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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一律师竟然伪造“胜诉判决书”

律师路上 不顾一切爱上2014-11-19 收藏 : 0 查看 : 5777 评论 : 10

原创作者: 澎湃新闻记者

文章来源: 澎湃新闻网

  因为嫌自己参与办理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太麻烦”,在委托人不断催促之下,杭州的执业律师汪某竟私刻法院公章,伪造了一份《民事判决书》给委托人。就警方以汪某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提出的批捕申请,杭州下城区检察院11月18日作出不批捕的决定。不过,“不批捕不等于没事了,他仍将面临起诉、审判。一旦罪名成立,即便判缓刑,律师资格证也会被注销。”下城区检察院相关人士11月19日告诉澎湃新闻。

  1986年出生的汪某是安徽人,河南许昌学院法学专业本科毕业,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后成了执业律师。案发前,他在杭州一家律师事务所担任某知名律师的助手。2011年底,该所接受郑健(化名)委托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诉讼,郑要求律所代理其状告魏佳(化名)欠钱不还。带汪某的律师认为案情比较清楚,便交给汪某办理。汪某接案后发现,如果案子在胜诉后要执行,还需追加魏佳妻子的连带责任,并需对其妻子的房产进行财产保全,还要查魏佳和其妻子的婚姻关系等。由于嫌麻烦,一直拖着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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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后,带汪某的律师和郑健多次催问进展。2012年9月,汪某伪造了一份法院《民事判决书》,并在网上找了家刻章的网店,用80元买了个橡皮泥做的假法院公章,在伪造的《判决书》落款处盖章,将假判决书交给郑健,称“胜诉了”。帮带律师问起该案进展,汪某说已进入执行阶段。

  2014年1月,郑健拿着假判决书前往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被法院人员发现后报警。随后,公安机关电话通知汪某接受调查,汪某对伪造《民事判决书》的事实供认不讳。在审查警方的批捕申请时,下城区检察院认为,汪某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但鉴于其认罪态度较好,接到公安机关电话后自行前往接受调查,目前也未发现其具有相关社会危险性情形,决定对其不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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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引用 就这一次 2014-11-19 22:00
律师是维护社会公正的特殊职业群体,伪造公文;这样的事都不批捕,那什么事能批捕?

1986年的人,在如此扩招条件下,才考上了许昌学院这样的野鸡二本,标准的学渣一枚

算时间,其应该是07、08放水年通过的司考
引用 franklysr 2014-11-19 22:12
我擦,这种对于法律完全没有敬畏之心的人,我真服了

一致认为只有半路出家的非科班,才会如此亵渎法律
引用 就这一次 2014-11-19 22:20
franklysr 发表于 2014-11-19 22:12
我擦,这种对于法律完全没有敬畏之心的人,我真服了

一致认为只有半路出家的非科班,才会如此亵渎法律

    中国从99年开始扩招,86年的人,到参加高考,已经扩招好多年了;如此条件下,才考了一个河南许昌学院这样的野鸡二本,也配称科班?

    更何况,从时间上算,他应该是07、08放水年通过的司考
引用 扯蛋 2014-11-19 22:38
真奇怪这样的人也过了司考,还做了律师?
引用 就这一次 2014-11-19 22:43
扯蛋 发表于 2014-11-19 22:38
真奇怪这样的人也过了司考,还做了律师?

放水年,你08年考一次就知道了
引用 hlgcz 2014-11-19 23:03
嫌麻烦?再麻烦月无非就去法院跑几趟,刻章子不麻烦?这典型智商有问题,居然还是律师
引用 静然2004 2014-11-25 07:56
自毁前程,职业道德何在?
引用 firmngnn 2014-11-28 22:57
伪造的判决书,还真拿到法院去申请执行,确定不是来搞笑的?
引用 小小初学者 2014-11-29 05:33
这个律师纯粹傻逼,这个文章题目应该为:被调查而非被接受调查
引用 dudu2825 2014-11-29 09:52
就这一次 发表于 2014-11-19 22:00
律师是维护社会公正的特殊职业群体,伪造公文;这样的事都不批捕,那什么事能批捕?

1986年的人,在如此 ...

批不批捕要综合考虑,不是犯罪都要批捕,他这个罪名对社会危险性小,不批捕正常,但还是要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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