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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2010年成绩领取及法律职业资格申请通知

法考动态 2010-12-01 收藏 : 0 查看 : 809 评论 : 0

原创作者: 司考办公室

文章来源: 北京市司法局

    根据司法部有关通知要求,现将关于北京考区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发布和办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及分数核查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格分数线

    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为360分;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合格分数线为315分,西藏自治区合格分数线为280分。

    二、成绩的发布与核查

    1、报考人员可以自11月20日9时起登录北京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网站(网址http://sfks.bjsf.gov.cn),或通过声讯电话1605148查询成绩。报考人员可持从本网站打印的成绩单办理资格申请。书面成绩单将于近日寄出,请注意查收。

    2、对考试成绩有异议需核查分数的,请先登录本网站填写有关信息,并于2010年11月23日-12月7日(周六、日不办公),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副证及分数核查申请书,到北京市司法局一层东大厅办理申请分数核查手续,过期不予受理。办公时间为: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分数核查范围包括试卷四和参加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考试但无考试成绩的试卷。

    三、办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

    1、达到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不含普通高等学校2011年本科应届毕业生),应于12月1日起登录本网站填写《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并按规定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和毕业证书及复印件2份(复印件均为A4纸)、3张同底2寸(46×32mm)免冠彩色证件近照、成绩单,办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手续。

    时间:2010年12月15日至20日(周六、日照常办理,20日只限上午办理);上午办理时间9:00-11:30,下午13:00-16:00;

    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交道口东大街111号东城区文化馆(地图见附件)。

    2、户籍在放宽报名条件地区,成绩达到相应放宽合格分数线,且未承诺放弃放宽条件的申请人,须到户籍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申请,不需在京确认。

    3、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普通高等学校201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的受理时间和办法另行通知。

    四、咨询电话:58575486

 

    相关阅读:2010年各地领取司考成绩及申请法律资格通知汇总

    北京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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