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动态 2011-04-15 收藏 : 0 查看 : 1014 评论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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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级司考部门通知,兹定于2011年4月18日至4月23日颁发2010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请深圳考区资格申请人(香港、澳门、台湾居民除外)本人持身份证件和准考证,于上述期间内的每天上午9:20-11:30、下午14:20-17:30到福田区景田路72号天平大厦深圳市司法局4楼B401行政许可服务室领取。 为合理分流人员,确保发证工作高效有序进行,请申请人尽量按照以下时间安排前来领证: 领证对象:准考证号码后4位尾号为0001-1200 领证时间:4月18日 领证对象:准考证号码后4位尾号为1201-2400 领证时间:4月19日 领证对象:准考证号码后4位尾号为2401-3600 领证时间:4月20日 领证对象:准考证号码后4位尾号为3601-4800 领证时间:4月21日 领证对象:准考证号码后4位尾号为4801-6000 领证时间:4月22日 领证对象:准考证号码后4位尾号为6001以上和上述时间内因故不能按时前来的人员 领证时间:4月23日(星期六) 香港、澳门、台湾居民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安排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深圳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联系电话:83053807 相关阅读:2010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全国各地)发放信息汇总 深圳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