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动态 2011-04-14 收藏 : 0 查看 : 650 评论 : 0
文章来源: 济南市司法局
|
根据山东省司法厅要求,现就济南考区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人员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发放通知如下: 一、发放证书的要求和注意事项: 1、合格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亲自领取,不得代领; 2、需在泉城普法网上下载《国家司法考试合格人员信息采集表》,一式两份,用黑色签字笔填写,现场交表。 3、未领取毕业证书原件的考生,可现场领取。 4、自带黑色中性笔用于备案签字。 二、发放证书时间:2011年4月14日-20日(期间16、17日休息)。早上:8:30-11:30,下午:13:30-16:30。 三、发放证书地点:济南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经一路170号,(经一纬六高架桥往西约100米路南)。 四、咨询电话:0531-87918148,87919148。 相关阅读:2010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全国各地)发放信息汇总 济南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二0一一年四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