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 法官那些事
法官那些事消息:2016年7月30日晨5时许,辽宁省铁岭市清河区人民法院法官王鹏宇同仁患脑出血去世,享年34岁。![]() 鹏宇同仁先后毕业于沈阳师范、云南民大,研习法学专业。于2011年以优异成绩考入铁岭市清河区人民法院。初于派出法庭工作二载,后转任民二庭法官。工作期间,勤勉尽责、兢兢业业、为人正直、尚法秉廉。工作之余,为弥补经济之拮据,亦为坚守廉洁之底线,拖疲惫之躯,躬身从教,日夜操劳。 ![]() 然,天妒英才,君于改革之前夜,以身殉道,凤落长空。 ![]() 呜呼,鹏宇法官!愿君含笑于天堂,从容安详。 悲哉,鹏宇同仁!愿君安息于永恒,不再操劳。 小编再转一条某法院同仁的留言: 6月20日五点多,我正在单位准备下班,她打电话和我讨论她审理的民间借贷案子,大概讨论了半个多小时,达成了共识,她更加确定了自己的裁判思路。与她算是12年预备法官同学,当时并不认识,也是今年才在网上相识。她一直很乐观,热爱法官职业,但工作压力太大。她用补课贴补家用,弥补工资不足还不想让父母知道自己特别辛苦。她每天都在学习新知识,加班是家常便饭。没想到,今天,年仅34岁的她就这样离开了我们,永远离开了法治事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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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更不敢辞职,检法辞职还可以去当律师,警察辞职都不如一个劳动力在市场上吃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