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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把法院当什么了?拿着斧头来开庭?

行业观察 法眼天下2017-03-03 收藏 : 0 查看 : 3551 评论 : 21

原创作者: 苏锦民

文章来源: 路桥区人民法院

你一定很奇怪,为什么进法院还要安检,严格程度堪比机场。面对安保人员仔细检查,你会不会不耐烦?可是,如果没有这道安检门,没有称职的安检人员,法院的危险程度远超机场。在办公室、在审判庭,你可能会看到当事人手中握着各种凶器,迎面而来!身为法院工作人员,小编背后一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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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图有真相)

PS:图片均为我院安检时收缴的凶器!实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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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斧子的离婚当事人说,如果判得不合我意,我就是要砍死对方和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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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刀长70余厘米,藏于当事人腰间,鬼知道他要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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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把把教科书式的砍刀,闪着渗人的寒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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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刀展,而是从当事人身上收缴的伤人利器。

如果没有安检,这些榔头不知敲碎了谁的颅骨;这些尖刀不知刺进了谁的胸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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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拍摄当天,一共收缴5把刀具。

有时候,我们一天能收获更为丰硕的“战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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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地的尖刀凶器,仅仅是我院两年来收缴的部分“战利品”。

其他,类似汽油、农药、硫酸、打火机等等危险品,数不胜数,不过此类战利品均已作销毁处理。

“虽然有严格的安检措施,但是近年来发生在法院大楼里的恶性事件并不鲜见。”

案例一

2010年6月,湖南省永州市邮政局零陵分局护卫队队长朱军窜至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法院,持手枪、冲锋枪对正上班的法院工作人员进行射击,导致3名法院工作人员当场死亡、1人重伤、2人轻伤。朱军当场自杀。

案例二

2013年4月19日,广东省梅州市梅县法院开庭审理叶利芬诉吴庆春离婚案.闭庭后,叶利芬在开庭笔录上签字时,吴庆春突然向她丢出一个点燃的自制爆炸物,接着趁现场混乱,用事先准备好的水果刀向叶利芬胸部、腹部连刺数刀,随后又在她身旁引爆另一自制爆炸物,致叶利芬当场死亡、其姐轻伤。

案例三

2014年1月16日,当事人因不满意案件处理结果,冲入湖南省岳阳县法院大厅前坪,从身上拿出不明液体往身上浇灌,并用打火机点燃,后经岳阳县法院法警紧急组织救援,才得以幸免。

案例四

2015年9月,湖北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内,一名男子用报纸将刀具包住,混过安检,后在民三庭办公室,扬罪恶之刀,连续将4名法官捅伤。官方通报,该男子因对劳动争议判决不满动手伤人。

案例五

2010年2月,执行申请人罗某某不满一起执行案件,遂携带一瓶装满汽油的雪碧瓶,到路桥法院执行局长办公室。没说几句话,罗某某即一手将汽油往自己身上倒,并在办公室四处泼洒,一手拿打火机准备自焚,被执行局长和5名及时赶到的工作人员强制按倒在地,得以制服,避免了一起恶性事件发生。

事后,罗某某被路桥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的刑罚。

此类恶性事件不胜枚举,法院必须通过严格的安全检查,才能有效遏制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确保办公、庭审安全。阅读更多法律行业精彩文章,请下载学法网APP或访问学法网(xuef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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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21评论

最新评论

引用 so520 2017-3-3 17:40
吓坏宝宝了。
引用 154112038 2017-3-3 21:34
一把像样的刀都没有
引用 火炉子 2017-3-3 21:42
154112038 发表于 2017-3-3 21:34
一把像样的刀都没有

每把都足以致人死命
引用 朝朝+ 2017-3-3 22:09
为什么这么激动
引用 黔兔子 2017-3-3 22:51
怕怕
引用 freeswan 2017-3-3 23:19
香港的法院就不要安检,也不需要检查证件。
引用 大班子领导 2017-3-3 23:25
freeswan 发表于 2017-3-3 23:19
香港的法院就不要安检,也不需要检查证件。

赞你
引用 大班子领导 2017-3-3 23:27
枉法裁判多了,或者这几十年法院就给世人这么一个印象,只会闭着眼睛乱判,要不然别人怎么会这么仇恨你们?只能这样说,
引用 孟德斯鸠的门徒 2017-3-4 00:03
应加大普法力度,提高国民素质。
引用 明月追骠骑 2017-3-4 06:44
如果法院的法官严格依法办事,勤勉尽责的为每个当事人服务,这样的事情会大幅减少,老百姓可能不懂法,但老百姓也不傻,但也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知道法官有没有把他们的事情当回事,法院目前存在很多问题官僚衙门习气严重,送达传票就是打电话让对方自己来领,对方不接或不来,让当事人自己想办法找,找到了,也是推脱没车或忙来不了,能公告送达,非要开下落不明证明,自己既不去调查取证,也不开立案证明让律师调查取证,不为申请保全人查询被申请人财产,案子久托不执行,甚至收受被执行人财物,强行要求申请执行人降低申请执行标的额等等,那么文明一些当事人被逼无奈只能上访,野蛮一些的恐怕就要拔刀相向了
引用 王江魁律师 2017-3-4 07:12
案例五中,路桥法院应当回避,
引用 明月追骠骑 2017-3-4 07:24
法院要改变自己的官僚衙门习气,让群众感受到法院工作人员为他们尽心尽责的解决纠纷,而不是只管收诉讼费,什么事情都让老百姓自己去做,发传票,调查取证,执行都让老百姓自己去跑,这样的事情一定会大幅减少
引用 囡子 2017-3-4 10:16
freeswan 发表于 2017-3-3 23:19
香港的法院就不要安检,也不需要检查证件。

还以为全世界法院都安检
引用 妄予i 2017-3-4 10:31
你们那里的人是有多么愤世,我都没见我们的当事人有这样的
引用 月野兔爱萝卜 2017-3-4 11:35
这些刀不只是挥向法官吧 还有来开庭的当事人 原告被告吵起来 情绪激动起来 真的有这些危险品 难道不害怕吗 安检是为了保护每个人的安全 不只是法官好吗
引用 法庭人生 2017-3-4 13:46
看了下诸位发言。法治的春风尚且吹不进大部分学法网坛友(这些坛友还是想做律师做法官做检察官的呢)的心里,谈何吹进一般当事人的心里?????????
引用 奋斗在路上2048 2017-3-4 16:23
安检很有必要
引用 zcw072000 2017-3-4 17:27
既然法院工作人员都没安全感,那么律师又是怎么活过来的,可见法院和民众之间的关系有点紧张。
引用 夏之叶 2017-3-5 01:03
    犯罪据说是一种群居生活的人类社会无法消除只能控制的状态。我说,难不成香港或者国外没有犯罪?别美好化了一切。
    人家的警察应该不如我们仁慈,闹出什么打到派出所还教育后释放的笑话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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