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动态 2011-04-11 收藏 : 0 查看 : 3953 评论 : 0
文章来源: 学法网 xuef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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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行政许可法》颁行之后,取消了指定用书一说,但是三大本在司法考试中的地位,是任何一位稍谙司考之人都毋容置疑的。原因很简单,大纲编写者、司法考试的命题人与三大本的作者大部分都是重合的。 (1)编排体例大变化。“三大本”内容繁杂、重点不突出、考试针对性不强为大家所诟病,许多考生买来之后将其束之高阁,作为“字典”类的工具书使用,市场当然也会随之萎缩。这不得不说是个遗憾,守着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却编辑不出一套优秀的司法考试辅导用书。2011年就要着手解决这个问题,以后司法部的辅导用书要由传统的“四大本”(三本教材+一本法规汇编)发展到“五大本”(再加一个真题汇编),三本教材的体例要加入法律、司法解释条文和历年真题,使得辅导教材融法律条文、历年真题、法理学理于一体,浓缩内容,增强针对性。 (2)编排体例的变化必然导致相应内容的增加或删减。增加的主要是相应的法律条文和历年真题,删除的主要是根本不具有可考性的内容。 (3)刑法部分,会将《刑法修正案(八)》的内容相应的编入总则和分则。 (4)国际私法部分,将依据《涉外法律关系适用法》进行全面修订。 (5)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中的国家赔偿法部分内容,将根据新法全面修订。 (6)其他方面的变化。如:劳动法解释(三)、公司法解释(三)等新的司法解释的颁行,可能导致补正相应章节的知识;个别章节局部考点的增删变更调整等。(进入论坛参与本文交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