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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时,律师及当事人的正确姿势

律师路上 律师路上2019-11-17 收藏 : 6 查看 : 2882 评论 : 10

原创作者: 田园之家2017

文章来源: 学法网 xuef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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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当事人委托律师第一步首先要进行咨询,择优选用。而律师们每天会面对各种各样的咨询,如何区分有效咨询或获取高价值的客户尤为重要。现如今咨询的方式分很多种,如:微信、打电话、面谈等。今天我就各种咨询方式逐一剖析,以达抛砖引玉之功效。

微信如今是中国最重要的信息交流的方式。日常生活中,很多人互留联系方式都是微信,以致有的时候交往很久彼此的电话号码都不知道。微信沟通大致流程如下:

1、加了律师的微信要主动介绍自己是从哪里获取的。如朋友介绍的,或从网上查询到的。若之前是好友,或不是很熟的好友,可以先介绍自己;

2、简单的介绍下案情,文字为主,尽量不要使用语音,更切忌发一大段语音;

3、如果有相关材料可以择重点发过来;

4、这时律师会着重地问询一些事情,要简明扼要地回答;

5、阐述自己的诉求,认真听取律师的分析;

6、想获取更多内容,建议面聊。微信沟通的优点是比较便捷,省事省力,文字和语音可以随时查看。劣势是沟通起来总没有那么畅快,容易中断。双方可能因为某事耽搁了而时断时续,影响整体沟通效果。我有好几次因为有事耽搁了没有及时回复,被当事人直接拉黑了。而如果微信语音通话沟通可以参考打电话沟通(下文表述),但这个时常会碰到手机信号不好,导致杂音及沟通断断续续,也影响整个沟通质量。

打电话如今不比以前,现在一般没有特别紧要的事情,很少打电话了。大家看看自己的话费就知道了,现通话时长一般一个月不会超过几小时了。电话沟通大致是:

1、先自报家门,从哪里获取到律师的电话;

2、简单地阐述案情,切忌啰嗦一大堆,还把自己的理解加上;

3、认真听清律师的问题,精炼地回答;

4、提出自己的诉求,倾听律师的分析;

5、欲知更重要的事宜(各种风险及收费),建议面谈。

这种沟通方式也比较便捷,但缺点是每个人说话吐字都不一样,容易听岔了,导致沟通受阻。并且沟通时间太长,耳朵容易难受。一般建议控制在15分钟以内。

面谈是个重要的咨询沟通方式。首先地点选择尤为重要。一般建议选择在律师事务所。如果是有点身价的当事人则会要求律师去他们办公室面谈,这时律师的主场变为客场,容易形成被动局面。也有的会选择咖啡店面谈。咖啡店确实是个比较好的地点,环境优美,气氛融洽。只是有的当事人容易情绪激动,搞不好会发怒或哭泣,这样会惹来众人侧目,那时就比较尴尬了。而选择在家或去当事人家面谈,这个除非你跟他私人关系比较好,否则不建议。除了地点外,时间选择有讲究,正常上班时间为宜。有些律师会故意拖延见面时间,好让当事人等一会,以造成自己很忙的样子。这个技巧适可而止。

当事人到了以后,应该安排到接待室或自己独立的办公室进行交谈。切忌放在接待大厅,影响私密性。让当事人进来后,一般要顺手把门关上,形成一个封闭私密的交流空间。我比较讨厌的是,双方的交流声影响到门外的大家,或让门外的大家听到交流声。所以来我办公室面谈时,我都会把门带上,但不会把门锁上,否则人家肯定以为我要干啥不轨之事。接下来先简单地寒暄下,再进入正题。面谈大致流程:

1、当事人先简要讲述案情;

2、把相关资料交给律师;

3、律师这时会边看材料边提问,此时请简练回答;

4、提出自己的诉求及疑惑,认真倾听律师的回答;

5、问询案件关键问题(风险及收费等);

6、双方讲下收尾的话。

建议律师对案件分析7成左右,留下3成悬念。有些律师不愿多分析,生怕当事人把解决方案剽窃了。这个因人而异吧!律师需要保持少许矜持,若即若离的感觉。即不急于接案,但需保持很大的热情和兴趣。而当事人这块不要立即做决定,要回去思考下,免得以后有点遗憾或后悔

面谈是律师接案成功率最高的方式。而对于面谈,我们律师应该认真对待,首先服装上以正装为主,发型不要太张扬。可以适当对当事人的案件做点功课,这样更好显示自己的专业水平。解答时可以说点专业术语,以显示我们律师的业务水平,并且应该把专业术语简单明了地解释清楚。例如:很多案件会涉及到诉讼时效这个法律概念。诉讼时效专业解释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这个给当事人可以解释为:法院不保护不积极行使自己权利的人。即诉讼时效过了,你可以去打官司,若对方以诉讼时效抗辩,那你官司肯定会输。作为当事人要提前把相关材料准备好,不要认为有些材料可能没有用,但你可以都带过来,让律师进行甄别。好比之前我有个案子,跟当事人见了好几次,他每次材料都没有带齐,因为时间过了几年有些材料没有放在一起。在开庭前一天我们碰面为明天开庭做准备,又发现材料不齐。我就比较严肃地说,你回去把材料拿过来!当时他家离我律所相差100多公里呢。没办法,他只好回家去拿。当事人讲述案情的时候,不要掺加个人感情及理解,应简单明了把案情讲清楚。并且不要在这位律师面前提起你在其他律师那得到的解答,否则会让这位律师很有想法。

面谈虽是成功率比较高的咨询方式,但因其交通成本、时间成本比较巨大,导致面谈机会比较少。面谈可以一睹庐山真面目,增加双方的信任,有利于沟通案件,也利于后期的沟通。劣势是有些当事人不愿意屈尊来面谈,或许是因为案件还没有到很棘手的时候。或者人家只是想简单地通过微信、电话咨询你,而你不要太当真了。

总而言之,不管采取何种咨询方式,律师要怀着一颗虔诚的心,本着兢兢业业的态度,认真地做好每一次咨询。长此以往,案源会滚滚而来。而当事人应以一颗尊重的心,虚心请教,这样才能找到合适的律师为你服务,为你“鞍前马后”,为你斩妖除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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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zhao760820 2019-11-17 22:36
说得好
引用 飞翔666 2019-11-17 23:08
到位
引用 manibi 2019-11-17 23:29
一会是当事人,一会是律师,被你搞晕了
引用 黄荻铄 2019-11-18 11:06
说得不错
引用 天亮347 2019-11-18 12:49
不错!
引用 Sk2018 2019-11-18 18:59
当事人往往就是不像你写的那样咨询,他们也不会为了一次两次的事件学着怎么咨询律师。
引用 Sk2018 2019-11-18 19:09
当事人是不会因为一次两次的案件去学习怎么咨询的。
引用 Sk2018 2019-11-18 19:10
往往当事人不会因为一次两次的案件来学怎么咨询,你们再怎么删帖也改变不了。
引用 firstczz 2019-11-25 17:06
很有实务经验
引用 爱而不得 2019-12-31 16:50
生命不息,司考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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