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 学法网
一、说说历程 1、我的律师执业之路 2013年7月,大学毕业,进入广州的一家事务所 2013年10月,领取当年的法律职业资格证 2013年11月,从律协领取了实习证 2014年12月,实习期满,向律协申请考核 2015年2月,参加考核并通过 2015年4月,向司法局申办律师证 2015年5月,获得律师执业证。 2、其他 2014年8月,取得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 ![]() 二、说说执业的事务所 从实习到执业,我一直在这家事务所,这家事务所是一家分所(实际上和总所和其他分所没有任何关系,完全独立经营),事务所规模也很小,总共只有10几个人(其中5名律师,其余都是后勤人员)。同时,由于这家事务所实际上具有一些外资背景(因为外国的事务所无法直接在中国开展业务,因此外国的总所就在当地设立一个咨询公司,同时让具有中国身份的律师设立一家内资所,主要由咨询公司承接业务,内资所具体承办,我的老板同时是两边的老板),因此事务所只做与外资相关的法律事务,做的事情比较多,也涉及到很多方面,不仅涉及传统的法律问题,还经常涉及会计法规、税务法规、海关法规、外汇法规等问题,归纳起来,主要与三个方面有关: 1、外商来中国的投资业务 2、外资企业清算、重组业务 3、外资企业的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的一切法律事务 这家事务所不仅只做外资业务,同时只做非诉讼业务。我入所3年了,整个事务所,从未承办过一件诉讼或者仲裁案件,因此,对于争议解决这一块,我基本没什么经验。 题外话:为什么不接诉讼或仲裁案件,我觉得原因主要有两方面: (1)诉讼和仲裁都属于事后风险防御的一种方式,而外资客户事前风险防御意识较高,很多法律风险都是在可能出现问题前就被扼杀了,即使出现了一些纠纷,外资客户也更愿意通过协商谈判的方式解决; (2)事务所老板不太支持承接诉讼或仲裁案件,曾出现有人上门表达委托意愿,我们都婉言谢绝了,甚至有同事朋友已经付费委托同事代理案件,最终也是退费婉言谢绝。 三、说说我的同事 我的老板年近50,80年代末期前往海外读硕读博,后在海外工作了10余年,后来一个机缘巧合,回国做了总所在珠三角地区的负责人。老板脾气很好,对我也挺照顾的,隔三差五会请我吃饭,我刚来时候,人生地不熟,他还主动为我租了房子,总之这个老板,我很感激也很敬佩。 我的其他同事,包括律师同事和其他行政后勤人员,全部都已经结婚生子,至少年长我10岁以上,因此,平时除了工作,我和同事可以交流的话题不多。 四、说说薪资 事务所是公司制运营的事务所,从实习开始就完全是拿固定薪水,年底时会给予一定的年终奖。具体如下: 1、2013年7月刚入所的时候,定了7000一个月,2014年1月,另发了5个月薪水(3万5)作为年终奖。 2、2014年3月,薪水调整为8000一月,2014年9月薪水调整为9000一月,2015年1月另发了10个月薪水(9万)作为年终奖。 3、2015年3月,薪水调整为10000一月,2015年9月薪水调整为12000一月(执业后第一次调整薪水),2016年1月另发了12个月薪水(不到15万)作为年终奖。 4、2016年3月,薪水调整为13000一个月。 没有意外惊喜,只有安安稳稳。 五、说说困惑 1、中国大学里以及司法考试时,重点学习的民法、刑法、诉讼法,工作中基本用不上。 2、刚做非诉讼时或感到新鲜,做久了,更多是机械的程序重复。 3、工作过于精细化和领域化,以至于我虽然在这一领域有一定的经验,但离开这一领域,这一经验却不能普遍适用。 4、这个领域的非诉讼律师很容易遇到成长瓶颈,鉴于案件的性质,年轻的非诉讼律师基本不可能有自己的案源,很难实现独立。 5、每天晚上,都纠结想要不要离开这家事务所,而到了每天早上,却又开始了新的日复一日。 (今天先写这些,后面可以通过回帖的形式进行交流)学法网APP,法律人必备(进入交流) |
最新评论
要求肯定不低的,这种非讼业务的所
我已经记不清当时面试时,招聘信息上写得具体要求是什么。
但因为工作的关系,我想老板对于外语有一些要求把。
但个人觉得非诉做到了一定的年限也很难有自己的案源,而且,这个时候你再想转型做诉讼恐怕也适应不了。
但是非诉稳定啊,为何一定要转型去做吃不饱饭的诉讼业务呢。
每个选择都是围城。
这个看法我很赞同。
非诉讼和诉讼确实好比围城,这边的人都想去那边看一看。
