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蔡学恩
男,湖北武汉人,武汉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首席执行合伙人,优秀律师,优秀社会工作者。早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2000年6月-2002年7月美国纽约大学法学院,高级访问学者。
2、陈舒
女,广东省广州市律师协会名誉会长,十届、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长期关注出入境管理立法,曾先后提出建议修改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修改出入境管理法。修订后的出入境管理法中,陈舒提出关于“三非”问题、明确公安部和外交部职责划分、非法就业的问题、国人优先等六个方面的建议被采纳。
建议|议案(1)对《修订《行政复议法》的建议》的说明
建议|议案(2)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建议

3、高明芹
女,1969年5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山东鸢都英合律师事务所主任。现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理事,山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山东省律师协会女律师委员会主任委员,潍坊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全国人大代表,潍坊市人民政府行风行纪监督员,潍坊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潍坊市民营企业家协会副会长、法律援助团团长。先后被评为山东省十佳律师,全国优秀律师,山东省优秀人大代表,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潍坊市道德模范,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建议|议案(1)关于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建议
建议|议案(2)关于加快反腐立法,推进反腐工作制度化的建议
建议|议案(3)探索设立冤假错案独立审查机构的建议
建议|议案(4)用制度保障环保措施的有力执行
4、韩德云
男,1962年12月生,四川乐山人,汉族,无党派人士,一级律师。重庆索通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重庆市律师协会会长。第十届、十一届、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
5、李大进
男,1958年4月出生,汉族,大专学历,中共党员。北京市高朋天达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四届、五届理事会理事、北京市律师协会会长;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特邀监督员;被北京市律师协会评为2004年度北京市“优秀律师”。
6、李泽林
男,1959年10月出生,汉族,博士在读,担任中华律师协会常务理事,黑龙江省律师协会副会长,黑龙江省第十、十一届人大代表,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司法咨询委员会委员。黑龙江司法厅、公安厅、质量技术监督局行风监督员,黑龙江省WTO研究促进会法律事务所工作委员会委员,曾获省司法厅授予个人一等功,被评为全省第二届“十佳”律师,黑龙江省律师协会授予“维护全省律师合法权益贡献奖”,哈尔滨司法局多次授予优秀律师,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评为2005-2007年“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1994年至今黑龙江金马律师事务所主任。学法网微信号(xuefa5)法律人必备!
7、李亚兰
女,1963年出生,黑龙江龙电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大代表,中国妇女第十届全国代表大会代表,黑龙江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全国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她从事律师工作20年,曾荣获“全国首届优秀律师”、“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法律援助先进个人”、“黑龙江省三八红旗手标兵”、“黑龙江省十大女杰”、“哈尔滨市百年风采女性”等诸多荣誉。
8、刘 玲
女,汉族,大学本科,农工民主党党员,江苏瑞信律师事务所主任、江苏省女律师协会会长,国家一级律师。全国优秀律师、全国三八红旗手、被农工党中央表彰为“社会服务突出贡献奖先进个人”, 江苏省妇女权益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第十一届、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
9、杨伟程
男,汉族,山东莱州人,中共党员。1946年出生,青岛琴岛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四届、五届副会长、山东省律师协会会长;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青岛市劳模协会会长;1997年被山东省司法厅先后两次荣记个人一等功;1998年山东省委、省人民政府授予“山东政法系统先进工作者”、1998年山东总工会授予“山东省劳动模范”、1999年司法部“全国十佳律师”、2000年国务院“全国先进工作者”、2000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003年当选全国人大代表。
10、秦希燕
男,48岁,一级律师、教授、博士生导师,第十一届、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首届全国十佳律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湖南省人民政府参事、湖南省法律顾问、全国总工会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秦希燕联合律师事务所主任。
11、吴青
女,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1995年起从事执业律师工作,2000年创办广东古今来律师事务所,现执业于金杜律师事务所。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第十届委员会委员、 广东省第十、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广东省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主任。
建议|议案(1)广东依法治省推进力度显著
建议|议案(2)关于尽快重新启动民法典编纂的议案
建议|议案(3)关于完善人大质询工作机制的建议
建议|议案(4)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议案
12、阎建国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信利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首席合伙人。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法学硕士,香港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全国律协社会公益法律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农村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曾获北京市律师协会最佳专业委员会主任称号、北京市优秀律师称号,2005——2007年度获全国优秀律师称号。
13、朱列玉
汉族,1966年11月出生,安徽合肥人,法学博士。国家一级律师,全国优秀律师,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主任。1988年参加工作,曾任法官多年,后长期从事律师工作。广东省知识界人士联谊会会长,广东省第十、十一届人大代表,任职期间积极参政议政,敢言勇谏,被誉为“明星代表”、“议案大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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