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 法制晚报
法制晚报讯(记者 梅双)近日,一则名为“您敢辞职我敢聘”的律师招聘启事在网上流传,因需在公检法系统任职的工作经历要求和十数万的最低年薪,引起人们关注。 该招聘启事称,“本律所主任某律师从政法院校毕业后被分配到政法机关工作四周年后辞职,于2009年在北京创办了个人独资的律师事务所,很怀念曾经献给政法机关的那些青春。现愿高薪诚聘已经辞职或者将要从公检法机关辞职做律师的‘同路人’,愿一起在律师这一新行业里实现曾经的法治理想。” 招聘启事中还列出了每一层级的薪水:基层法院(检、公),年薪15万起;中级法院(检、公),年薪20万起;高级法院(检、公),年薪25万起;最高法院(检、公),年薪30万起。 如何看待招聘中强调律师的公检法背景?《法制晚报》记者采访了数名在职律师,其中大部分人认为,此举不利行业发展,很难洗清不当利用“司法资源”之嫌疑。 ![]() 一、各方观点 1、【优势】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启来律师认为,对诉讼法律事务的司法过程来讲,有公检法任职背景的律师相对比没有此背景的律师有更深的体验,更有利于客户在这一司法环节的权益保护。 北京市易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立成表示,曾经在政法机关工作的人员辞职后做律师优势是经验丰富,处理问题的能力强,与司法部门的沟通渠道较畅通,能够更好地发挥律师的积极作用。 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业委员会主任李学辉律师认为,律所希望招聘一些为事务所能够带来案源或者有发展潜力的(助理)律师,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有公检法背景的律师,由于已经具有一定的实践经验,转行做律师往往会受到某些律所的青睐,究其原因,律所或看重其司法实务,或看重其背后的人脉资源,或看重其严明的组织纪律等。 2、【劣势】办人情案易成不正当竞争 李启来说,如果没有长期的律师角色锻炼,相对于长期从事诉讼业务的律师,有公检法背景的律师在专业上和实操技能上未必有优势。 刘立成认为,招聘律师强调公检法任职背景的弊端是,某些人可能会利用自己的从业经历和人际关系去办理一些人情案,腐蚀司法环境,甚至是和法官等司法部门人员进行不正当的交往,损害当事人或者其他人员的利益。这可能不仅影响到律师的行业形象,还会影响到普通大众对法律的敬仰。 李学辉表示,某些当事人更倾向于委托具有公检法背景的律师,这是不争的事实,原因在于当事人更为看重此类律师能够左右案件的背后的力量。但是,即便有公检法任职背景,想在短时间内完成职业角色的转换也并非易事。 特别是对于那些有较长公检法任职背景的人来讲,如果把原先的职业特点、职业习惯和职业思维带入律师工作中去,并不一定是件好事情。学法网微信号(xuefa5)法律人必备! 他担心,过分强调律师的公检法任职背景,不排除某些律所急功近利的发展意向。理论上看,相对于没有公检法任职背景的律师,此类律师确实容易造成和法院勾兑等情况的发生。 3、【建议】 李启来认为,律师招聘如强调政法背景,是否有利用“司法资源”之嫌,虽不能排除,但也无从干涉。 因为这种“之嫌”不是定论违法的根据,亦不违反劳动法,基于其优势,律所有充分的辩解理由。 但从其根据原职层级来确定基本薪水层级来看,难以洗清有不当利用“司法资源”之嫌疑。 因为就拿法官来说,很难说专业和技能与法院的审级有直接的联系,只是一般而言审级高的法官会比审级低的法官素质要高,但招聘没有从专业学历上“广而告之”,而是强调其任职单位,这就很难排除“勾兑律师”的嫌疑。 针对这一现象,一般由行业(律师协会)介入为宜,可对该行为的目的进行调查,以避此嫌,树立律师行业的好形象。 李学辉也不赞同按照公检法任职层级来区分律师工资报酬。他介绍,一般情况下律所有三种分配机制,提成制、公司制和公司制的混合制。提成制律师的薪酬与律师的创收挂钩。实行公司化管理的律所,律师的薪酬决定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学历、工龄、是否合伙人、是否分管团队等。 此外,我国《律师法》规定,曾经担任法官、检察官的律师,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因此,相关人员一定要在国家法律和行业规范规定的范围内开展执业活动。 二、聘律师应看啥?专业水准加敬业精神! 受访律师们均认为,招聘律师最应看重律师的专业水准和敬业精神等。 李启来说,律师的价值和作用主要体现在专业和技能上,就是法律专业知识和服务的技巧,除此之外就是责任心、正义感等,一个优秀律师的综合素质要求是较高的,所以有诉讼策略的研判,实务经验十分重要。 李学辉认为,招聘律师应当看重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是否认同事务所的发展理念、有无培养发展潜力和空间、职业教育经历等。这些才是决定一个人能否最终成为优秀合格律师的根本。人才的培养和引进不能急功近利,事务所要有正确的人才观。 刘立成表示,品行、法学教育背景、阅历、职业年限、办理案件的数量、典型案件等,是招聘律师应该看重的条件。只有具备这样较好条件的人员才会真正发挥律师的正能量,发挥律师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的作用。关注学法网微信号(xuefa5)让在法律路上的您少走更多弯路! 从公检法辞职后做律师的情况是否普遍?李学辉表示,目前,随着司法改革的深入以及社会观念的变化,越来越多的公检法人员辞职做律师,已经成为一种现象。反过来,律师转行进入公检法队伍,还是困难重重,途径还不畅通,但是可以预见,将来会形成二者之间的良性互动。 李启来说,从公检法辞职做律师的人数要远比从律师到法检公司法机关的要多,虽没有统计,但是业内公认的,基于体制的原因,公职人员辞职容易,但要准入到公权力部门很难。 刘立成介绍,目前从公安系统出来做律师的人员还是很少的,从检察院系统出来的有一小部分,从法院辞职出来做律师的人员还是有相当一部分的,尤其是一些年轻的法官。他认为,原因无非就是法院的工作量较大,收入相对较低。 随着司法环境的改善,法律共同体的形成,将来会有更多优秀的律师进入法官、检察官队伍。点击查看更多法律行业观察精彩文章,关注学法网微信号(xuefa5)让在法律路上的您少走更多弯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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