饭菜总是别人碗里的香。
非诉讼的案源更需要长时间的积累。一般的律师即使做了五年、十年,都不一定能接触到那个具有话语权能将业务委托给你的那个人。
希望能够分享一下
我也会想这个问题。
和身边的人说起我是律师,他们都会很自然接一句“打官司找你”,毕竟这就是多数人的印象,这还包括我的家人和原先我自己。
以前读书的时候,自己也总以为律师就是在庭上神采飞扬辩论着的人,但现状不是如此。我做的工作,从来不涉及诉讼和仲裁,法院
的大门在哪,我都不知道。
但我们做的工作就不叫律师吗?似乎也不是。律师,律师,法律之师,律师可以说就是一群研究法律的人。以前我们都学过,法律包括: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发布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法规、地方规章。在往广了说,政府部门发的任何规范性文件,都可以说说法律
文件。
诉讼律师,精通的是民法、刑法、婚姻法、合同法、诉讼法等等,这些都是普遍意义上认识的法律。
但非诉讼律师,做任何法律项目,写任何法律意见,也是回归于法律本身。比如外商投资领域,决定了律师必须熟知以下几个方面的法规:
1、三资企业法、实施条例及原外经贸部、商务部发布的部门规章,地方各级商务部门发的规范性文件。
2、税法及各个税种的实施条例及财政部、国税总局发的部门规章,地方各级税务部门发的规范性文件。
3、海关法及海关总署发的部门规章,地方各级海关发的规范性文件。
4、外汇条例及人民银行、外汇局发的部门规章,地方各级海关发的规范性文件。
法律范围很广,这些都属于法律。所以,我认为不接触诉讼的律师当然是律师,只是不一定是一般人想象的那个律师。
文中提到过,我的老板很早就出国读硕读博,并在海外从事法律工作十余年。
老板的这段经历对事务所开展业务帮助很大。我们事务所的的大部分业务是老板直接从境外带来的,这些客户要不就是我们老板在海外时的客户,要不就是海外的律师事务所(老板本人和外国的挺多律所有着不错的关系)介绍过来的,为什么找上我们老板也是冲着老板这个经历和经验来的。这部分境外客户都是跨国公司总部,而且找到老板做的业务都是有总部直接负责的涉及中国的法律服务项目,这些业务预算充足,给钱爽快,这部分收入便构成了我们事务所的主要收入来源。
但也是由于这个原因,我在上面回帖中说了,这就造成我们底下这些律师其实都是在依附老板生存,并且由于我们很难独立有自己的案源,即使干了五年、十年,我们都可能接触不到那个有话语权的客户。
另外,我们这边境内也会发展客户,一方面,凭借着和跨国公司总部的良好关系,其在境内的子公司很多就成为了客户(比如有一个跨国公司在境内的十几家子公司都跟老板签了顾问合同),另一方面,老板的咨询公司那边也去开拓市场。那边有几个专门开拓市场的人(有中国人也有外国人),他们负责在境内为咨询公司和事务所拓展业务。
最后,老板的咨询公司是和律所差不多是和设立的,咨询公司那边人数多些,不仅有律师,还有一些会计师、税务师、关务专家。
文中提到过,我的老板很早就出国读硕读博,并在海外从事法律工作十余年。
老板的这段经历对事务所开展业务帮助很大。我们事务所的的大部分业务是老板直接从境外带来的,这些客户要不就是我们老板在海外时的客户,要不就是海外的律师事务所(老板本人和外国的挺多律所有着不错的关系)介绍过来的,为什么找上我们老板也是冲着老板这个经历和经验来的。这部分境外客户都是跨国公司总部,而且找到老板做的业务都是有总部直接负责的涉及中国的法律服务项目,这些业务预算充足,给钱爽快,这部分收入便构成了我们事务所的主要收入来源。
但也是由于这个原因,我在上面回帖中说了,这就造成我们底下这些律师其实都是在依附老板生存,并且由于我们很难独立有自己的案源,即使干了五年、十年,我们都可能接触不到那个有话语权的客户。
另外,我们这边境内也会发展客户,一方面,凭借着和跨国公司总部的良好关系,其在境内的子公司很多就成为了客户(比如有一个跨国公司在境内的十几家子公司都跟老板签了顾问合同),另一方面,老板的咨询公司那边也去开拓市场。那边有几个专门开拓市场的人(有中国人也有外国人),他们负责在境内为咨询公司和事务所拓展业务。
最后,老板的咨询公司是和律所差不多是和设立的,咨询公司那边人数多些,不仅有律师,还有一些会计师、税务师、关务专家。
是的呀,我的状态就是一个上班族,只是干的活都与法律相关,和大多数人想象的律师不太一样,这或许也是我时长想着离开的原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