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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实习满两个月了,应该在学法网记录点什么。这个月,自己的案件接了2个,指导老师的案件办理5起。非诉2件,诉讼5件:1个民间借贷,2个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类案,2个快递业合同纠纷案件,几点体会,与诸位分享如下: 1、答辩状比代理词要重要,证据突袭司空见惯。 像我在18线城市,基本上95%的案子都由简易程序审理,一人法官独任审理。简易程序基本上重点就在于法庭调查、法庭辩论阶段,一般庭审不会超过3个小时(法官也忙啊,恨不得早点调解)。法官现在一个月案件10-20起,哪有这么多时间听你辩论、总结啊。那么,庭前材料的印象就很重要,如果答辩状由清晰、具体、到位,那肯定会加分的。事后的代理词作为补充,很多法官拿到了就顺手放一遍压箱底了。所以,若作为代理被告的时候,答辩状一定要清晰、具体、到位。如果是代表原告,那起诉状可以简略点。但是在法庭调查、辩论阶段,一定要把事实理由讲清楚到位,不要怕重复提观点,重复提能在庭审过程中加深法官的印象,令其内心确认稍微偏向我方。 庭审技巧是案件办理阶段最难的点,庭审期间要求律师在极短的时间内形成体系完整、逻辑自洽的庭审意见。有人会问,为什么要在庭审期间形成呢?庭前双方不是已经对证据进行交换质证了吗?这就是现实和理论的冲突了,现状95%的案件是由简易程序进行审理,而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举证期限为七天。实际上,基层法院往往面临案件高发,人手不够的窘境。往往举证期限七天届满,法官的书记员都没能将诉讼文书送达到当事人手上,或者送到当事人手上举证期限即届满。举证期限制度基本形同虚设,我开了几次庭,发现对方律很喜欢搞证据突袭(因为法官对举证期限届满后举证的情形不处罚,届满后提交的证据庭审照常使用),当庭出示答辩状或者新的证据。这就很考验律师的庭审技巧了,作为律师,你得快速阅读掌握对方的证据,找出对方证据的薄弱或不能自洽的点,当庭提出质证意见反驳。在法庭辩论阶段,对方提出哪一点是可以证实我方观点的,要迅速提炼并反驳。庭审语速要放慢适中,盯着座位前的电脑屏幕检查书记员记录是否存在遗漏、打错重要观点。庭审技巧这一块,我确实欠缺,遇上一些法官审案不让实习律师发言,根本无处诉苦。 2、相比办案,收取律师费才是难点。 律师是销售与技术兼顾的工种,既要办案更要会找案。在不同的城市、区域会成长演化出不同类别的律师。小城市的案件大多是民事类,集中在民间借贷、交通事故、离婚、劳动仲裁这几块。笔者所在城市属于十八线沿海文旅城市,商品房买卖纠纷比这几类案件都多。小城市的民事案件大多比较简单,没有复杂的取证鉴定程序,律师做得好不好主要靠营销,案源为王。案件的办理也不难,无非是收集证据,归纳争议焦点,庭前模拟对方可能提出的抗辩点,找最有利的角度为当事人争取权益。办案子不难,如何及时地收取客户律师费才是痛点难点。我已经碰到几起签订了合同,洽谈一切顺利,但律师费迟迟不进账的情况。这种时候,如何优雅又不失礼貌地催促当事人缴纳律师费,就显得尤为重要。 3、智能程序在法律实务中的应用。 本月办理了两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代表业主起诉开发商逾期交房,大抵案由、事实经过都相同,但我在诉讼文书的撰写上犯了错误,复制粘贴用惯了,在起诉金额上忘了修改,导致起诉状上违约金计算的金额出错了;这才两个案子,如果是十个,二十个类案呢?那在起诉金额,违约天数等具体数字上出错的概率必然会更大,不仅让法官、当事人感觉不专业,自己也下不了台面。后来想到了编程,只有通过机器程序才能保证零差错。对菜鸡来说,用Python语言批量处理文件是最容易实现的。遂利用周末休息时间,学会了如何批量制作合同,get到了新的技能。事实上,诸如批量制作 Word、Excel文档代码功能的实现,在Github上都是开源的,但是编程学习成本比较高,大多法律人也不具备计算机基础。但学会该技能后又感觉这种技能不是很有必要,这属于办案技巧;在我们这,案源为王、案源为王、案源为王,重要的事说三遍。 4、实习律师的心态。 没案子做,收入低是实习律师的常态,每个实习律师都不可避免。无论是初出茅庐的大学生,亦是跳出体制的中年人,不免常常在深夜中思考,何时能够像大咖一样,办公室门庭若市,合同签到手抽筋。在失落和彷徨的情绪中反复,又在平凡的煎熬中孕育愉悦,明天太阳升起还是要坚持去做。努力让每一件指导老师交办的事情有回音,每一次社交让他人知道你是律师,每一次与当事人沟通都尽可能让其放心。 在情绪down的时候,不妨读读方达周志峰的文章《我们为什么要做律师》“为了一份体面的工作,为了一个参与的机会,为了对偶然的坚持。唯有认可其作为一种事业,才会心甘情愿的付出,才会从艰苦劳作中体会到精神的愉悦,并且使得你我之间对这种精神愉悦的分享变为可能。” |
最新评论
确实是,目前我还没见过这么low的律师。我自己的案件,庭前都会做足检索工作。
我还一直以为逾期举证很难被法院采纳的。
除非非常特殊的情况,必须要在举证期限内举证,否则,至少要被审判长(员)训诫的,作为专业人士,公开被人训斥是很难堪的事……
我有个案件代理被告一审辩论终结后,原告提交旧的证据,法官照样再组织开庭质证,也没见训斥对方律师。。
广西防城港
中国特色,习惯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