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 何兵
微博上传来消息,铁岭市清河区法院一位女法官“过劳死”,才34岁,死因是脑出血。她的微信被翻出来,许多加班的记载。6月20日微信:“今天的加班到此结束!回家了!呵呵,幸福啊!都一天了,加班赶个审理报告,估计得干到八九点钟。一上午开了三个庭,下午2点还有一个!哭了……我觉得自己老了……。” 我觉得很奇怪。北上广因为人口稠密,经济发达,案件潮涌,一线办案法官累到死,是可能的。东北地广人稀,经济欠发达,法院案少人多,何至于此?我做了一点搜索和研究,结果是这样的: 清河区法院2016年上半年的工作报告显示,上半年法院审结案件383件。该法院计有法官19名,工作人员34人。我用案件总数除以法官总数,平均每个法官,月结案件才3件多。如果用案件总数除以干警总数,人均月结案件才1.2件! 搜索过程中发现,今年辽宁风城市法院何光宝法官,2月份也被曝“过劳死”。他家里电脑显示,早上5点23分,他还在写判决,然后倒在桌前。网上信息显示,他连年被评为办案能手,2014年全年办案600件,2015年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凤城市也属东北,法院有这么忙吗?我继续研究。 遗憾的是,凤城法院官网上只显示,该院在编人员111人,无论如此查不出该法院的审结案件数。万般无奈,只好到其上级法院,丹东市中级法院官网上查询。资料显示,2010年全市法院计有干警708人,2009年全市法院审结26753起案件,干警人均月处理案件3.1件。2014年全市法院审结32913件,因为无法得到该年度全市法院干警数,只好假定干警总数不变,得出的结论是,2014年全市法院干警人均年处理46.4起案件,月均处理3.8起案件。为什么何光宝法官年处理案件600件,是人均数的13倍? 我国的法院,真是案多人少,要累到死吗?北大张千帆教授新近做了一项杰出的研究,搜罗出主要国家的法官处理案件数,法官与律师人数比,法官占国民人口比等客观数据。详见下表: ![]() 图表显示,2014年,我国全国平均每位法官处理案件数70件,是美国法官的40份之一,澳大利亚的19份之一,日本的13份之一;新加坡的15份之一,印度的19份之一。我国法官处理案件数量如此之少,为什么还有法官累到死呢?(按有些法官只是病死)综合分析,大致原因如下: 一、法院大约有三分之一的法官,不在一线审理案件,从事所谓管理工作。 二、有行政职务的法官,将案件压向普通法官。资深法官将案件压向年轻法官。年轻法官将工作压向助理审判员。导致在一线审案的年轻法官,累到吐血。 三、不同区域法官,案件负担严重不均。2012年,北京一线审案法官,年审案在136.8件,平均2.6天结一起案件。而上述的铁岭清河区法院,2016年上半年,法官月审结的案件才3件。即使考虑到法院年初结案少,年终结案多,全年也不可能超过月结5件。 四、法官多,助理少。几个月前我和美国两位联邦法官交谈,他们每个人有3位个人助理,此外,法院还有共用的助理。而清河法院显示,19位法官,34位工作人员。刨去行政管理人员,落实到每位法官头上,助理不到一人。 五、法官多,律师少。我国法官与律师人数比为1.4,平均起来大约是国外的十倍! 结论:周强法院强推法官员额制,方向无疑是正确的。中央出台文件,大规模发展律师队伍,无疑是正确的。强调法院里无论职位多高的法官,都必须审案,无疑是正确的——法官里还有不审案的法官,其实是奇闻。法院去除行政化的最终方法是,去除副院长、副庭长岗位,将法院的行政管理工作,托付专业管理队伍。唯有如此,才能提升个体法官的权威,而不是领导的权威,从而让法官们平等地、安心地审案,而不是想着升官。国外的法院,就没有副院长一说。 在未来的十多年间,法官转行做律师,将是大趋势,不要悲情地称为“法官流失”,这是“法律人的正常回归”,是改革正在发生效果的显示。律师流向法官,在未来十多年内,只能是示范性的,不可能成为潮流。学法网APP,法律人必备(进入下载) |
最新评论
说的好,顶你
国外法官要维稳吗?要跟当事人解释那么多吗?一个法官配多少个工勤人员,还有陪审团,都不说了!有结案率吗?考虑改判率吗?
做人不要为了哗众取宠,就在网上百度一下,就认为自己懂得很,拿出几个数据就攻击逝去的死者。
真是人不要脸就无敌。
说得好!
病入膏肓头痛医脚,脚痛医头而已,世界上本无改革的春风,类似失业叫待业的蒙人说法。正常健康完善的制度机制可以自我完善修复平衡。正常运转无需改革。所谓改革就是碰壁后寻求出路的无奈。现状是整个底盘设计不伦不类别人的学不来,自己的法宝永远正确打个补丁且充当灵丹妙药。
何兵不是楼主,他是法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