武汉市关于办理法律资格证书申请及成绩领取的注意事项

  1、必须由本人申请,不得代办。

  2、成绩单不邮寄,由考生到报名机关领取,领取的同时提交其他资料一并办理申请。

  3、在校学生的品行证明可以由所在学院开具。

  4、《法律职业资格申请表》由报名机关打印给考生,考生只需要签字确认。

  5、4张2寸彩照(不得着军装、警服、不得佩戴徽章)必须是正规的相纸冲印,不能提交简易的打印版照片。

  6、成绩单原件须上交,若要留底请自行复印。

  7、毕业证原件上交,若办理实习证以及其他用途者请自留复印件。

  8、未受刑事处罚的证明和品行证明都需要用A4纸张打印,身份证和毕业证都需要用A4纸张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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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市司法局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2010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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