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动态 2008-03-06 收藏 : 0 查看 : 1011 评论 : 0
文章来源: 济南司法局
领取2007年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通知 根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以及司法部《关于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审核批复的意见》和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做好2007年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与管理工作的通知》,现就济南考区2007年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发放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证书发放时间:定于2008年3月12、13、14日三天集中发放。 二、资格证书发放地点:济南市司法局院内东侧“报名处”。 三、领取资格证书要求: 1、由申请资格证书本人领取; 2、携带准考证; 3、携带黑色签字笔,填写“信息采集表; 4、费用100元; 5、办理备案; 6、领取资格证书使用与管理说明; 7、领取培训通知; 8、未领取身份证、毕业证原件的办理领取手续。
济南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二○○八年三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