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 汕头市司法局
2014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已办理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领手续的考生,请于2015年3月24日-3月30日(星期六、日除外)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规定期限内到汕头市华山路16号,汕头市司法局四楼司法考试办公室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不得代领。(领证时间: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联系电话:0754-88178628、88173168)。 特此通知! 点击查看全国各地领取2014年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汕头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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