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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啥好多不懂法的人都觉得律师是万能的?

律师路上 律师路上2019-11-08 收藏 : 0 查看 : 3697 评论 : 22

原创作者: 彭律

文章来源: 学法网 xuef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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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为律师,在接触多了企业或者说老板,当然更多的是当事人、委托人后,发现一个现象,对于不懂法或者说对法律只有一知半解的理解的当事人来说,往往都会认为律师是万能的,什么事情律师都可以找解决的,好像律师就是最后一道屏障,万事不决找律师。可是身为律师就很尴尬了,对法律问题我可以侃侃而谈,侃天说地,天南海北的吹牛我也可以,但是对于某些其他专业的东西确实一知半解或者说隔行如隔山;而这时,当事人偏要你解决你力所不及的问题。不是说强人所难,而是出于对你的信任或者是有一种拿钱了就该办事的心态。当然当事人有这种想法无可厚非,毕竟不了解律师这个行业,还有律师本身。那么此时,就很考验律师的沟通交流能力了。律师可以说这不属于我的服务范围,我解决不了的,也可以说这个问题我不太熟悉回去我研究研究在回复,或者可以说这个问题,xx比较了解,我让ta跟你说.........;其实无论是哪一种说法,当事人当时都不会感到满意,因为问题是即时即刻的,那个时间点出了问题想要的回答也是即时即刻的,稍微迟延就会影响到当事人的心理预期的;所以是很考验律师当时的应变能力的。但大部分情况下,律师确实解决不了非专业问题的,因为非专业问题他不懂的,更不敢乱说;因为一开口就可能出差错,造成的损失则是很大的

所以,在这种公司服务中或者当事人的服务中,律师所扮演的角色、所具有的能力很可能涉及到多方面、多领域的。尤其在常年法律顾问的服务中,律师的角色不仅是一个公司法法律方面的、劳资关系方面的、公司对内对外合同等方面的顾问,还可能参与到公司的人力资源方面的、公司的运营方面的、公司的管理方面的,甚至公司的具体项目的参与等,这些都对律师的能力及专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满足这种需求,律师本身就需要做出更多的努力、学习研究更多专业之外的知识等。所以现在,专业的律师要想服务好企业、公司、委托人,必须是一个全方面的、多功能的人才才好,否则别的律师能够提供给委托人你不知道的专业能力之外的东西的时候,你的形象在委托人心中就已经有些黯然失色了

其实以上问题,归根结底就是说律师要提供超值服务,至少超出当事人预期的服务范围,这样当事人才会有一种“赚了”的感觉,才会觉得律师的费用花得值了。但不无疑虑的是,委托人的这种要求是否合理以及律师本身能否一专多精,更重要的是如何让当事人看到律师在背后所做的工作、所付出的努力?要不然的话,当事人只会觉得律师不就是说了几句话吗,有什么难的呢?我们常说,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让同行来评价同行,行外人没有发言权。

先来说说,当事人要求律师提供超值服务的要求是否合理?很多时候,一份钱如果可以同时或者间断的做多件事,这是大多数当事人所希望、愿意看到的。这有一种占小便宜和理性经济人的思维在里面。无可厚非也无可指摘,换作任何一个人都可能这样做。然而,还要想到,任何一个人的精力、能力、学识、经验等都是有限的,ta不是神,肯定会有自身的短板的。要求律师提供超值服务的时候,是否想到要给律师合理的报酬呢?因为对于不熟悉的行业,他要付出时间和精力去学习、研究;而这段时间用于研究新问题的时候,就不能用这段时间去做自己更熟悉、更有把握的其他事情了,而这些事情或许能给他带来更大、更多的收入,但这段时间被暂用之后,这些潜在的收入就灭失了。在经济学上叫做机会成本。商人精于算计(此处的“算计”采褒义解释),都在计算自己的收入比、时间比等,但为何不能想到律师的这些“机会成本”呢?因此,任何超值服务,在一定的能力和精力范围内都是可以的,但是没有对价的超值服务是不值得提供的。因为律师的劳动成果根本就没有得到重视

其次,再来说说律师提供超值服务的可能性及超值服务的质量问题。在假设超值服务得到合理报酬或者律师愿意无偿提供超值服务的情况下,律师的超值服务质量如何。如上所述,人都是有短板的,非神只是人而已。那么在非本专业的问题上,大多数情况下本专业的服务人员要比非本专业的人员提供的服务专业,当然不排除行外人要比行内人还要专业的情况。因而,在这一前提下,基本上可以认定专业人员提供的服务要比非专业的服务质量高。所以,对于律师的非专业服务,怎么看待确实是一个值得所有想要超值服务的企业、公司需要考虑的;虽说,律师可以因提供的服务出现与有过失而进行赔偿,但对于企业、公司而言,有时候事后的赔偿并非能达到赔偿之前的状态或者说格局,或者磋商合作、订立契约的机会。当然,如果非专业人员确实对某一非专业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那么大可放心把问题交给行外人做。

