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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有些人看来,快递经常寄,也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没有什么好注意的。 但是,作为一名合格、负责任的律师、实习律师或律师助理,因其工作性质特殊,其要求也必然不同于一般人,严于一般人。 为了指引实习律师、律师助理或公司法务规范寄件,避免因为寄件不规范而导致档案不规范或遗失重要证据,同时也避免律师针对不同的律师助理、实习律师需要重复教导而浪费时间。 现特制作《律师助理寄件操作指引》,供在校法学生、律师助理、实习律师、律师或公司法务等正在从事相关工作或有志于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学习或使用。 律师助理寄件操作指引: 一、寄件步骤和程序 (一)资料备份 (二)填写快递单 (三)检查寄件 (四)快递底单归档 二、寄件注意事项 (一)资料备份 1.寄快递前,如没有备份,应将寄件资料备份留底,比如律师函、代理词、辩护词或证据材料等文书材料均应复印留底一份,才能将快递寄出。 (二)填写快递单 1.寄件人姓名、联系电话和收件地址填写清楚、明确,姓名和地址不建议简写。 2.收件人姓名、联系电话和收件地址填写清楚、明确,书写尽量正楷,姓名和地址不能简写,地址需具体到市、区、街道、路、楼层和具体的门牌号或单位名称。 3.内件品名十分重要,不要忘记填写,需填写清楚案号或编号,具体的文书名称或物品名称、份数,作为证据使用时才能证明寄件的具体内容。 对于顺丰快递、EMS等电子化快递单,同样需要在物品信息一栏备注填写。 4.不要忘记在寄件人处签名和署日期,电子化快递单则可以省略该步骤。 (三)检查寄件 1.寄件前和将寄件物品放入寄件袋,均应认真检查一遍,以免遗漏和寄错快递。 2.寄两份以上快递,需要检查自己或监督快递员有没有寄件单与寄件袋贴乱、贴错,以免将快寄错收件人。 (四)快递底单归档 1.寄出后应要求快递员提供快递底单,然后将快递底单,及时归档至备份资料,以便今后需要时能够快速查找,比如用EMS快递寄出一份律师函,寄出后将可以将快递底单直接用订书机订在律师函后面,放回到专案案卷袋。 不建议将所有的快递底单放在一起,因为时间一长,这种操作方法不利于案卷使用人查找和使用,也容易遗忘或丢失。 对于十分重要的快递,建议要求在快递底单上加盖邮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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