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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职参加司法考试的。第一次参加司法考试是什么时候忘记了,大约是2004年吧,当时办公室有个同事天天在复习司法考试,很认真。我就问他在干嘛,他说准备参加司法考试。可能是复习累了,他开玩笑似地拿了卷一的一张真题卷给我,说:“你试试看,凭你的本能,能做对多少?”单选题我大约做对了50%以上。他很吃惊,说这没有天理! 我一下就乐了,原来司法考试可以蒙的。于是当年跟他一块报名参加了司法考试。 我是非法本,没有任何基础,所以,不能像他那样复习,同时,我也只是好玩,没有他那么拼命。他上班基本上不处理公务,全部委托给了我(一来呢,他是老同志,是我的业务上的老师,二来呢,他确实给自己的压力比较大,上班时间就看书做题,下班就去参加一个什么培训班,上课),我则白天工作,下班后,就借他的三大本在办公室看到10点再回家,一个题没做。也没有那么大的压力,就是一陪考人员,要求没那么高。所以,断断续续地看书,效率不太高,到了考试的时候,还未看完三大本中的第一本。考试时,发现傻眼了,各卷的单选题还好,实在不会的,还可以用逻辑推理去进行合理排除非选项,到了多选、不定项题,还有主观题,就是一头雾水。当时的司法考试还没有现在这么灵活,记得卷四还有一道题是写一份自诉状!这明明就是送分题啊,尼玛,当时我对什么是原告、被告、自诉人、上诉人都傻傻地分不清,参加这司法考试就是扯蛋呀! 后来我同事请我吃了一顿大餐,作为陪考的报答。不过,我严重怀疑是因为我平时帮他处理公务的原因!陪考嘛,我这么不称职,简直就是给他丢人呀。他要把自己所有的复习资料都送给我,我果断地拒绝了。我说,咱们的工作也是蛮体面的,凑这个热闹干嘛?当然,真实的原因我是不会告诉他的,那就是,我觉得这个法律不好学。别人随意制定的条文,你要去理解,还要去运用,很难的。这个制订法律的人,又不是什么圣人,他制定的条文,并不像什么牛顿第一定律、第二定律一般,可以运用逻辑推理去运算得出正确结果的。全国这么多法律,这么多立法人,他们一人一个主意,我都得去揣摩,累不累呀?加之,我当时的工作,也是有权力制定各项规定的,我就明白这些条文的制定,考虑各种因素很多,要做到体系融洽很难,记住内容已经很不容易,要记住各种特殊情况加以正确运用,那是难上加难。所以,后来就放弃了。 再后来,大约2014年或是2015年(哎,人老了,记忆很差火)工作调动到了广州,因为单位大门口的保安与一个访客发生冲突,对方的车辆要强行进入单位,保安坚决不让。对方动手打保安,保安就动手打对方。谁是谁非,各执一词。领导指派我出面处理此事。我把访客叫到我办公室,进行调解。谁知道对方是个律师,说的头头是道。记得当时聊着聊着就脱离了主题,变成了司法考试。事后又勾引起了我的欲望。老是幻想自己熟悉各项法律法规,在处理各项矛盾中引经据典,既能动之以情,又能晓之以理,那样该多美好呀!在美好的白日梦的激励下,于是,又买了当年的三大本仔细阅读。但是,也是三分钟热度,不久就不了了之。主要原因就是好不容易把前面的背熟了,可是,过了几天,看到后面的时候,又把前面的忘记了。奶奶的,这算是怎么回事?想当初,我也是杠杠的学霸啊。好在这一次复习,事先没有张扬,所以没人知道,放弃就放弃吧,也不难为情——顶多难为一下我的钱包,毕竟买了三大本。当然,也不多钱,在淘宝上买的,估计是盗版的,打了5折。 去年换了一个新单位,居然从事与法律密切相关的工作!处理不好,责任倒查!虽然这个岗位不需要法律资格证书,但是,实质要求却很高。每一项任务的完成,都需要相关的法律规定为支撑,甚至还要百度一下类似案例,力争妥妥地处理好。当然,这是我对自己的要求,其实刚接手的时候,前任就好意提醒过我:单位有专职法律顾问,每一项工作,先发给他征求意见,按他的意见办,啥事都没有!我想,那我是个啥?!就是一个收发传真机呗!