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动态 2011-04-03 收藏 : 0 查看 : 594 评论 : 0
文章来源: 青海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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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请于4月18日至5月10日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省司法厅国家司法考试处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流程:出示身份证件—提交《信息采集表》一式两份(核对个人信息签字认证)—领取证书(在授予资格证书登记表上签字)—进行证书年度备案(在年度备案登记表上签字)—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了解证书管理的有关规定)。 详细地址:西宁市南山路11号,省司法厅二楼国家司法考试处。乘坐17、18、19、21、24、31、82路公交车均可到达。 附件:信息采集表.doc 相关阅读:2010年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发放信息汇总 厅政治部 二〇一一年四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