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 上海法治报
假律师以执业律师或者公民代理人的名义从事有偿法律服务,调词架讼、包揽诉讼,甚至诈骗钱财、侵害委托人利益,扰乱了法律服务市场,歪曲甚至抹黑了律师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素来为律师行业所深恶痛绝。虽经律师行业呼吁和司法行政部门整治,但缘何依旧屡禁不止呢?笔者认为,其原因无外乎以下几点。![]() 1、首先是制度层面的原因。 以假律师最频繁介入的民事诉讼领域为例,按照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除了可以委托律师代理诉讼外,也可以委托“当事人的近亲属”“有关的社会团体或者所在单位推荐的人”“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作为诉讼代理人。如果说律师、当事人的近亲属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或者所在单位推荐的人尚局限在特定范围内的话,“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就宽泛得无边无际了。如此看来,是现行法律规范的漏洞为假律师提供了“名正言顺”的生存土壤。 2、其次是法治环境使然。 不少假律师鼓吹在司法系统有熟人,能够“搞定”一切,他们正是利用了现实司法环境中有时“人情大过法律、关系胜于专业”的积弊,乘虚而入、浑水摸鱼。 3、最后是市场管理方面的原因。 近年来,虽说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对规范法律服务市场,整治假律师、非法公民代理行为也作出了许多努力,但司法行政机关对法律服务市场的管理还是集中在对正规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的管理上,对那些游离在法律服务市场边缘的假律师、非法公民代理人,除非发生了投诉案例,主动管理的举措有限。其根本原因在于,相关法律规范尤其是上位法的缺失,导致管理没有着力点。 而各地各级律师协会,尽管为维护行业形象殚精竭虑,但毕竟律师协会的主要职责在于规范律师的执业行为,囿于授权所限,在打击假律师上也常常是有心无力。 除了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能够和假律师打交道的就是各级法院了。但除了少数法院不时对公民代理加以严格审查之外,多数法院还是睁一眼闭一眼,即使有律师对公民代理人的资格提出异议,法院为了不影响预定的庭审安排,加上法院工作重点不在于此,多数是形式主义地问一问公民代理人有无收费,只要获得没有收费的答复便准予其代理。 而一旦有当事人被假律师所骗,报案至公安机关,数额大的,可能立案,数额小的,公安机关往往让当事人去找司法局。想管的无权管,能管的不想管,正是管理的漏洞给假律师留下了生存空间。 请律师犹如看医生,当事人看重的是专业素质和正规服务,假律师就像非法行医的街边游医,诈骗钱财是小事,耽误了当事人的诉讼事务,给当事人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抹黑了律师形象,这些才是更大的危害。 |
最新评论
作为正在执业并且自信做得不错的律师,面对也想从事律师职业的、准律师的你,非常严肃地和你说:你真让人失望。建议你考虑下,这个职业真的适合你去做吗。
顺便也说刚刚到的事实,绝无虚假:刚结案的手头两件经济犯罪大案,均以不批准逮捕结案,绝对没有半点猫腻、关系的因素。
是不是很有技术含量?要求很高的专业素质?或者你起的作用很大?还或者如果换成别的律师就没有这个效果?有时不能仅仅看结果。也非常可能人家不请律师也有这个结果,你只能算增加了人家的成本呢?凡事要细致下来就没那简单了!
本不想回复你,因为你没做过多少刑辩,甚至没有做过甚至见过真正的刑辩。非常认真的告诉你,很有技术含量,具体的含量就不细说了,说个刑辩的常识吧:同样的一步工作,比如取保候审,什么时候申请,哪一个节点申请,申请书交给谁,不能交给谁,甚至在这个城市交给谁,都是有技巧的,这就是最基本的技术含量。
刑辩律师还真有用?公检法定性的案件让律师推翻了?这事不太了解!
一帮学法的人,却不学法,或者不认真学,还学法边骂法是王八蛋。如果你是当事人,怎么能得到法的庇佑?如果你想做律师或正在做律师,怎么能做个好律师并以此谋生呢。
悲哀。
我不需要考虑
同意。连吹带忽悠的律师大有人在,吹的多有技术含量,多有技巧,也就唬唬当事人
别说没用,真的,最简单的一个例子,取保候审阶段你把人能弄的出来就说明这个案子很有机会不会到审判阶段,而一个刚刚过了司考的人,你知道什么时候去做吗?你知道应该怎么走程序吗?我觉得你比较像用书本的知识硬套现实
首先我开头说过,我刚过司考,水平不如假律师
你的回复我早就看到了,实在不想回复你,但看到你和别人因为我说的事情吵起来了,我就回复下吧。这两个案件,在委托我之前,家属都申请过取保候审,没有批准。真因为这样,才委托到我的。经过大量的工作,最后批准了不予逮捕申请,同案的大部分嫌疑人包括一部分地位比我当事人低的都逮捕了。其中一个还是先批了取保候审再在37天的最后一刻批的不予逮捕。你还有什么想法呢。
我是这个论坛的老人,每年会为了情怀做2,30件刑事辩护,这个论坛里甚至有我现实中的同行朋友,说出他们的网名也算是论坛名人。在做刑辩的过程中,也遇到过很多事。曾有一个按键的侦查机关办案人员在我去交材料了解案情时候说过“律师啊,这个案子肯定取保不了,更不可能不逮捕”,最后我递交的的不予逮捕申请批了的。
我不知道你说你见过的忽悠有多少,也不知道你有多少是人云亦云,但一个律师或者准律师首先要有信仰和热爱,然后才会有研究、动力和成就。你还是刚过司考的新人,甚至连新人都算不上,还没入行,就以内行人自居,如果确实见地入木三分,只能说你属于天赋秉异一类。但我还是好心劝你,这种自居会让你将来律所的师傅不会教你任何东西。望三思。如果你认为说错了,请忽略。
第一,我不是说你,不要对号入座,第二,如果没有调差取证权你有什么筹码和公检谈判?平常的假律师你有这个能耐吗?什么都是假的,既然假律师也这么牛,你考什么司考,别考了呀,买几本法条回去看看就去接案子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