我可不认为自己是个传真机,我虽然记忆不太好,但是,几十年前的高中生活老是像是昨天一般的清晰——因为那个时候,我是不折不扣的学霸! 于是,我开始看起来了法律书。不过,开始并不是为了司法考试,而是为了工作。前几次的的备考经历给我的感觉很不好,我觉得司法考试这辈子跟我没什么关系了。我只是实用至上,为了工作而已。 谁知道,法律书一看,放弃了功利目的,居然看进去了!没错,看进去了!这一下,我有了新发现,我觉得,法律的各种条文规定并不是立法人任意胡扯的,逻辑性、合理性、内在规律性非常强。各类法学专著更是让我大吃一惊:用词准确、用语简洁,论理充分,而且,充满了人文情怀!依个人的观点,任何一本法学著作,都是十分出彩的议论文!大家知道鲁迅的杂文写得好吧?但是,不客气地说,有些法学著作(具体名字不说,免得有打广告做托的嫌疑),比他的杂文还写得好。鲁迅的杂文是文采飞扬,煽动性很强,但是,论理部分稍微弱了些。我怀疑这些人都是作家改行的。这让我对法律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今年6月份的时候,我毅然在网上报名参考了司法考试。报考,不仅仅是为了职业资格证书,更重要的是为了督促我自学法律!备考是最好的学习方式!因为我并不打算转行去做律师,证书对我来说,实用性并不强。但是,荣誉感很强!不过,为了给自己减少压力,我没有告诉任何同事(这就有了一个不方便的地方,那就是上班时候,是不可能复习的,免得被同事发现)。上班的时候,该工作就工作,该下基层就下基层,该处理公务就处理公务,该加班处理急事就加班,跟平时毫无二样。只是告诉了我老婆,让她这一段时间支持一下工作,回到家后把所有的时间还给我,不要让我管小孩,不要让我做饭、洗碗、拖地、浇花、买菜……。一回到家,除了吃饭,我就看书。从6月报完名后,我就没有业余时间休息了。当然,其中有好几个周末,有朋友从外地来,该请吃的还得请,该喝醉的还得醉,该陪逛广州的还得陪呀。不过,除了几个死党没办法外,其它的打电话过来问我在不在广州时,我就撒谎说在湛江出差呢,下周回广州,你下周要来广州吗?哈哈,一般给我打电话的人,基本上都只会提前一天左右打,所以,一般不可能等到下周,为我节约了不少的周末时间。因为我平时很实诚,大家一般不怀疑。所以大家要记住了,老实人不骗人,一旦骗起人来就不是人,让你一点防备心都生不起来。 刚才开始复习时,老婆冷嘲热讽地说:“哟,还真学呀?你确定不是为了躲避做家务?”我去,我这么勤快的一个男人,这么实诚的一个男人,除了偶尔藏一点私房钱买点烟抽,还真没逃避过做家务啊!过了一个月,我老婆相信我是认真了。不光是她相信了,连我自己也相信自己是当真的了。不容易啊,这么大年纪了,居然还能坚持学习!这是神马精神?这是朝闻夕死亦足已的精神!这是活到老学到老的精神!这是生命不息折腾不止的精神!这是牺牲娱乐时间赌荣誉的精神!这更是人至中年锐气全消之后的自我救赎的精神! 结果不重要,真的,重要的是,我们努力过,我们付诸了行动!这次备考,充分证明了我们还有激情、还有能力、还有决心、还有行为,为了自己的理想,为了自己的信念,再不济,也是为了自己的想法,可以去印证!仅此一项,我们就无愧于自己,无愧于命运让我们来这人世上走一趟! 生命没有热重启,任何人的人生只有一次。如何过完自己的一辈子,如何处理自己的后半生,如何决定自己的每一天每一刻,按照法治的精神,就是法无禁止即许可,在法制的轨道内,我是自由的,我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别人管不着。所以,参加司法考试,少了功利目的,多了几分人文色彩,这么一想,好像几分哲学的味道就出来了。 仅以此文纪念自己的2017年司法考试心路历程!点击查看更多司考相关精彩文章 |
最新评论
谢谢理解!
老钟好像也说过法律条文充满美感,有桐城派之韵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