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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警方破获假美钞案 涉案金额达91万元(图)

法律实务 2008-01-07 收藏 : 0 查看 : 678 评论 : 0

原创作者: 王玉波

文章来源: 生活新报

五华经侦大队缴获十二万四千六百假美元

    以两千五百元人民币购买一万假美元,再以三万元人民币的价格卖出去,在巨额利润的驱使下,云南男子方某购得11万元的假美元准备在昆明出售。12月29日,正当方某窃喜假美钞能轻而易举就出手时,眼前的“买主”突然变成民警,方某连人带“钱”,被一举拿下。

    侦查员乔装

    三移交易地点抓获嫌犯

    在2007年12月14日,五华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准备在昆明市出售大量假美元。接到举报后,五华经侦大队对案件进行全方位的核实,在确定案件的真实性之后,五华经侦大队二中队的民警立即对案件展开侦查。

    经过大面积排查走访,犯罪嫌疑人方某走进了民警视野。民警获悉,方某曾在昆明、广西南宁等地做古币生意。方某还四下透露口风:“这次要在昆明出售一百万假美元。”2007年12月18日到19日,先后有两名犯罪嫌疑人从成都携带大量假美钞赶到昆明,与嫌疑人方某接头。“鱼儿”已经露面,侦查员乔装成买家与方某取得联系,方某提出用三万人民币买一万假美元。

    2007年12月18日,侦查员在昆明某宾馆订好房间,假意与方某进行交易,但方某并没有带“货”上门,并提出先要看“货”。早有防备的侦查员将带来的人民币让方某先看,打消了他的顾虑,双方约定第二日交易。

    第二日,侦查员换了一个宾馆与其见面,方某却只随身携带几张样品。方某得意地告诉侦查员:“这个美元的质量很好,国际上一般的检测设备根本检测不出来。”

    2007年12月29日10时许,侦查员又将交易地点定在昆明市翠湖南路某宾馆。当日10时30分许,方某带着假美元终于出现。在拿到钱后,毫无防备的方某正准备走出房门时,被埋伏在周围的6名侦查员当场摁住。经过清点,现场查获面额100元的假美元共计1246张,按市值估量,相当于人民币91万多元。

    三古币玩家

    利润驱使贩“美元”

    经过初步审讯,方某交代了向其出售假美元的犯罪嫌疑人。当日11时许,侦查员赶到盘龙区某招待所,将还在等着方某来付钱的犯罪嫌疑人马某和钟某抓获。

    经过审讯,马某和钟某交代,他们在成都购买了11万假美元。2007年12月18日,钟某携带一万假美元,从成都来到昆明,与方某接上头。第二日,马某携带10万假美元,也从成都来到昆明。两人以每一万假美元两千五百元人民币的价格,将11万假美元出售给方某。方某拟以每一万假美元三万人民币的价格进行出售,并向马某和钟某预付了订金。方某交代,他身上自有的一万多假美元是在南宁购买的。三人均称自己是做古币生意的。

    昨日14时许,五华公安分局经侦大队二中队杨队长介绍了整个案情。“124600元假美元!应该算是我省近几年来破获的最大一起假美元案。”杨队长介绍,“像这样金额巨大的假美元案,我国最近几年都很少见。而近五年来,我省共缴获了20余万假美元。这次一下就缴获这么多。”

    目前,方某等三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之中。

    相关法律链接

    出售假币最高可判无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出售、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运输,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记者 王玉波/文 胡辉/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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