最后,任何知识成果、劳动成果均值得被尊重、被赋予合理报酬;这也是驱动律师更有动力去做、更加敬业的因素之一。因为付出不被尊重,任何人都会感到失落。我们都知道人与人的交流,到最后是一种精神层面的交流。你会发现,你跟某一个人聊天,会有一种话不投机半句多的感觉,也会有一种酒逢知己千杯少的感觉,更会有有一种尴尬的沉默在里面......。但归根结底的是,尊重与精神层面的交流,不得不承认,有时候在精神层面上遇到了知己,要比在任何时候获得感觉都不一样。人,重要的是被理解、被需要

絮絮叨叨,啰啰嗦嗦,或会词不达意,但谨表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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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22评论

最新评论

引用 2019美丽人生 2019-11-7 14:11
同感
引用 cobico 2019-11-7 22:08
楼主是公司法务?
引用 zyc118 2019-11-8 09:14
没事 调节结案
引用 想上网 2019-11-8 09:59
现象方面我同意,我也觉得这是必然的。当事人对法律问题不了解对律师不了解。但是他有他自己所需要解决的问题,他当然希望找一个人能帮他都处理了,不用他操心。我觉得你跟他合情合理的明说就好,事务认识总有一个过程。至于你后面的我觉得是自己想太多了
引用 自由即选择 2019-11-8 10:13
假如楼主当过基层派出所警察,就不会这么感叹咯!世间万能莫过于基层警察“上管天,下管地,中间管空气”
引用 manibi 2019-11-8 12:26
自由即选择: 假如楼主当过基层派出所警察,就不会这么感叹咯!世间万能莫过于基层警察“上管天,下管地,中间管空气”


性质不同,基层警察能和律师比?律师干的是脑力活,基层警察干的是粗活、体力活,不知害臊!居委会大妈也上管天,下管地,中间管空气,回家还要管孙子放屁呢
引用 recy 2019-11-8 17:42
法律民工得瑟什么呢?真的接触过一线警务工作吗
引用 manibi 2019-11-8 20:04
可笑,这也来秀优越感了,要这么比,社工可比你们强的多,你也别得瑟了
引用 recy 2019-11-8 21:34
朋友,秀优越感的人是你。我只想告诉你,别以为过了法考,当了律师就算什么“上流人士”。还“能和律师比”,明眼人都能看得出真正盲目自信的人是你
引用 manibi 2019-11-8 22:03
什么“上管天,下管地,中间管空气”,不就一个居委会大妈的角色吗?按你这么说,律师要管宇宙了?
引用 recy 2019-11-9 12:10
以居委会大妈为代表的守法公民是工作重要依靠力量,管事对她们和对我们意义不同。更何况,你明白公安工作不仅仅是治安调解吗?你认为调解和办案不需要适用法律知识和世俗经验吗?刑事律师辩护的案子难道是天上掉下来的?你凭什么管宇宙?你学过《宇宙法》?
引用 1820990624 2019-11-9 18:25
看完最大的感触是,manibi是个杠精,敬而远之
引用 manibi 2019-11-9 23:00
狗拿耗子,多管闲事,滚远点!
引用 manibi 2019-11-9 23:36
recy: 以居委会大妈为代表的守法公民是工作重要依靠力量,管事对她们和对我们意义不同。更何况,你明白公安工作不仅仅是治安调解吗?你认为调解和办案不需要适用法律知 ...


引用 manibi 2019-11-9 23:36
recy: 以居委会大妈为代表的守法公民是工作重要依靠力量,管事对她们和对我们意义不同。更何况,你明白公安工作不仅仅是治安调解吗?你认为调解和办案不需要适用法律知 ...


引用 manibi 2019-11-9 23:37
没有《宇宙法》,也没有《天地法》
引用 安静silence 2019-11-10 12:05
recy 发表于 2019-11-09 12:10
以居委会大妈为代表的守法公民是工作重要依靠力量,管事对她们和对我们意义不同。更何况,你明白公安工作不仅仅是治安调解吗?你认为调解和办案不需要适用法律知识和世俗经验吗?刑事律师辩护的案子难道是天上掉下来的?你凭什么管宇宙?你学过《宇宙法》?

同样是一线警务人员,个人感觉你戾气太重了,法律民工、宇宙法……无差别的职业歧视和嘲讽并不好,同志。如果你觉得楼主不对,你礼貌的指出他一个人的问题就行了,这样也反应了你的修养和公安队伍的面貌。无论是公检法还是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大家都在为法治社会而努力,相互尊重吧。——一名工作5年的基层一线年轻警务人员留言。
引用 recy 2019-11-10 20:41
安静silence 发表于 2019-11-10 12:05
同样是一线警务人员,个人感觉你戾气太重了,法律民工、宇宙法……无差别的职业歧视和嘲讽并不好,同志。 ...

朋友,谢谢你的提醒。我回复的不是楼主,个别用词不当,也希望其他朋友别在意,只是为了反驳而用的。同时我并不是警察,只是个人意见,大家见谅
引用 彭律 2019-11-16 09:14
自由即选择 发表于 2019-11-08 10:13
假如楼主当过基层派出所警察,就不会这么感叹咯!世间万能莫过于基层警察“上管天,下管地,中间管空气”

哈哈哈哈哈哈,这点确实不能和基层民警比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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