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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触: 1)学习和生计之间的矛盾 年轻律师要学习,要不断学习,作为律师,需要学习的东西太多;业务知识永远是我们律师的立身之本。但对于年轻律师来说,似乎永远存在着一个矛盾:踏实的学习和维持生计之间的矛盾!这个问题的解决就需要我们把握好一个度,在能维持生计的情况下,先不要贪图眼前的小利益,大可以把眼光放远一些,多做些专业知识的积累。 天津海商业务届某名律,从业前两年基本上没做案子,一直致力于海商业务的研究,目前的收入数以百万计 北京某律师花了五年的时间,编制出了着名的204条格式房产合同,从此跻身名律师行列 …… 2)各类正规化学习,从中我们的收获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非常重要的几类: (1)专业知识 (2)友谊情深的同学关系 (3)看待问题的方式,角度,甚至高度;这涉及到一个律师眼光的问题,很成功律师会感慨:有多大眼光,就有多大成就。 同事们提到另外一件事情: 天津现在某律师事务所主任,三十岁左右,大概在2000年左右,最高院出台了一个有关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司法解释,是用来解决商品房产权登记、面积缩水等等纠纷的,当时我们所还在讨论如何应对,该主任则已开始行动,向各小区业主开拓市场,恰逢当时房地产市场很不规范,此类纠纷很多,该律师从此一举成名,所谓名利双收 另: 印象中也是2000前后,为了配合担保法的实施,最高院出台了一个有关保证责任实效的司法解释,出台后,要求由于历史原因遗留下来有关保证合同的纠纷,需在六个月内提起诉讼,我们所敏锐的抓住了这样的一个机会,迅速对天津银行届进行讲座,最后获得两起来自某银行的案子,都是高院一审,最高院终审,经济类案子,按标的收费,收入也就可想而知了 还有: 某颇具权威的老律师,因对某项新出台的司法解释不够熟悉,开庭时,还依然按照民诉法的规定进行辩论,被反驳后,居然还反问,其尴尬可想而知。 感触: 律师需对时事政策有高度的敏感度,这往往是我们的“商机” 律师要对新法律法规仔细研读,以免贻笑大方。若法网微信号(ruofawang)专注律师资讯,律师及准律师必备! |
最新评论
律师是朝阳行业,前景看好,但是现在的确很难做。未来看得看下一届 领 导 人 是否对司法有足够的重视,否则依照现在的政策导向,律师行业总体还得衰败下去
大家叫苦的原因未必就自怨自艾,一是谦虚点嘛,满招损,很多很成功的人都经常说现在什么什么多难做,公务员也还不是整天喊自己收入低!二来是,把困难反映出来给社会知道,更有利于改进。
在法制发达的国家,多数非诉业务才是低端,律师基本是从事非诉,只有精英律师才更热衷于诉讼,比如美国虽然规模最大的律所贝克·麦肯思虽然也是从事并购、重组之类的高端非诉。但是最有钱,最有社会声望的还是那些个人名义出名的诉讼律师,特别是集体劳动诉讼诉讼律师、著名的侵权诉讼律师,往往是名利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