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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2011年司法考试现场确认时间 地点 材料

法考动态 2011-06-28 收藏 : 0 查看 : 1680 评论 : 0

原创作者: 暖流

文章来源: 学法网 xuefa.com

    学法网据《四川2011年司法考试报名等相关事项的公告》消息,四川2011年司法考试现场确认时间、确认地点、确认材料情况如下:

    1、现场确认时间

    我省各报名点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5日至2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为方便因工作、学习等原因在上述工作日不能到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的报名人员报考,特确定7月17日(星期日)为办理报名确认手续的时间。

    2、现场确认地点

    全省21 个市州分别设有报名点办理现场确认。网上报名选择的报名点与现场确认的报名点必须一致。各市州报名点的具体地址由各市州司法局确定后公布。

    3、现场确认材料

    现场确认时,报名人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A4纸)。

    未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人员,可以使用第一代有效居民身份证。现役军人未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可以使用军官证、士兵证。

    持护照报名的,除提交护照外,须同时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明或者户籍证明。

    (2)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

    普通高等学校2012年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所在学校出具的格式证明(格式证明在司法部网站下载)和本人学生证。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复印件(A4纸)。

    (3)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且要求享受放宽地方政策的报名人员,须提交居民户口簿(打印版)原件和复印件(A4纸),报名表中所填写的户籍代码应当与户籍地一致。

    (4)报名人员在现场确认时,除提供上述报名材料外,需要提供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打印出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报名人员未能打印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应当对学历作出书面承诺,在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提出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时,必须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对不能提供以上学历证明材料的,后果自负。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chsi.com.cn

    四川省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地址:成都市陕西街26号3楼

    (5)司法行政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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