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 学法网
公务员11年,种种原因不想再继续,选择从事律师职业。上个月,到一个所开始实习,所主任也算看得起,给3000底薪+几百块通讯补贴。工作几天后发现律师行业与自己想象的不同。这个所有“公司制”趋势。 首先,个人接案子必须经过主任同意,但提成也不高,五五分。 其次,必须坐班,每天9-18点,一般19、20点才离开,有几次加班到22点。此外,每个人基本都在办主任顾问单位的案子,所以,看到所里面基本都是年轻律师和实习生。每个人都只负责其中一个环节,比如:与顾问单位联系、前期收集证据、立案、调查、法律调查、诉前准备、开庭、后续联系等等。也就是说,你不会完整的经办案子的全部过程。这与我希望的能够在实习期完整的概括掌握律师执业从与当事人谈判、到拓展安源到诉讼环节的期望相悖。 若法网微信号(ruofawang)法律人必备! 拿到实习证的时候已经快一个月了,于此同时征求了律师同学的意见,果断申请注销,然后离开,找到了另外一家新律所。与新所谈的条件如下: 1、不坐班,有事就做,没事随意,该干嘛干嘛; 2、案件提成28分; 3、主任承诺自己忙不完的案子会分一些给我。我想要学习可以跟着他跑一下。 由于是新成立的小所,律师没几个,但同学是合伙人之一,大家比较坦诚,值得信任。 到新所一个星期了,今天终于在朋友介绍下接到一个小案子,虽然只有5000块,但感触最深的是: 1、体会到谈判的乐趣,争取到当事人的信任,放心的给钱; 2、体会到为自己负责为自己赚钱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前期做功课的时候,收集材料搞到凌晨1、2点,丝毫没有倦意。以前在单位加班,基本都是持着非常抵触的心态; 3、体会到成长的快乐,初步建立起“我也能行”的信心。 以上,勉励自己。后续将在学法网继续记录。点击查看更多律师路上精彩文章,关注学法网微信号(xuefa5)让在法律路上的您少走更多弯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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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期如果可能的话,还是尽量坐所里;好处很多
一样,37岁,刚过司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